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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反事故技术措施.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061090 上传时间:2024-06-14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5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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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引 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公司国电发 2000589 号文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进一步加强海南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提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按照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规定,结合海南电网的实际制定“贯彻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为便于贯彻执行,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有关的内容共 8 个方面逐条从原文中引出(前面加要求 2 字)并用

2、黑体字注明,然后表述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具体要求 1 , 2 。 1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1.1 要求 2.5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闭锁功能。 在厂、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和改造中必须坚持远方(经计算机监控系统)、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闭锁功能。 对己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厂、站,如不具备电气闭锁功能,应及时改造和完善。 1.2 要求 2.6 断路器或隔离开关闭锁回路不能用重动继电器,应直接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辅助触点;操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以现场状态为准。 用于断路器失灵保护、发电机同期装置等重要的保护和自动装置应直接使用断路器(隔离开关)的辅助接点,而不能用重动继电

3、器接点。 为防止重动继电器损坏或直流电源消失造成闭锁或切换回路失效,若使用断路(隔离开关)的辅助接点确有困难时,可采用辅助接点启动的双位置继电器。 2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2.l 要求 11.6 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发电机变压器组的主断路器出现非全相运行时,其相关保护应及时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在主断路器无法断开时,断开与其连接在同一条母线上的所有电源。 新建的发电机变压器组的高压侧断路器和母联、母线分段断路器应选用具有三相联动功能的断路器。 在发电机变压器组的断路器出现非全相运行时,首先应采取发电机降出力措施,然后由经快速返回的“零序或负序电流”闭锁的“断路器非全相判别元件”,用独立的时间元

4、件以第一时限,启动独立的跳闸口路重跳本断路器一次,并发出“断路器三相位置不一致”的动作信号。若此时断路器故障仍然存在,可采用以下措施:以“相电流、零序或负序电流动作”、“断路器三相位置不一致保护动作”和“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动作”三个条件组成的“与逻辑”,经由独立的时间元件以第二时限去解除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并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同时发出“断路器失灵保护启动”的信号。 在进行保护整定和校验时,应认真考虑发电机变压器组的负序电流保护和断路器失灵保护动作逻辑与时间的整定配合关系。 2.2 要求 11.7 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 为避免发电机非同期并列,对于新投产机组、大修机组及同期回路(包

5、括交流电压回路、直流控制回路、整步表、自动准同期装置及同期把手等)进行过更换或变动后,第一次并网前均应进行下面的工作。 a 应认真检查发电机同期口路的绝缘电阻,防止因直流接地导致继电器误动而造成非同期并列。 b 应提高同期回路电缆的绝缘水平,防止同期回路绝缘损坏造成发电机非同期合闸。 C 在检查发电机同期回路时应使用输入阻抗 32k Q V 的仪器、仪表,防止仪器、仪表内阻过低引起非同期并列。 d 应对同期回路进行全面、细致的校核(尤其是同期继电器、整步表和自动准同期装置应定期校验人通过在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加电(注意必须断开电压互感器)的方法进行模拟断路器的手动准同期及自动准同期合闸试验。同时检

6、查整步表与自动准同期装置的一致性。 e 结合倒送电试验,要通过带空母线升压试验(检修机组人对整步表及同期检定继电器进行实际核核。 2.3 要求 11.10 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 在进行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整定计算时,应根据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侧 3 中对定于接地保护的整定要求:基波零序过电压定子接地保护“应从保护定值及延时两方面与系统接地保护配合”。同时还应根据发电机在带不同负荷工况下实测的基波零序电压和发电机中胜点侧三次谐波电压的有效值数据作为整定依据,保护不宜整定得过于灵敏,动作过快。 2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根据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侧 3 的要求,发电机定子接

7、地保护应投入跳闸,但必须注意的是:基波零序段保护和发电机中性点侧三次谐波段保护应分别设置独立的跳闸出口回路,基波零序段保护应投跳闸,发电机中性点侧三次谐波段保护宜投信号。 2.4 要求 11.11 当发电机的转子绕组发生一点接地时,应立即查明故障点与性质。如系稳定性的金属性接地,应立即停机处理。 应将发电机转子一点接地保护动作于信号,发电机转子两点接地保护动作于停机。当发电机转子一点接地保护动作时,应立即投入发电机转子两点接地保护,并采取发电机降出力的措施,查明故障性质,如判明为稳定的金属性接地应尽快安排停机。 2.5 要求 11.13.1 有进相运行工况的发电机,其低励限制的定值应在制造厂给

8、定的容许值和保持发电机静稳定的范围内,并定期校验。 有进相运行工况或准备进相运行的发电机应仔细检查和校核发电机失磁、失步保护的测量原理、整定范围和动作特性,确保发电机失步保护在进相运行上限工况时,在其升压变压器以外发生故障时不会误动。励磁系统低励限制的定值在经整定计算后还必须通过实际进相试验考验并加装发电机功角仪。同时还要防止发电机失步、失磁等保护装置由于整定或特性方面的问题在进相运行时误动作。 2.6 要求 11.13.2 自动励磁调节器的过励磁限制和过励磁保护的定值应在制造厂给定的容许值内,并定期校验。 励磁调节器的 V Hz 限制定值应小于发电机变压器组过励磁保护定值,确保在发电机电压升

9、高或转速下降时,首先由励磁调节器的 V Hz 将发电机励磁电流限制在安全范围内。由于大部分的励磁系统在机组启动、停机、励磁手动方式、备励运行及其他试验过程中没有过励磁限制功能,所以应注意改善发电机变压器组过励磁保护,并且在计算定值时要考虑主变压器及高压厂用变压器的过励磁能力。 在计算和整定励磁系统过励限制定值时,必须保证调节器过励限制、过励保护和发电机转子过负荷保护的阶梯关系,即发电机变压器组发生过励工况时,首先是调节器过励限制动作,其次是发电机变压器组过励保护动作,最后是发电机转子过负荷动作。 发电机带负载后,如要检查各限制器和保护的动作情况时,应先把定值调整到发电机正常运行允许的范围内,确

10、认其动作无误后,再调回原定值。 运行中的发电机发生失磁故障又未达到失磁保护跳机条件时,机组将进入异步运行状态。这时,运行人员应首先快速减负荷,然后实施其他措施。有条件的机组应考虑增加失磁保护至调速系统快速减负荷连锁回路。 3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3.1 要求 13.1 高度重视继电保护工作,充实配备技术力量,加强继电保护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训,保持继电保护队伍的稳定。 继电保护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每位继电保护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特别是职业素质方面的培训,建立一支敬业爱岗的专业队伍。应将培训工作形成制度,每年制定培训计划,不断培养新生力量,保持队伍稳定。 3.2

11、要求 13.2 要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防止继电保护“三误”事故的发生。 必须认真贯彻上级部门颁发的各项继电保护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 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及时编制、修订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在检修工作中必须执行继电保护专用工作票(安全措施卡)制度,逐步推广完善作业文件包制度,同时还要进一步对各项反措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总结,尚未执行的要制定出计划时间表,确保设备健康运行。 在电压切换及电压闭锁回路、断路器失灵保护、母线差动保护、远跳、远切、联切回路以及“和电流”接线方式等涉及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认真做好安全隔离措施。 配置专用的继电保护调试设

12、备,合理使用继电保护仪器、仪表,和正确的试验接线。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符合实际的正确结论。一旦试验数据发生疑问,要详细分析,找出原因,及时更正。 经继电保护公用出口跳闸的非电量保护,如瓦斯保护、热工系统、汽轮机保护、调速系统及同期合间装置、厂用电切换装置,以及柴油发电机和重要电动机等有关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更应做好安全隔离措施。 3.3 要求 13.3 各级调度应根据电网结构的变化,贯彻执行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制定电网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和调度运行说明。适应现代电网的发展需要,积极稳妥采用继电保护新技术、新设备,组织编写新装置的检验规程。进一步加强电网继电保护运行管理工作,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

13、充分发挥继电保护效能,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防止由于保护拒动、误动引起系统稳定破坏和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 编写符合电网安全稳定要求的、并经总工程师批准的本电网继电保护运行整定规程和调度运行说明。继电保护专业与调度、运行专业要相互配合,跟踪电网结构承运行方式的变化,及时校核、调整保护定值。 各级调度部门继电保护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管理的职能作用,强化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力度,指导、协助发、供电单位和用户加强继电保护运行管理工作,防止由于保护不正确动作引起系统稳定破坏和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 为充分发挥继电保护效能,应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尽量避免和消除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磁环网运

14、行。否则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电网故障引起电网稳定破坏,为确保中、低压电网的线路、母线、变压器和断路器等设备发生各类故障而影响高一级电压网络的稳定运行,继电保护专业应主动与调度运行专业建议,力求遵循以下原则: a 具有 2 台及以上 220kV 变压器运行的变电站,变压器的中压测与低压侧不宜合环运行; b 随着高一级电压等级电网的建设与发展,应有计划地逐步简化和改造低一级电压网络,实现分层供电,采取环路布置,开环运行,装设必要的备用电源自投装置: c 地区电厂需经 110kV 联络线与主系统并列时,宜采用单线并列运行方式,合理安排发电厂启动高压备用变压器的运行方式,提高发电厂的供电可靠性。 当遇到

15、电网结构复杂,整定计算不能满足系统要求,保护装置又不能充分发挥其性能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防止保护拒动的原则,并报本单位相关领导批准。 坚持做好年度继电保护整定方案的编制工作,根据电网及设备运行的变化及时修订继电保护调度运行(检修)规定,积极研究电网保护整定配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优化整定配置,对确无或暂无解决方案的问题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确认。 各单位技术监督办公室应加强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和相关产品的监督工作,应及时公布在运行中产生不正确动作或是有问题装置的信息,供有关单位参考。 3.4 要求 13.4 网、省公司调度部门继电保护机构要进一步发挥专业管理的职能作用,强化

16、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力度,指导、协助发、供电单位加强继电保护工作,提高全网继电保护工作水平。 调度部门继电保护机构要进一步发挥专业管理职能,加强技术监督力度,把技术监督工作渗透到电力建设、生产的全过程中去。组织、指导和帮助各电力企业做好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各电力建设企业、发供电企业的继电保护工作必须接受各级继电保护监督部门的专业检查和监督,确保统一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要进一步完善开关量录波、高频录波,加强设备运行的跟踪与监督,充分利用故障录波等手段,认真做好系统运行分析,从中找出运行中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原因,及时采取有效对策。发电厂应增设专用的发电机变压器组故障录波器。 加强微机型继电保护及

17、安全自动装置软件版本管理,以及微机型继电保护试验装置、微机继电保护综合信息管理机等设备专用计算机的管理与防病毒工作,防止因各类计算机病毒危及上述设备而造成微机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和误整定、误试验。 电网运行要求配置的安全自动装置,应从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实行全过程技术监督。 各电力生产、供电(含农电)企业,从事电网继电保护装置科研、设计、施工、制造等单位,凡接入电网运行的电厂、变电所(不论管理形式与产权归属)均应遵守海南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 3.5 要求 13.5 确保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的安全运行、重视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的配置和整定计算,包括与相关线路保护的整定

18、配合。 要十分重视发电厂的继电保护配置和整定计算,并保证与相关线路保护的整定配合,防止电网事故或发生异常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最大潮流引起过负荷跳闸。 发电机、变压器的差动保护整定计算时,在保护能正确、可靠动作的前提下,不宜整定得过于灵敏,以避免不正确动作。 大型发电机、变压器本体的继电保护装置,其中与电网相关线路保护无直接整定配合关系的元件保护如差动、过励磁、过负荷、负序电流、发电机定子和转子等保护原则上应由设备主管单位自行管辖、整定,与电网相关线路保护有直接整定配合关系的元件保护如电流保护、电压保护、零序电流、零序电压等保护,应由调度部门提供整定限额供设备主管单位整定。 各发电公司(厂)应根据新

19、颁发的电力行业标准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 3 ,定期对所辖设备的整定值进行全面复算和校核,同时也要重视与各级调度在整定交界面的配合,定期交换资料进行检查校核。 发电机、变压器的低距离保护要有完善的电压互感器失压、断线闭锁措施,包括电压切换过程直流失压和交流失压而不致误动的有效措施,在满足灵敏度的前提下优先考虑突变量的电流闭锁方案。 发电机变压器组的过励磁保护和负序电流保护应根据制造厂提供的过励磁和负序电流 A 值特性曲线,并兼顾到发电机变压器组实际运行工况进行整定。在校验变压器或发电机变压器组过励磁保护时,应认真检测其返回系数 0.96 。 发电机失步保护装置应能正确区分短路故障

20、与失步。当系统或机组发生短路故障时,发电机失步保护不应误动。一般情况下,发电机失步保护作用于信号,只有振荡中心位于发电机变压器组内部时,失步保护才作用于跳闸。 3.6 要求 13.6 对于 220kV 主变压器的微机保护必须双重化。 为确保 220kV 主变压器的安全,避免其主保护因故停用时,使变压器无快速保护运行, 220kV 主变压器的微机保护应按下面的原则进行配置。 a 220kV 主变压器应采用两套独立的主保护,每套主保护均应配置完整的后备保护,同时必须保证两套主、后备保护在交、直流回路上的独立性。正常运行方式下,两套独立的主保护宜同时投入。两套独立的主保护宜分别接在独立电流互感器两个

21、次级绕组,但第二套主保护也可以设计在独立电流互感器和主变套管电流互感器间进行切换,当旁路断路器代主变断路器运行时,第一套主保护应相应切到旁路断路器的电流互感器。第二套主保护及相应的后备保护可以停用。 b 在实际使用中可根据电网实际运行情况,除非电量(气体)保护必须投跳外,应选择合理、可靠的主变保护运行方式。 3.7 要求 13.7 保证继电保护操作电源的可靠性,防止出现二次寄生回路,提高继电保护装置抗干扰能力。 严格执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实施细则中有关保护及二次回路抗干扰的规定,提高保护抗干扰能力。 每套线路、变压器的主保护(含后备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启动元件与操作回路的直

22、流熔断器均应独立配置,并要注意与上一级熔断器的配合。在设计中应注意各不同的直流回路之间应采用空接点联系,防止出现寄生回路。不同被保护设备的保护装置应尽可能配置在各自独立的柜上,因客观条件限制只能安装在同一面柜上时,其安装必须明确分区,标示界线,以利于分别停用、检修。对一个保护单元的各套独立保护装置配在一块柜上,其布置也应明确分区。 对经长电缆跳闸的回路,要采取防止长电缆分布电容影响和防止出口继电器误动的措施,如电缆分类、分层敷设,增加出口继电器动作功率,或通过光纤跳闸通道传送跳闸信号等措施。 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继电保护安装、调试与定期检验的工艺流程和二次回路验收条例(大纲),确保二次回

23、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3.8 要求 13.8 加强 110kV 及以下电网和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工作,降低发生继电保护事故的机率。 应重视与加强 110kV 及以下电网和发电厂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管理。 a 努力杜绝 110kV 电网保护拒动而引起上一电压等级电网保护动作,扩大事故的发生。要十分注意主变 110kV 侧后备保护与出线保护的配合。 b 努力杜绝因厂用系统保护不正确动作而引起机组跳闸或设备损坏事故。发电厂厂用系统二次回路的电缆不能与一次电缆一起敷设。 C 认真做好保护用电流互感器 10 误差特性的校核工作,如不满足要求的应采取调整电流互感器变比、减少二次回路负载等措施。 3.9 要求

24、13.9 针对电网运行工况,加强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管理。 根据电网的结构和特点,合理采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新建或更改接线后的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必须进行传动试验。对己投运的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也应定期进行传动试验。 4 防止系统稳定性破坏事故 4.1 要求 14.14 要加强高频、母差、断路器失灵等快速保护的建设。对 500kV 设备的主保护应实现双重化; 220kV 及以上环网运行线路应配置双套快速保护;新建 500kV 和重要 220kV 厂、所的 220kV 母线应做到双套母差、断路器失灵保护;己建 500kV 和重要 220kV 厂、所的 220kV 母线可逐步做到双套母差、

25、断路器失灵保护。 加强高频、母差、断路器失灵等重要保护的运行维护工作,各厂局必须十分重视快速主保护的备品备件管理和消缺工作,应将备品备件的配备以及高频保护、母差保护因缺陷超时限停役纳入技术监督的工作考核之中。线路无快速保护的时间应不低于规定的考核时间。 为防止线路绝缘架空地线间隙放电干扰高频通道运行,原有绝缘地线均应改为直接接地运行,同时也要重视接地点的维护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应采用光纤通道的保护通信方式。 要建立与完善阻波器、结合滤波器等高频通道加工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落实责任制。 采用相位比较原理的母差保护在用于双母线时,必须增设两母线先后接连发生故障时仍能可靠切除后一组母线故障的保护回路。

26、 新建装机容量超过 500MW 的发电厂以及由省电力公司认定重要的 220kV 变电站 220kV 及以上的母线均应采用保护双重化的配置方案。 已建装机容量超过 500MW 的发电厂以及由省电力公司认定重要的 220kV 变电站 220kV 及以上的母线,应根据实施的可能性,分轻重缓急逐步实现保护双重化。 4.2 要求 14.1.5 设计安装的低频减负荷和保护系统稳定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应与一次系统同步投运。大电网规划阶段应加强保电网安全稳定最后防线设置的研究,从电网结构上设计配置振荡、低频、低压等解列装置。对于存在大功率、远距离输送、采用自并励的机组,应加装电力系统稳定器( PSS )。 根据

27、海南电网的实际,在对电网进行全面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必要的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并与一次系统同步设计和投运。 4.3 要求 14.2.4 电网内大机组配置的高频率、低频率、过压、欠压保护及振荡解列装置的定值必须经过电网调度部门审定。 在发电机组,特别是大机组,应根据并网前,或解列后的不同工况,分别配置反映汽机转速和励磁系统电压的高频率、低频率、过压、欠压等保护。在整定时,应遵循汽轮机超速保护以及励磁系统过压、欠压保护动作后仍不能恢复正常时,再由反映电气量的机组保护处理,并经生技部门审定。 电网低频减负荷、机组低频保护应兼顾电网和机组设备安全要求,电网低频减负荷配置和整定计算均应保证系统动态频

28、率特性的低频持续时间小于规定的每次允许时间,并留有一定裕度,而机组低频率保护的定值宜低于电网低频减负荷最后一轮的频率值。 4.4 要求 14.2.6 要加强电网安全稳定最后一道防线的管理。低频减负荷装置和保护系统稳定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应可靠、足额投入。要从电网结构上完善振荡、低频、低压解列等装置的配置。 根据电网结构和运行的需要,设置保电网安全、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合适的地点装设振荡解列装置,以便在电网分割成块后,在功率缺额的地区安装低频、低压减负荷装置,在功率过剩地区安装高频切机或采取快速降出力等措施。并加强对这些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加强运行设备的管理,对主电网低频、低压减负荷等安全自动

29、装置应按调度部门规定,可靠并足额投入。 对接入地区电网的小机组在并网运行前,其低频、低压和过电流解列装置必须按调度部门要求投入运行。对带有小电源地区的电网应设置合适的解列点,并应考虑到解列后的孤立系统仍有足够的低频、低压减负荷等安全自动装置,有利于孤立电网和电厂的安全。 4.5 要求 14.2.7 应避免枢纽厂、所的线路、母线、变压器等设备无快速保护运行。要加强断路器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电网故障的可靠切除。在受端系统的关键枢纽厂、所,当发生继电保护定值整定困难时,要侧重防止保护拒动。 由于受端系统相对联系紧密、线路平均长度较短等原因,继电保护整定中常出现难于同时满足“安全性(可靠性)、速动性、

30、灵敏性、选择性”要求的情况。在受端系统的关键枢纽变电所,当继电保护整定困难时,在尽量避免损失负荷的前提下,设置必要的解列点。当灵敏度与选择性难兼顾时,应首先考虑以保灵敏度为主,侧重防止保护拒动。 在运行线路、母线、变压器和发电机变压器组等保护上进行保护定值修改前,应认真考虑防止保护不正确动作的有效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 检修设备在投运前,应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电压二次回路不得短路,电流二次回路不得开路和存在不符合运行要求的接地点。 在一次设备进行操作或检修时,应采取防止距离保护失压误动的有效措施,以及在旁路断路器带主变本体断路器进行操作时,亦应采取防止变压器差动保护、低阻抗保护误动的有

31、效措施。 变电所和电厂的 220kV 联络线,不允许无快速保护运行,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向调度部门汇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所有母线、变压器、发电机的差动保护在投入运行前,除测定相回路和差回路的电流外,还必须测量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或电压,以确保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5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要求 15 5 变压器的本体、有载开关的重瓦斯保护应投跳闸,若需退出重瓦斯保护时,应预先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并限期恢复。 严禁不合格的瓦斯保护投入运行。瓦斯保护应防水、防油渗漏、密封性好,必要时在瓦斯继电器顶部安装防水罩,瓦斯继电器由中间端子箱引出电缆宜直接接到保护柜。结

32、合变压器的检修工作,应认真校验瓦斯保护的整定、运作情况,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新投入或改动了二次回路的变压器差动保护,在变压器冲击试验时,必须投入跳闸,变压器充电良好后停用,变压器带上部分负荷,测六角图,同时测量差回路的不平衡电压或电流,证实二次结线及极性正确无误后,才可将保护投入跳闸。在上述情况下,变压器的重瓦斯保护均应投入跳闸。 瓦斯保护的直流电源和出口跳闸口路应与电气量保护分开,按独立保护配置。 6 防止接地网事故 要求 17 3 基建施工时,必须在预留的设备、实施的接地引下线经确认合格(正式文字记录)以及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土,并应分别对两个最近的引下

33、线之间测量其回路电阻,测试结果是交接验收资料的必备内容,竣工时应全部交甲方备存。 使用微机保护、集成电路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收发信机的厂、站的接地电阻应符合电子计算站场地通用规范 4 和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5 ,接地电阻应小于 0.5 。结合日常检修工作,检查本单位保护接地系统和抗干扰措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检查静态型、微机型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装置以及收发信机的外壳应构成良好电磁屏蔽体,并可靠接地。 应重视接地网可靠性对继电保护安全运行的研究,继续做好开关站至继保室敷设 100mm 2 接地铜排的反措,继续做好继电保护室接地铜排网的反措,该接地铜排网一点经铜排与主接地网可靠连接,保护装置不能采

34、用通过槽钢接地的接地方式。发电厂元件保护室亦应尽快完成铜排接地网反措。 7 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 7.l 要求 20.1.3.1 枢纽变电所直流系统宜采用两组蓄电池、三台充电机的方案,每组蓄电池和充电装置应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第三台充电机(备用充电装置)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任一工作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 严禁不合格充电装置投入运行, 220kV 及以上的变电所(除直接馈供变电所外)宜采用两组蓄电池、三台充电机的方案。 7.2 要求 20.1.3.3 直流熔断器应按有关规定分级配置,加强直流熔断器的管理。对直流熔断器应采用质量合格的产品。防止因直流熔断器不正常熔断而

35、扩大事故。 特别要防止因直流熔断器不正常熔断而扩大事故,除严格按部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实施细则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外,当总输出口路、直流分路均装设熔断器时,直流熔断器应分级配置,逐级配合;总输出口路装设熔断器,直流分路装设小空气开关时,必须确保熔断器与小空气开关有选择性地配合;总输出口路、直流分路均装设小空气开关时,必须确保上、下级小空气开关有选择性地配合。严禁质量不合格的熔断器投入运行,运行中的熔断器应定期检查。 宜使用具有切断直流负载能力的、不带热保护的小空气开关取代原有的直流熔断器,小空气开关的额定工作电流应按最大动态负荷电流(即保护三相同时动作、跳闸和收发信机在满功率发

36、信的状态下)的 1 5 2 0 倍选用。 7.3 要求 20.1.4 为提高继电保护的可靠性,对重要的线路和设备必须坚持设立两套互相独立的主保护的原则,并且两套保护宜为不同原理和不同厂家的产品。对重要元件应充分考虑后备保护的设置。 继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基于正确的设计、选型和良好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 要使用性能质量优良的保护产品,因此各有关单位应认真建立继电保护技术管理档案,做好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对重要的 220kV 及以上的线路应配置两套互相独立的、完整的主、后备保护,线路保护宜采用不同原理的产品,以增强互补性。对接入 220kV 及以上系统的变压器、 200MW 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变压

37、器组,应配置两套互相独立的、完整的主保护和后备保护。 7.4 要求 20.1.5 应认真考虑保护用电流互感器的安装位置,尽可能的避免由于电流互感器安装位置不当而产生保护的死区。 在设计、安装中应合理分配保护使用的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不同设备保护使用一组电流互感器,其保护范围应交叉重迭,避免死区。对确无办法解决保护动作死区。在保证系统稳定的前提下,可采取起动断路器失灵保护等措施加以解决。 新建和扩建 220kV 程宜选用具有多个次级绕组的电流互感器,每套线路保护、主变保护和母线差动保护均应独立使用一个绕组。 7.5 要求 20.1.6 对新建、扩建的生产改进工程新订购的电气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及

38、行业标准,具有一定运行经验的产品,否则不得在枢纽变电所中安装运行。 对新建、扩建的生产改进工程新订购的继电保护及相关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具有成功运行经验的产品,否则不得安装、运行。继电保护及相关产品必须满足电网的运行要求,同一发电厂或变电站不宜选用过多厂家的产品,以利于运行管理。 7.6 要求 20.2.2 对于双母线接线方式的变电所,在一条母线检修时,要作好另一条母线的安全措施,防止因人为因素造成运行母线停电。当给停电母线的母线送电时,有条件的要利用外部电源;若用母联继路器给停电母线送电,母联断路器必须带有充电保护。 母联、母线分段断路器操作柜上应装独立的、具备瞬时跳闸和延时跳

39、闸口路的母联、母线分段断路器充电保护。瞬时段可用于对空母线充电,延时段可用于母联、母线分段解列,并作为出线开关保护带负荷试验时的临时保护。 7.7 要求 20.2.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要选用抗干扰能力符合规程规定的产品,并采取必要的抗干扰措施,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在外界电磁干扰下的不正确动作。 应认真执行江苏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入网运行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必须符合相关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 在变电站的开关站到控制室、以及发电机厂房内的保护和控制二次回路均应使用屏蔽电缆,电缆屏蔽层应可靠接地,在实施过程中,既要保证抗干扰措施的效果,同时也要

40、防止损坏设备。” 直流系统使用高频开关电源或可控硅充电机时,应注意这些设备的电磁辐射对微机型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影响。 7.8 要求 20.2.7 保护装置的配置及整定计算方案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免在复杂、多重故障情况下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不正确动作。 保护装置的配置及整定计算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免在复杂、多重故障的情况下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已保护装置的配置和整定计算应尽量校核在复杂、多重故障的情况下继电保护动作的可靠性和选择性。否则要根据由此引起的后果,制定补救措施。 b 提高纵联保护信息传输设备的可靠性,线路纵联快速保护的

41、投入率不低于规定要求。 C 没有振荡问题的线路,要求距离保护的一、二段不经振荡闭锁控制。 d 提高线路零序保护的可靠性,宜设置不经任何闭锁的、长延时的线路零序后备保护(微机保护可自动生成)。 e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重要变压器各侧过电流保护均按躲变压器额定负荷整定,但不作为短路保护的一级参与选择性配合,其动作时间应大于所有出线保护的最长时间,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各侧零序电流最末一段配合整定上述保护动作后均应跳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 8 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8.1 要求 23.2 带直配线负荷的电厂应设置低频率、低电压等解列装置,确保在系统事故时,解列 1 台或部分机组能单独带厂用电和直配

42、线负荷运行。 发电厂应制定相应的保厂用电方案、并做好厂用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对容量在 100MW 及以上的发电机应积极推广“中压厂用电快切装置”的应用。为防止中压厂用电切换时造成低压系统失电,对运行于厂用低压系统的重要电动机应推广“重要电动机自启动”技术。 因系统事故解列 1 台或部分机组时,能单独带厂用电负荷运行,当厂系统除带厂用电外还带直配线路负荷时,应采取切负荷措施,确保发电机能够正常运行。 8.2 要求 23.3 加强继电保护工作,主保护装置应完好并正常投运,后备保护可靠并有选择性的动作,投人断路器失灵保护,严防开关拒动、误动扩大事故。 应提高主保护的投入率,使主保护投入率不低于规

43、定要求。同时也要提高后备保护的可靠性,并力争做到有选择性地动作。 8.3 要求 23.4 在满足接线方式和短路容量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简单的母差保护。对有稳定问题要求的大型发电厂和重要变电所可配置两套母差保护,对某些有稳定问题的大型发电厂要缩短母差保护定检时间,母差保护停用时尽量减少母线倒闸操作。 母差保护定期检修时,继电保护检修人员应充分考虑异常气象条件的影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检修作业程序和时间,缩短母差保护的定检时间。 当母差保护停用时应避兔母线倒间操作。因此要求双母线中阻抗比率制动式母差在带负荷试验时,不宜采用一次系统倒间操作来验证辅助交流器二次切换回路正确性,辅助交流器二次

44、切换回路的正确性检验,宜在母差保护整组试验阶段完成。 8.4 要求 23.5 开关设备的失灵保护均必须投入运行,并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保护正确地动作。 对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 220kV 变电所的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和母联、母线分段断路器应选用具有三相联动功能的断路器。 为解决变压器断路器失灵保护因跳闸回路复合电压闭锁元件灵敏度不够的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 a 以“相电流、零序或负序电流动作”、“断路器三相位置不一致保护动作”(对具有三相联动功能的断路器不使用该判据)和“变压器保护动作”三个条件组成的“与逻辑”,经由独立的时间元件去解除断路器失灵保护跳闸回路的复合电压闭锁,并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

45、同时发出“断路器失灵保护启动”的信号。 b 变压器瓦斯等其他非电气量保护与电气量保护出口跳闸回路必须分开。非电量保护和不能快速返回的电气量保护不宜接入到断路器失灵保护启动回路。 C 断路器失灵保护的相电流判别元件动作时间和返回时间均不应大于 20ms 。 d 对已投入运行的变压器断路器失灵保护应按上述原则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8.5 要求 23.6 根据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6 的规定,完善主变压器零序电流电压保护,以用于跳开各侧断路器,在事故时能保证部分机组运行。 按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中的第 2.3.8 和 2.3.9 的规定完善主变零序电流、零序电压保护的配置,以

46、利于变压器的安全运行。 按 220 500kV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 T559 94 )中的第 4.2.10 规定加强与电网保护配合有关的变压器保护的运行管理。 海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文件 琼电生 2004 181 号 海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电网保护配置的几点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供电公司: 根据南方电网公司南方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关于南方电网保护配置的几点规定(调继 2004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电网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重要的或有稳定问题的 2NKV 厂站的 2NKV 母线应配置两套母差保护。 二、 2 2 OKV 变电站保护、二次回路的直流电源配置原则。 (一)信号

47、回路由专用直流回路供电,不得与其他回路混用 (二)每一断路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电源供电 (三)有两组跳闸线圈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电源供电。 (四) 220KV 系统中的两套线路保护和配有两套主变保护、两套母差保护的应配置两组独立的直流电源 以上要求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请各单位在今后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遵照执行。对已投入运行的厂站,各单位要对照本文要求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逐步进行整改。 附件:关于南方电网保护配置的几点规定。 二 00 四年三月十九日 海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文件 琼电生 2004 37 号 海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关于明确海南电网专用故障录波器

48、 必须接入的故障动态量的通知 各发电厂、供电公司、设计院: 今年来,我省许多基建项目和改造项目中都涉及到专用故障录波器的接入问题,而各单位和各设计院对专用故障录波器所必须接入的各种动态量都存在认识不够的问题,使录波器生成的录波图不能满足故障分析的需要,为此,我们根据部颁规程 200500KV 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 DL T553 一 94 )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明确专用故障录波器所接入的量为: 一、对 220kV 电压等级 (一)模拟量:每条 220KV 线路、母线联络断路器及每台变压器 220KV 侧的 3 个相电流和零序电流;两组 220KV 母线电压互感器的 3 个相对地电压和零序电压(零序电压可以内部生成)。 (二)开关量:操作每台 22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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