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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能发电力燃料开发有限公司
体系文件发布通知
2011年第6号
《贵州能发电力燃料开发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
(试行)》已经于2011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经理: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体系文件控制表
制度
名称
贵州能发电力燃料开发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试行)
制度
编号
CPI/GNF/SJ—AJ—04
版本
签发
日期
下次评估
时间
起草人
部门
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2011
2011.3.28
2012.1
白秀平
吴勇
陈健
张鸿福
否
会签人
江浩、邓长春、孙志鹏、杨文龙、谢伦荣、梁盛开、王光明、徐波、何春雷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本次为新制定。
解释
部门
贵州能发电力燃料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监察管理部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贵州能发电力燃料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监察管理部
备注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试行)
(CPI/GNF/SJ-AJ-04)
体 系 为 纲 闭 环 管 理
计 划 控 制 市 场 运 作
发布时间:2011年 3月 28日 实施时间:2011 年 1月1 日
贵州能发电力燃料开发有限公司
GUIZHOU NENGFA POWER FUEL DEVELOPMENT CO.,LTD
贵州能发电力燃料开发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试行)
(CPI/GNF/SJ-AJ-04)
编制: 白秀平
审核: 吴 勇
会签: 江 浩 邓长春 孙志鹏
杨文龙 谢伦荣 梁盛开
徐 波 何春雷 杨晓琼
分管领导: 陈 健
总经理: 张鸿福
贵 州 能 发 电 力 燃 料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贵州能发电力燃料开发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试行)
(CPI/GNF/SJ—AJ—04)
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系统各单位。
3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标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验收,原则上执行贵州省安全生产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和贵州省能源局制定的《贵州省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
4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组织机构
4.1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由公司有关领导组成:
组 长:张鸿福
副组长:邓长春、陈 健、孙志鹏、杨文龙
成 员:公司副总师、部门主任、各煤矿矿长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等级的最终审查、评定。
4.2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专业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人员组成:
4.2.1采掘、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指挥专业组
组 长:生产副总师
成 员: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指挥专业组(项)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和初步评定。
4.2.2“一通三防”专业组
组 长:通防副总师
成 员: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通防专业(项)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和初步评定。
4.2.3安全管理专业组
组长:安全副总师
成员: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职业危害、工业场地和办公场所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和初步评定。
4.3安全质量标准化督察组
组 长:安全副总经理
成 员:公司副总师及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组的评定结果进行抽查、督查、复核、确认。
5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办法
5.1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按照集中检查、过程检查相结合原则进行综合评定、考核。过程检查以各级现场检查的专业对照标准评定。
5.2安全质量标准化试行季度评级,其中过程检查评分权重占35%,集中检查占65%。
5.3被检查验收单位必须提供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必须的检测工具、仪器、仪表和相关资料,未提供检测工具、仪器、仪表和相关资料,造成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项目无法进行时,该项目以零分计。
5.4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定工作程序:
子公司(矿)按月度自检、评定
公司过程检查评定
公司过程检查评定
公司验收组按季度验收、初步评定
公司督查组复核、确认
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审查
5.5子公司(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时,各专业(项)检查验收的覆盖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5.5.1采掘专业(项)检查验收采掘工作面覆盖率为100%;
5.5.2机电、运输专业(项)检查验收覆盖率不小于85%;
5.5.3通防专业(项)检查验收时,通风系统、局部通风、井下爆破、防灭火、通风设施、防尘设施覆盖率不小于80%;防治瓦斯安全检测主机房、瓦斯抽放泵房覆盖率不小于100%;
5.5.4地测、防治水专业(项)检查验收时,覆盖率不小于90%;
5.5.5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职业危害专业、工业环境卫生(项)检查验收时,覆盖率不小于80%。
5.5.6矿井通防专业得分低于矿井总分时,以矿井通防的得分作为矿井总分。
5.5.7季度内受到公司有关部门或中电投集团、金元集团、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矿停产整顿时,取消专业评分。
5.5.8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的子公司(矿),考核期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5.5.8.1子公司(矿)编制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规划和季度计划,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定、培训、考核制度;
5.5.8.2完成能发公司下达生产、建设计划85%;
5.5.8.3《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必备条件。
凡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取消评级资格。
5.5.9参与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等级的专业共计13个,即安全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瓦斯、防灭火、防治水、地质测量、职业危害、调度指挥、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和办公场所,各专业按比例计入矿井总分的系数详见下表: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占分系数表
专业
采煤
掘进
机电
运输
通风
防治瓦斯
防灭火
地测、防治水
职业危害
调度
工业场地
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
占分系数
0.10
0.10
0.10
0.09
0.10
0.12
0.06
0.08
0.08
0.06
0.05
0.06
6各矿2011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计划与考核
6.1目标计划
根据《贵州省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各煤矿实际2011年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计划如下:
林华煤矿:一季度掘进、运输、通风、职业危害、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和办公场所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二季度全部专业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三季度通风达到省一级安全质量标准,矿井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四季度瓦斯防治达到省一级安全质量标准,矿井达到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贝勒煤矿:一季度掘进、运输、工业场地和办公场所、调度达到省三级安全质量标准;二季度通风、瓦斯防治专业、地测防治水达到省三级安全质量标准;三季度全部专业达到省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四季度矿井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技改系统未完成的不列入考核)。
木担坝煤矿:一季度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二季度地测防治水、职业危害、瓦斯防治、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专业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三季度全部专业达到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四季度矿井达到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左家寨煤矿:一季度掘进、机电、运输、通风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二季度地测防治水、瓦斯防治、职业危害、工业场地和办公场所专业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三季度全部专业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四季度矿井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桂箐煤矿:一季度掘进、机电、运输、通风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二季度地测防治水、瓦斯防治、工业场地和办公场所专业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三季度职业危害、调度指挥、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达到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四季度全部专业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采煤工作面未完成不参与考核),矿井达到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德科煤矿:一季度掘进、运输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二季度通风、地测防治水、工业场地和办公场所专业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三季度机电、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达到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四季度完成系统全部专业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矿井达到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未完成系统不参与考核)。
6.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标准与考核
6.2.1安全质量标准化对矿领导试行季度考核,其标准为:
矿井名称
年度管理金额
季度管理金额
党政正职
总工程师
生产
副职
其他
副职
党政正职
总工程师
生产
副职
其他
副职
林华煤矿
6
4.8
4.2
1.5
1.2
1.05
桂箐煤矿
5
4
3.5
1.25
1
0.875
贝勒煤矿
5
4
3.5
1.25
1
0.875
德科煤矿
4
3.2
2.8
1
0.8
0.7
左家寨煤矿
5
4
3.5
1.25
1
0.875
木担坝煤矿
5
4
3.5
1.25
1
0.875
说明:表中所指的生产副职包括分管生产、分管安全、分管机电的副职;其他副职包括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财务总监及分管后勤的副职。
考核专业低于质量目标计划一级,考核正职2000元/专业.季度、分管领导2000元/专业.季度、其他领导1200元/专业.季度;三个及以上考核专业不达标或降级,扣除季度兑现。连续两个季度不能达到计划目标,视为不履职或不作为,对主要领导或责任人实行考察留用或降职或降级使用。
6.2.2安全质量标准化同时实行工资总额挂钩考核,占工资总额的10%。季度考核专业低于质量目标计划一级,季工资总额扣减2%/专业;三个及以上考核专业不达标或降级,季工资总额扣减6%;连续两个季度不能达到计划目标,取消挂钩工资。矿井年度评级高于目标计划一级,增加年工资总额5%。季度工资总额为年度计划工资总额的四分之一。
7其他
7.1过程检查:各职能门到现场检查、指导、服务时间,必须根据专业配置布置标准化对应项目检查,其专业覆盖面/月不低于5.5款要求,并严格履行标准化程序评分。
7.2各级参与检查评分、评级的人员必须严格标准,不打折、不走样,否则公司将严肃追究,发现弄虚作假考核500元/人.次,并纳入绩效考核。
7.3各矿要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责任轻重、贡献大小,严格考核,制定合理的考核办法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和有关部门备案;
7.4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由公司安全监察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监察管理部根据考核结果出具通知书,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由公司人资管理部办理薪酬考核。
8支持性文件
8.1《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
8.2《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152号)
8.3《贵州省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贵州省安全生产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和贵州省能源局(黔安监管煤矿字〔2009〕244号)
9本办法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能发公司。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制度名称
贵州能发电力燃料开发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试行)
制度编号
CPI/GNF/SJ—AJ—04
执
行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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