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质量整改与问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强化管理责任,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杜绝重大质量事故,避免出现影响企业形象的技术质量问题,进一步提升系统执行力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项目质量管理职责,造成影响体系有效运行、不能完成主要质量管理指标、出现质量问题、发生损害企业声誉事件等不良后果,公司视程度对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与问责。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城市事业部应针对本办法相应制定适用于各城市事业部的问责管理办法。
第二章 整改与问责原则
第四条 整改与问责制度根据公司现阶段项目管理情况制定,鉴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初步建立,质量管理总体底子薄弱,本着“整改为主,问责为辅”的原则,对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优先要求整改,对于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未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不予问责。
第五条 根据公司相关质量制度,公司质量部对城市事业部和直属项目进行日常质量检查与质量考核,对于检查与考核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条 公司质量部对发生质量事故、拒绝整改、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等情形开展问责。
第三章 整改与问责范围
第七条 要求整改的范围包括:
(一)城市事业部、直属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未达到公司相关制度要求;
(二)工程项目采用修复材料未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进场检验、试验;
(三)工程项目实施未按照方案执行,修复成果未达到相关标准或效果,如防渗施工未达到相关标准、修复设施未达到相关标准、修复过程未按照方案执行、环保设施运行不符合方案要求等;
(四)工程项目未按照公司要求形成过程资料及存档。
第八条 开展问责的范围包括:
(一)对根据质量检查结果提出的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行为、或多次整改未达到整改效果的情况;
(二)各级政府部门在质量监督与监管过程中发现质量隐患与质量问题,被立案处罚或公开批评、通报,造成重大损失;
(三)对公司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开展质量检查、考核不予以配合;
(四)项目发生质量事故;
(五)多次发生影响公司形象的质量问题、隐患;
(六)城市事业部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不合格。
第四章 整改与问责方式
第九条 整改要求与问责开展工作由公司质量部发起,整改与问责对象可包括直属项目、城市事业部及其所辖项目。
第十条 对出现需要整改的情况时,公司质量部对责任单位发出附件1“质量整改通知单”,由直属项目负责人、城市事业部负责人或城市事业部所辖项目负责人签认并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公司质量部在对直属项目或城市事业部及其所辖项目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考核过程中,对属于问责范围的事项,视问题严重程度,采取通报公示或通报批评的问责方式。
第十二条 问责通报公司级别管理平台公告公示形式,对于出现重大问题随时通报。
第五章 整改与问责实施
第十三条 要求整改流程见附件2“质量问题整改流程”。
第十四条 问责开展流程如下:
第十五条 对存在整改与问责的情况,公司质量部将根据《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实施细则》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对责任单位扣除相应分数。责任单位为城市事业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公司对城市事业部负责人考核质量管理部分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是直属项目的,考核结果将计入直属项目总体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质量部负责解释。
附件1:质量整改通知单
附件2:质量问题整改流程 附件1:质量整改通知单
质量整改通知单
编号:
被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日期
检查单位
检查人
签发人
接收人
签发日期
接收日期
序号
要求整改的问题
要求完成日期
要求采取措施的程度
纠正
纠正措施
纠正实施情况验证记录:
验证人: 年 月 日
附件2:质量问题整改流程
质量管理体系架构、职责及岗位设置规定
1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构成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由决策体系、实施体系和监督体系构成。
(1)决策体系是由对工程质量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的各级领导组成的体系。
(2)实施体系是由与工程质量相关的人力资源、设备、机具、物资、技术、质量等各级人员组成的体系。
(3)监督体系是由独立于决策体系、实施体系之外,对工程质量体系的运行、制度的执行、工程质量的过程等进行监督的各级人员组成的体系。
图1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
2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总体组织结构
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由公司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城市事业部及各项目部共同完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总体组织结构见下图。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总体组织结构以公司最终发布实施的《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为准。
图2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总体组织结构
3 公司领导质量职责
以公司最终发布实施的《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为准。
4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相关部门质量职责
以公司最终发布实施的《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为准。
5 总部质量部及下辖管理部门架构
总部质量部实行垂直管理,总部质量部下辖各城市事业部质量部或技术质量部,以及总部直管项目部。各城市事业部下辖项目部质量工作由该城市事业部质量管理部门直接管理,总部质量部通过对各城市事业部下辖项目部质量工作通过检查、抽查方式间接管理。同时,公司技术管理体系设置的总工办和质量部是平级部门,总工办为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科委会是公司为了解决重大事项而形成的一种技术决策机制,是公司技术决策的最高层次决策。
图3 质量部及下辖管理体系架构
6 公司质量部职责及组织结构
6.1 公司质量部职责
(1)作为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文件等,根据公司业务特点,结合北京xx集团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规章制度、规程和责任制并组织贯彻落实;
(2)监督、指导城市事业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其组织架构,并对城市事业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价、问责;
(3)负责对公司在施工程施工质量、修复质量、试验、资料及计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查,掌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状况,定期汇总各项目质量情况形成质量报告,提出相关建议并对缺陷提出整改要求;
(4)参与审核各项工程技术文件工程施工措施、修复施工措施等质量管理内容;
(5)负责对城市事业部下达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6)负责组织重大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及防范措施的制定,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监督、检查城市事业部对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公司重大工程质量责任状的签订工作;
(9)对公司在施工程质量创效情况进行审核;
(10)负责公司工程质量创优策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11)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工程质量教育活动及培训,监督检查城市事业部及项目部项目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12)监督检查项目质量资料形成,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和案卷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
6.2 公司质量部组织结构
公司质量部由质量总监、质量部部长、副部长、高级质量经理、经理、专职质量工程师、兼职质量工程师组成。其中兼职质量工程师由技术部技术工程师、经理兼职,不固定人员。
图4 公司质量部组织结构
7 公司质量部人员结构设置
7.1 职级设置
总部质量部人员的职级设置见下表。
表1 质量部职级设置
序号
岗位
1
总监/部长
2
副部长
3
质量工程师
7.2 业务评级设置
总部质量部人员的业务评级设置同技术体系业务评级,见下表。
表2 质量部业务评级设置
业务级
编号
资深工程师
A1
A2
高级工程师
B1
B2
B3
工程师1
C1
工程师2
C2
工程师3
C3
助理工程师1
D1
助理工程师2
D2
7.3岗位职责
(1)质量总监/部长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文件等,全面负责质量部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指导城市事业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3)负责组织对相关业务系统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质量制度建设及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4)了解掌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状况,不定期向质量部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5)对涉及工程质量管理的重大决策提出专业意见;
6)监督城市事业部对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
7)参与公司重大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及防范措施的制定,并对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质量体系综合表现的最终考核。
(2)副部长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文件等,负责质量部制度与流程设计,协助部门日常管理,协调与上级部门、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
2)负责组织制定并完善公司质量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指导城市事业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并负责实施与监督检查;
3)负责项目的工程质量、修复质量、环境管理情况检查工作,并出具整改通知;
4)负责定期汇总各项目质量情况形成质量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5)组织公司的质量培训,参与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新法规、新政策、新标准等,对事业部、子公司项目的质量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参与审核各项技术文件,确保达到质量要求。
(3)专职质量工程师
1)参与制定、完善公司质量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参与实施与监督检查;
2)参与项目的工程质量、修复质量、环境管理情况检查工作;
3)参与城市事业部的质量培训工作;
4)负责质量相关文件收发、归档和保管及质量资料积累归档以及会议记录工作;
5)对施工项目质量资料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兼职质量工程师
一般由负责技术检查的技术工程师、经理兼职。
1)参与制定、完善公司质量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参与实施与监督检查;
2)参与项目的工程质量、修复质量、环境管理情况检查工作;
3)对施工项目质量资料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8 城市事业部质量部门组织结构
各城市事业部质量部门组织结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规定需满足本规定要求,该部分内容作为公司质量部考核各城市事业部及其质量管理部门绩效的指标之一。
8.1 组织结构形式
公司各城市事业部质量部门组织结构设置根据城市事业部实际情况可采用以下3种形式之一:
(1)设置技术质量部门,由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统一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2)设置技术质量部门,由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统一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同时设置部门副职专职质量管理工作;
(3)设置质量部门,由质量部门负责人统一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图5 城市事业部质量部门组织结构形式
8.2 设置要求
对各城市事业部质量部门组织结构设置要求如下:
(1)至少设置1名专职质量工程师或2名兼职质量工程师;
(2)质量部门组织结构和岗位设置需满足本公司及下属管辖项目部质量管理需要。
8.3 岗位设置及职责
各城市事业部质量部门岗位设置可参考公司质量部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设置由各城市事业部自行规定,要求职责明确,落实质量责任制。
9 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机构
9.1管理机构
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执行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试验员、测量员、计量员、资料员和质量员组成。
图6 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系统图
9.2 设置要求
(1)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配备技术、质量管理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其人员的能力应与工程规模及难度相适应。
(2)项目部应设项目总工1 名,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应与所承担项目的规模及难度相适应。
(3)项目部应有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部门或人员。
(5)项目部应根据规模与施工难度需要,配备技术员不少于1人。
(6)项目部应根据规模与施工难度需要,配备各专业专职或兼职质量员1名。
(7)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专职资料员1 名,从事施工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8)项目部应根据规模与施工难度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施工试验人员,从事取样、送检及现场试验管理工作。
(9)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测量放线人员1~2 名。
10 其它
本制度如与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有冲突之处,以公司管理制度为准。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向公司质量部反馈,以便及时修订本制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质量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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