资源描述
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免缴
申 请 书
编号:( )审批〔 〕第 号
申请单位(个人):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水利厅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依据《江苏省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适用于在省管河道管理范围内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及社会福利单位经批准占用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管理范围从事非营利性活动,以及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免缴河道堤防工程补偿费的申请和审批工作。
二、本申请书由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审查机关填写。审批意见由省水利厅填写;其余由建设单位填写。
三、建设单位在申请免缴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时,应出具公示要求的材料附件,附具建设项目选址示意图、建设占地和水域示意图等。
四、建设单位对审批意见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本书一式五份。一份留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一份送省水利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存档;一份送建设项目实施所在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份送建设项目实施所在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留建设单位(个人)作为实施依据。
六、本书的解释权为江苏省水利厅。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具体地址
邮编
建
设
项
目
名称
性质
占用地点
占用面积
平方米(含水域 平方米)
占用岸线
米
批准占用河道管理
范围的文号和日期
工程建设期限
同
时
上
报
的
材
料
编号
名称
申
请
理
由
建设项目占用示意图
补
充
材
料
日期
编号
材料名称
省
水
利
厅
审
批
意
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