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白砂糖质量标准
【来源】 食用白砂糖,符合GB 317-2006标准中一级的要求
【感官要求】 晶粒均匀,晶粒或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无明显黑点。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项 目
指 标
蔗糖分,% ≥
99.6
还原糖分,% ≥
0.10
电导灰分,% ≤
0.10
干燥失重,% ≤
0.07
色值,IU ≤
150
混浊度,MAU ≤
160
不溶于水杂质,mg/kg ≤
40
二氧化硫(以SO2计 ),mg/kg ≤
30
砷(以As计),mg/kg ≤
0.5
铅(以Pb计),mg/kg ≤
1.0
铜(以Cu计),mg/kg ≤
2.0
细菌总数,个/g ≤
350
大肠菌群,MPN/100g ≤
30
致病菌
不得检出
【贮存】 清洁、干燥、避免高温。
【有效期】 自生产日期起两年。
【原辅料生产厂报告单检验项目】 采购的原料供应商必须提供出厂检验报告,报告单上至少包括感官、蔗糖分、还原性糖分、电导灰分、干燥失重、色值、浑浊度、不溶于水杂质及二氧化硫的指标。
【原辅料进厂检验项目】 感官、电导灰分、干燥失重、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致病菌。
【原辅料进厂验收标准】应符合表2
表2
项 目
指 标
感官
晶粒均匀,晶粒或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无明显黑点。
电导灰分,% ≤
0.10
干燥失重,% ≤
0.07
细菌总数,个/g ≤
100
大肠菌群,MPN/100g ≤
30
霉菌,个/g ≤
25
酵母菌,个/g ≤
25
致病菌
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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