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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村镇银行乡镇镇区或工业集中区厂房抵押贷款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及各类经济组织在镇区或工业集中区厂房(以下简称镇区或集中区厂房)的抵押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切实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xx区、宿城区所辖的乡镇、经济开发区、新城范围内的企业及各类经济组织,在镇区及工业集中区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办工业企业的,以自建厂房抵押担保方式申请办理贷款。
第二条 镇区或集中区厂房抵押贷款是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愿意以在镇区或集中区厂房作为抵押物的一种贷款担保形式。
第二章 产权确认和抵押登记
第三条 依照本办法设定抵押的镇区或集中区厂房,须提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确认,乡镇政府盖章确认其情况属实。
第四条 办理镇区或集中区厂房登记时,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贷款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区房管部门现场测绘,房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办理镇区或集中区厂房抵押登记时,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抵押,土地价值不得计入抵押物评估价值。
第五条 下列厂房不得设定抵押:
(一)所有权有争议的。
(二)所有权未经乡镇政府确认的。
(三)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受其他形式限制的。
(四)被列入征地拆迁范围的。
(五)本行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抵押的厂房。
第六条 以共有在镇区或集中区厂房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抵押厂房的抵押价值原则上必须经我行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评估,我行内部调查认定的价格可作为参考,但最终认定价格应按上述价格的孰低原则确认。也可由抵押当事人协商确定。
第八条 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镇区或集中区厂房抵押登记后,无论登记是否到期,需办理登记解除手续的,借款人必须先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经办银行确认后,向房屋登记部门出具解除登记的书面通知,由原登记部门解除抵押登记。
第三章 抵押贷款程序
第十条 镇区或集中区厂房抵押贷款主要用途为用于满足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
第十一条 办理镇区或集中区厂房抵押贷款,需向银行提交以下确权资料:
(一)乡镇政府确权证明文件2份(一份交房管处,一份交我行,详见附件1)。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经所在村委会(镇政府)审核确认,乡镇政府盖章确认其情况属实。
(三)乡、镇企业厂房等建筑物现场勘察表(详见附件2)。
(四)抵押物具结保证书2份(一份交房管处,一份交我行,详见附件3)。
(五)乡、镇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登记申请表(详见附件4)。
(六)乡、镇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登记审批表(详见附件5)。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二条 贷款办理流程:
借款人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审核→房管部门现场测绘→房屋价值评估→银行审查贷款手续和贷款资料→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有关承诺→房管部门登记→借款人签订借据→银行放款。
第四章 贷后管理
第十三条 乡镇镇区或工业集中区厂房抵押贷款贷后管理按《xxx村镇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及我行贷后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xxx村镇银行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中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
证 明
兹证明 ,位于 ,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无更改厂名和厂址现象(如有更改,原名称为 ,并提供工商、土地变更证明),其设定抵押的厂房及建筑物符合我镇(乡)的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该项目已经审批准建,手续齐全,建设规范,质量合格,产权清晰,无任何产权纠纷,无依法征收、没收、查封、扣押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该企业设立抵押的厂房等建筑物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属 ,使用年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符合我镇(乡)建设用地的总体规划。也经我镇(乡)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使用,手续齐全。
特此证明
(乡镇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乡、镇企业厂房等建筑物现场勘察表
地址: 年 月 日 勘察人(签字):
幢号
结构
总层数
使用状况
面积(㎡)
建筑年代
用途
产权来源
抵押人确认(签字盖章): 抵押权人确认(签字盖章):
附件3
具结保证书
xx区房地产管理处:
本人对本企业设立抵押的厂房等建筑物作如下具结保证:
(一)本人保证本企业设立抵押的厂房等建筑物,符合村镇建设规划,项目建设规范,质量合格,产权取得方式合法,产权清晰,无任何产权纠纷,无被依法征收、没收、查封、扣押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二)保证本企业设立抵押的厂房等建筑物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为依法取得;
(三)本人保证本企业设立抵押的厂房等建筑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建设用地证明在60日内办好交送贵处存档。
(四)如是本人申请不实或因本人原因,给抵押权人和贵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本人负责。
具结保证人:
年 月 日
具结保证书
xxx村镇银行:
本人对本企业设立抵押的厂房等建筑物作如下具结保证:
(一)本人保证本企业设立抵押的厂房等建筑物,符合村镇建设规划,项目建设规范,质量合格,产权取得方式合法,产权清晰,无任何产权纠纷,无被依法征收、没收、查封、扣押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二)保证本企业设立抵押的厂房等建筑物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为依法取得;
(三)如是本人申请不实或因本人原因,给抵押权人和贵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本人负责。
具结保证人:
年 月 日
附件4
乡、镇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登记申请表
抵
押
人
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法人
证件号码
受 托 人
证件号码
抵押权人
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代 理 人
代理证号
抵押
房产
(另附抵
押物
清单)
座 落
丘 号
所有权证号
抵押面积
抵押房地
产 价 值
(选择填写)
当事人约定价值:大写(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价:大写(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
(元)
担保债务价值
大写(元)
小写(元)
债务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建设用地使用权
情 况
证 号
发证机关
类 型
起 止 年 限
申请人双方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抵押人的保证和承诺:
1、 自愿申请抵押登记。
2、 以上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争议并已向抵押人如实陈述以上厂房等建筑物权利状况和其它状况,保证抵押的以上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依法取得,无抵押。
3、 依法有权决定以上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他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实施抵押。
4、 双方及其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文件真实合法,签字盖章属实。
5、 与代理人的委托关系真实。
抵押权人的保证和承诺:
1、 自愿接受以上厂房等建筑物的抵押,现申请登记。
2、 已全面、充分了解以上厂房等建筑物的权属状况和其它状况,已查明抵押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依法取得,无抵押。
3、 依法有权利决定以上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它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以上房地产抵押。
4、 双方及其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文件真实合法,签字盖章属实。
5、 与代理人的委托关系真实。
抵押人(签章)/(签字):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权人(签章)/(签字):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乡、镇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登记审批表
抵押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电 话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抵
押权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电 话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审核留存的文件
合格的打√其他打×
1
抵押登记申请书
2
抵押人身份证明 份
3
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页
4
抵押合同
5
主债权合同
6
抵押物清单
7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明
8
集体工业用地租赁合同
9
房屋测绘报告
10
抵押人具结保证书
11
现场勘察表
12
评估报告(文号:)
13
查档单
14
公司章程及其授权批准抵押的文件
15
抵押权人委托书
16
其他必要材料
初审人意见
经办人签名 :
年 月 日
复 审
人
意
见
审批人签名 :
年 月 日
审
批
人
意
见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缮证
他项权证证号: 他项权证编号:
缮证人: 缮证日期: 年 月 日
发证
领证人签章: 领证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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