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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经营现场核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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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食品流通经营现场核查表 (一类:适用于经营场所面积500M2以上) 经营者名称: 分类 项目 内容 分值 扣分 扣分说明 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2 未聘用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 * 营业 场所 选址 与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生产、贮存、销售场所及垃圾站(场)、坑式厕所、污水、粪便存放或处理场所等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距离。 * 空间布局 食品与非食品分区销售。 2 各类食品之间分区销售。 2 熟食制品销售区、鲜活产品屠宰点与其它食品销售区域有物理隔离。 * 食品销售区与办公区、生活区有物理隔离。 * 环境卫生 环境整洁,地面无裸露垃圾。 2 贮存 场所 食品贮存 食品存放设置专门区域。 2 散装食品标识规范。 5 食品按规定放置在平台或层架上并离地、离墙。 5 环境卫生 环境整洁,地面无裸露垃圾。 2 贮存设施 需要冷藏、冷冻的食品按规定要求放置在冷藏、冷冻设施中。 3 冷藏、冷冻设施运转正常。 3 通风设施运转正常。 2 经营设施设备 温度 空气调节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3 通风 空气循环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3 陈列 陈列食品的货柜、货架离地、离墙。 5 贮存特定食品的冷藏、冷冻设施运转正常。 3 防鼠 防鼠设施未损坏。 3 下水道口金属格栅未损坏。 3 卫生 食品经营设施、设备、容器、工具整洁。 3 废弃物盛放容器密闭、外观整洁。 3 盥洗、消毒设施能正常使用。 3 直接入口散装食品销售 区域 直接入口的熟食制品进入有物理隔离的专间(柜)。 3 其它直接入口裸装食品进入专柜销售。 3 容器工具 配备专用的食品盛放容器。 3 未密闭容器有防尘、防蝇等遮盖设施。 5 生食、熟食的容器或工具未混同使用。 3 使用专用销售工具。 3 标识 散装食品标识规范。 5 存放 需要冷藏、冷冻的食品按规定要求放置在冷藏、冷冻设施中。 3 冷藏、冷冻设施运转正常。 3 生食、熟食未混同存放。 3 包装 使用食品级包装材料。 2 消毒 直接入口的熟食制品销售间(柜)配备有消毒设施、装置,且能正常使用。 3 销售 从业人员依照销售食品的安全需要着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2 扣分合计 分 经营者是否在经营场所生产、加工并销售自制食品或从事其它非流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是□ 否□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现场核查,关键项目有 项符合条件要求,一般项目得分为: 分,经确认无误。 经营者(经办人)签名(盖公章): 年 月 日 现场核查结果评价: □具备食品流通经营条件 □不具备食品流通经营条件 核查人员1: 执法证号码: 核查人员2: 执法证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 注:1.本表“分值”栏中用“*”号标注的是关键项目,用分值标注的是一般项目; 2.本表所称的“分区”是指各类食品区域之间具有一定的空间距离; 3.本表所称的“物理隔离”是指使用符合食品安全的物质材料隔断阻断; 4.现场核查结果评价直接在“□”中打“√”。 食品流通经营现场核查表 (二类:适用于营业场所面积100M2以上、500M2以下) 经营者名称: 分类 项目 内容 分值 扣分 扣分说明 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2 未聘用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 * 营业 场所 选址 与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生产、贮存、销售场所及垃圾站(场)、坑式厕所、污水、粪便存放或处理场所等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距离。 * 空间布局 食品与非食品分区销售。 3 各类食品之间分区销售。 3 熟食制品销售区、鲜活产品屠宰点与其它食品销售区域有物理隔离。 * 食品销售区与办公区、生活区有物理隔离。 * 环境卫生 环境整洁,地面无裸露垃圾。 3 贮存场所 食品贮存 食品存放设置专门区域。 3 散装食品标识规范。 5 食品按规定放置在平台或层架上并离地、离墙。 5 环境卫生 环境整洁,地面无裸露垃圾。 3 贮存设施 需要冷藏、冷冻的食品按规定要求放置在冷藏、冷冻设施中。 3 冷藏、冷冻设施运转正常。 3 通风设施运转正常。 3 经营设施设备 通风 空气循环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3 陈列 陈列食品的货柜、货架离地、离墙。 5 贮存特定食品的冷藏、冷冻设施运转正常。 3 防鼠 防鼠设施未损坏。 3 卫生 食品经营设施、设备、容器、工具整洁。 3 废弃物盛放容器密闭、外观整洁。 3 直接入口散装食品销售 区域 直接入口的熟食制品进入有物理隔离的专间(柜)。 3 其它直接入口裸装食品进入专柜销售。 3 容器工具 配备专用的食品盛放容器。 3 未密闭容器有防尘、防蝇等遮盖设施。 5 生食、熟食的容器、工具未混同使用。 3 使用专用销售工具。 3 标识 散装食品标识规范。 5 存放 需要冷藏、冷冻的食品按规定要求放置在冷藏、冷冻设施中。 4 冷藏、冷冻设施运转正常。 3 生食、熟食未混同存放。 3 包装 使用食品级包装材料。 3 消毒 直接入口的熟食制品销售间(柜)配备有消毒设施、装置。 3 销售 从业人员依照销售食品的安全需要着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3 扣分合计 分 经营者是否在经营场所生产、加工并销售自制食品或从事其它非流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是□ 否□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现场核查,关键项目有 项符合条件要求,一般项目得分为: 分,经确认无误。 经营者(经办人)签名(盖公章): 年 月 日 现场核查结果评价: □具备食品流通经营条件 □不具备食品流通经营条件 核查人员1: 执法证号码: 核查人员2: 执法证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 注:1.本表“分值”栏中用“*”号标注的是关键项目,用分值标注的是一般项目; 2.本表所称的“分区”是指各类食品区域之间具有一定的空间距离; 3.本表所称的“物理隔离”是指使用符合食品安全的物质材料隔断阻断; 4.现场核查结果评价直接在“□”中打“√”。 食品流通经营现场核查表 (三类:适用于营业场所面积100M2以下) 经营者名称: 分类 项目 内容 分值 扣分 扣分说明 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5 未聘用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 * 营业 场所 选址 与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生产、贮存、销售场所及垃圾站(场)、坑式厕所、污水、粪便存放或处理场所等污染源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 空间布局 食品与非食品分区销售。 5 食品销售区与生活区有物理隔离。 * 环境卫生 环境整洁,地面无裸露垃圾。 3 陈列 食品按规定放置在平台或层架上并离地、离墙。 6 防鼠 防鼠设施未损坏。 5 贮存场所 食品贮存 食品存放在专门区域。 5 食品按规定放置在平台或层架上并离地、离墙。 6 有满足特定食品贮存条件的冷藏、冷冻设施。 5 照明通风 满足照明和通风条件。 3 防鼠 防鼠设施未损坏。 5 直接入口散装 食品销售 区域 直接入口的熟食制品进入有物理隔离的专间(柜)销售 5 其它直接入口裸装食品进入专柜销售。 5 容器工具 未密闭容器有防尘、防蝇等遮盖设施。 6 生食、熟食的容器及工具未混同使用。 5 使用专用销售工具。 5 标识 散装食品标识规范。 6 存放 需要冷藏、冷冻的食品按规定要求放置在冷藏、冷冻设施中。 5 冷藏、冷冻设施运转正常。 5 生食、熟食未混同存放。 5 消毒 直接入口的熟食制品销售间(柜)配备有消毒设施、装置。 5 扣分合计 分 经营者是否在经营场所生产、加工并销售自制食品或从事其它非流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是□ 否□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现场核查,关键项目有 项符合条件要求,一般项目得分为: 分,经确认无误。 经营者(经办人)签名(盖公章): 年 月 日 现场核查结果评价: □具备食品流通经营条件 □不具备食品流通经营条件 核查人员1: 执法证号码: 核查人员2: 执法证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 注:1.本表“分值”栏中用“*”号标注的是关键项目,用分值标注的是一般项目; 2.本表所称的“分区”是指各类食品区域之间具有一定的空间距离; 3.本表所称的“物理隔离”是指使用符合食品安全的物质材料隔断阻断; 4.现场核查结果评价直接在“□”中打“√”。 食品流通经营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 经营者名称: 项目 内容 分值(分) 扣分(分) 扣分说明 营业场所 选址 与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生产、贮存、销售场所及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距离 * 环境 环境整洁,布局合理 5 专区 专柜 设置专区专柜 * 设置专区专柜提示牌 * 冷藏 配备有食品冷藏设施 5 防潮 配备有食品防潮设施 5 避光 配备有食品避光设施 5 通风 配备有食品通风设施 5 防蝇 配备有食品防蝇设施 5 防虫 配备有食品防虫设施 5 防鼠 配备有食品防鼠设施 5 防尘 配备有食品防尘设施 5 废弃物盛放 配备有密闭的废弃物盛放设施 5 贮存场所 选址 与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生产、贮存、销售场所及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距离 * 环境 环境整洁,布局合理 5 专区 设置专属区域 * 冷藏 配备有食品冷藏设施 5 防潮 配备有食品防潮设施 5 避光 配备有食品避光设施 5 通风 配备有食品通风设施 5 防蝇 配备有食品防蝇设施 5 防虫 配备有食品防虫设施 5 防鼠 配备有食品防鼠设施 5 防尘 配备有食品防尘设施 5 废弃物盛放 配备有密闭的废弃物盛放设施 5 扣分合计 分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现场核查,关键项目有 项符合条件要求,一般项目得分为: 分,经确认无误。 许可申请人(经办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现场核查结果评价: 具备食品流通经营条件□ 不具备食品流通经营条件□ 核查人员1: 执法证号码: 核查人员2: 执法证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 注:1.本表“分值”栏中用“*”号标注的是关键项目,用分值标注的是一般项目; 2.现场核查结果评价直接在“□”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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