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质量考核办法为了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严肃工艺纪律,本着不制造缺陷,不流转缺陷,不接收缺陷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考核办法规定了生产加工和管理中的质量责任及相应的考核奖罚办法。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管理部门,车间及全体人员。二、考核内容第一部分:技术部的质量考核第二部分:生产工序的考核第三部分:质管部的考核三、检验执行标准1GB/T2694-2003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2DL/T646-2006 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3专项工程特定的技术要求技术部质量考核一、新放样的塔型考核 范 围差错率500kV220kV110kV考核指标3%2.5
2、%1.5%1放样错误按样塔试组装检验结果为准,差错在指标范围内不处罚(切角除外)超出指标范围按20元/编号处罚。2主材、包铁、塔脚、大联板(15公斤及以上),钢管、法兰盘不允许出错或报废,否则不论是否超出指标范围出错返工扣30元/编号,报废按1元/公斤计算。 3技术部应根据样塔检验反馈的缺陷信息做出相应的技术资料完整的更改。对未更改或更改不彻底(如存档资料未改,批量未改等),每项次扣罚200元。二、技术资料的考核项 次加工前发现备 注放样设计更改50元由于未按设计更改,技术联系单,会议纪要的要求致使厂外出现技术质量问题,技术部承担责任技术联系50元图 面10元/编号其 它10元/编号1设计更改
3、 是指未按设计院联系单,施工单位技术联系单,会议纪要等要求进行更改而引起的差错。2技术联系 是指没有按/根据加工的实际异常情况或反馈的信息与设计院或施工单位等进行技术联系而引起的差错。3图面问题 指图纸修改手续不全或没签名等,是焊件但未注明(火曲、清根、铲背、切角),实际孔数与所标孔数不一致,规格标错、材质标错、尺寸错误、数量错误、以小代大等。三、螺栓 螺栓数量应根据工程图纸、会议纪要等资料编制螺栓清单,当螺栓清单与工程图纸或纪要需要的数量差错超过2%,则对责任人进行100300元罚款,包含新放样的塔及存档老塔。四、加工明细表(下料单),包装明细表,样板1加工明细表 与设计图纸,技术联系单要求
4、的编号,数量不符,未造成损失的扣罚10元/编号,造成返工的按30元/编号扣罚,造成报废的按1元/公斤扣罚。2包装明细表 与设计图纸,技术联系单要求的编号,数量不符,未造成损失的按10元/编号扣罚,造成返工的按30元/编号扣罚,造成报废的按1元/公斤扣罚,发往施工现场造成损失,每次扣罚100200元。3样板 孔径、孔位标错、材质、规格不符、部件编号标错、标注不清等,未造成损失的按10元/编号扣罚,造成报废的按1元/公斤扣罚。五、其它1连带考核 部门人员屡屡发生质量差错,人员累计处罚10次时(一个塔型的累计错误按1次计),扣罚部门负责人20元;月累计处罚20次时扣部门负责人40元,以此类推。2遇重
5、大质量问题由公司研究决定处理。3报废:黑件按1元/公斤计;白件按2元/公斤计;返镀按1元/公斤计。生产工序的考核生产工序的考核指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整个加生产过程的考核,考核由质管部负责实施。一、质检员的权利车间操作者如有以下情形发生,质检员有权对操作者进行处罚。1操作者没按相应的质量标准,工艺要求进行加工,按10元/次扣罚,未对产品进行首检按20元/次扣罚。2操作者没对上道工序的部件进行检查而造成连续质量问题的按10元/次扣罚。具体有: 下料时未对原材料的规格复查。 冲孔时未复查下料长度、规格。 点装时未复查点装件。3操作者明知故犯: 下料时发现原材料外观不合格,如腐蚀严重,表面开裂,严重起
6、皮等明知不合格而未挑出,混入批量料中,按20元/次扣罚。 下料、制孔时发现飞边毛刺超标而不调整,更换刀片,模具继续下料,制孔而转序,按20元/件扣罚。 点装时明知点装件不合格而继续点装,按20元/件扣罚。4质检员要求对缺陷,不合格品处理时,而操作者以种种理由不处理而转到下道工序按20元/次扣罚。5不执行质检员提出的纠正,预防质量措施按20元/次扣罚。二、对生产工序中发生质量差错进行处罚,具体有:1原材料工序发料时,原材料材质、规格不符合标准要求,外观严重缺陷,发到车间加工。每发生一次扣罚发料员30元,造成材料报废的按1元/公斤扣罚。2下料工序 未按技术资料要求的规格,材质进行下料,造成材料报废
7、按1元/公斤扣罚。 下料尺寸误差超过允许偏差范围,但可返修合格,每个件号扣罚10元。 下料产生的毛刺、割渣未清除流出车间,每次扣罚责任人或车间20元。 下料数量不准确,多下的件数作报废处理,少下的件数每个编号扣罚10元,并补齐数量。3矫正工序 未按标准要求进行矫正,每次扣罚20元。 矫正后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每次扣罚20元。 矫正造成材料报废,按1元/公斤扣罚。 所有矫正存在的问题,由责任部门无条件返工。4制孔工序 未按零件图,样板要求制孔,造成漏孔及孔径,孔位错误,超标但可以返修合格,每次扣罚20元。自检发现后返工,不处罚。造成材料报废的按1元/公斤扣罚。 制孔后毛刺或补孔后电焊面未磨平,
8、每次扣15元。 制印(打号)未按要求制印(错号、重复号),每次扣20元。5制弯工序 未按技术工艺要求制弯,每次扣罚20元。 制弯线,制弯角度超标但可以返工合格,每次扣罚20元。自检发现后返工,不处罚。制弯方向错误按报废处理,材料报废按1元/公斤扣罚。6切角、清根、铲背、金加工工序 切角未按图纸要求超标,但可经返修合格,每次扣罚20元,造成报废的按1元/公斤处罚;漏切角转到下一车间每件扣罚5元,切角方向错误视同漏切角。 清根、铲背不到位每件扣罚5元,方向错误按报废处理,造成材料报废按1元/公斤扣罚。 地脚螺栓未按图纸要求车削,每次扣罚30元,造成报废的按1元/公斤扣罚。7点装工序 点焊位置不符合
9、图纸要求造成返工或点焊返工后原焊瘤未干净,每次扣罚20元。 组焊件点装位置,方向不正确而焊接完毕,按报废处理,造成报废的按1元/公斤扣罚。 对图纸标注不清或有疑问未及时反馈而造成点装错误每次扣罚点装责任人50元,造成材料报废按1元/公斤扣罚。 焊接件的坡口未按标准要求执行者,扣责任人30元/次。8焊接工序 焊缝尺寸(hf)不满足设计要求与质量标准,每次扣罚50元。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每次扣罚30元,大电流焊接造成严重咬边每次扣罚20元。 焊接结束后未认真自检且对不合格处未返工,每次扣罚20元。未打焊工钢印代号者每次扣罚10元。 焊件应把焊渣清除干净,清渣不干净者扣罚10元/次。 对点焊部件
10、脱落自行处理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每次扣罚50元。9试组装工序 试组装应按图纸和试组装要求调直垫平,不得漏装编号,不得随意修改设计结构,不得自行处理零部件缺陷,未经验收不得拆卸塔。违者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组装人员不得强行组装,没按规范要求组装每次扣罚50元。 返工返修件报废件拆塔要按号单独堆放,不允许缺陷件混入合格件中转序,凡未按要求堆放每三件扣罚5元。10镀锌工序 对待镀件应进行检查,对如清渣不干净、缺镀锌工艺孔、严重油渍等情况要进行反馈,采取措施,若发生上述情况未进行反馈,采取措施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每次扣责任人20元。 出镀锌车间的镀件应符合镀锌质量标准和用户要求,锌层附着量必须满足国家标
11、准。若存在较多露铁、锌瘤、毛刺、严重色差等,每次扣车间30元。 镀锌件处理合格后,应对大件如主材(L125及以上),塔脚等钢号处盖章确认,发现不盖,每次扣罚10元。 镀件处理完毕后须按塔型堆放,发现塔型混料每次扣罚30元。11成品包装工序 由于包装差错,缺件、多件、错件等,对责任人或车间扣罚20元/捆,对影响现场施工的关键部件(如主材、包铁、塔脚、大联板等)发生差错扣罚100元/捆。 包装时,发现零部件质量明显不合格未及时剔出并反馈打入包中,每次扣罚责任人20元。 在包装过程中,发现有问题(如与包装表不符,实物相同件号不同,同件号实物不一致,钢印不清等)时,有责任提出直到问题解决,有问题不提出
12、,造成差错,每次扣责任人或车间50元。 成品包装必须整齐,牢固,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散包现象,每捆扣罚80元。 包装数量不齐不准发货出厂(特殊情况凭紧急放行单),擅自发货出厂,对责任人每次扣罚50元。12转运、装饰工序 车间点料员在点料转序时要认真清点数量,检查零部件加工工艺要求是否完成(如切角、火曲、焊接、铲心、铲背等),数量不齐,工艺要求未完成不允许转序。数量不齐点料转序扣罚点料员10元/件号,工艺要求未完成转序(出料)每个件号扣罚30元。产品在车间之间转序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分清责任。 半成品、成品转序时应按塔型分开堆放,不得混堆。发现一次混放,扣责任人20元。若由于混放,造成补件,将按成品
13、的损失额进行扣罚。 在镀锌或包装过程发现缺料按成品的损失额计算,由责任部门承担。责任不清时,相关责任部门各承担一半的损失。 各工序之间进行转序时,应按操作规程执行。行车起吊,叉车运输等应注意吊运点。由于起吊,运输造成零部件变形,锌层破坏,每次扣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者按100500元处罚。 装车要采取措施防止塔材在运输过程中碰撞损坏,装车不采取措施,造成塔材损伤扣罚责任部门每次100元。三、奖励 1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隐患,(指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自检,互检)并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或及时报告,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按1020元进行奖励。 2发现原材料材质、规格有误,经确认奖励50100元。
14、 3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奖励100500元。四、其它 1报废黑件按1元/公斤计,白件按2元/公斤计,返镀按1元/公斤计。 2施工现场出现的加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车间承担主要责任,现场出现技术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技术部承担主要责任。具体情况由公司研究决定处理。 3本考核办法从2011年6月1日执行。质管部考核办法为提高质管部工作质量,实现企业的质量方针与目标,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明确责任,特制定质管部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 明晰职责 按责考核 不计客观 兼顾公平二、考核对象 质管部人员三、考核范围 覆盖公司生产制造的产品四、考核内容 1质检员在各自负责的检验范围内
15、对加工产品的质量按标准进行检验,明确本范围内的关键点,工序能力能否保证产品加工质量,操作者是否按作业指导书及工艺要求加工,进行监督。对操作者违反规定要求的现象,质检员应进行制止,纠正与处理。不进行纠正、处理,每次扣罚10元。2质检员应对所负责范围内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特别是关键部件,关键项次重点检查,并做好检验记录,没做检验记录的,扣当事质检员10元,月累计三次以上扣罚50元。3对检查出来的不合格品,必须进行记录,并开具产品返工/返修单或报废单。不进行登记,开处理单的,每次扣罚20元。填写报废单,需经质管部长审核签字,由于加工错误而报废的材料由技术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后报主管领导批准。返工或报废必须明确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对返工产品跟踪检查。4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扣罚上道工序质检员20元/次。5施工现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除责任部门负主要责任外,相关质检员也将承担一定的责任。6由于未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影响的,扣罚50元/次。7任何车间,部门对质检员处理质量问题的公正性进行监督,一但有失公平,经核实,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8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