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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xx虚拟组织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及适用范围
1 目的
虚拟组织是公司为基于共性职能或专项项目工作推动而在正式组织架构之外设立的组织。虚拟组织的设立是对公司正式组织架构的补充与丰富,组织职能的专项集中与协调。虚拟组织的存在具有特定的意义和作用。
为完善公司组织管理制度及机制,明确并规范公司虚拟组织设立规则及其管理机制,避免虚拟组织的设立与运行对公司正式组织架构及职能设置的干扰,特制订《xx虚拟组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总部及业务单元设立的各类虚拟组织。
第二章 标准及管理规则
1 定义
虚拟组织指在公司规定的组织层级及部门架构之外,正式设立的具有共性职能或临时性职能组合的长/短期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公司内部各类委员会、项目组织及其他专项主题组织。
2 组织类型划分
2.1 根据组织生命周期划分,虚拟组织分为常设虚拟组织与临时性虚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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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1
2.1.1 常设虚拟组织(以下简称“常设组织”)体现为集中某项或若干项共性职能,以督促、强化某职能工作的落地为目的,职能具有稳定性且组织长期存续。如安全管理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人才组织文化发展委员会(原人才发展委员会)等;
2.1.2 临时性虚拟组织(以下简称“临时组织”)体现为各正式部门中部分常规或非常规职能的临时性组合,并以协调实现专项工作的推进为目的。
按所在组织层级不同包括三种层级范围。第一,跨总部职能临时组织,如精益管理小组;第二,跨业务单元临时组织,如多业态协同小组;第三,业务单元内跨职能临时组织,如XX业务单元决策小组。
2.2 根据组织职能职责及影响范围划分,虚拟组织分为公司级虚拟组织、业务单元级虚拟组织和单一职能条线级虚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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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1
2.2
2.2.1 公司级虚拟组织(以下简称“公司级”):即组织职能及工作领域涉及多个职能、多个业务单元,范围包括总部与各业务单元在内的xx整体。
2.2.2 业务单元级虚拟组织(以下简称“业务单元级”):即组织职能及工作领域涉及虚拟组织主体所在的业务单元(注:业务单元内单一部门或下设组织层级不允许设置虚拟组织机构)。
2.2.3 单一职能条线虚拟组织(以下简称“职能条线级”):即组织职能及工作领域涉及公司内单一职能条线从总部至业务单元范围。总部或业务单元范围内单一职能因项目操作所设的临时工作组不具有虚拟组织属性。
3 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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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必要性原则
虚拟组织是对正式组织架构的补充与协调,但其设立与运行对公司正式组织架构及职能存在干扰风险,应充分考虑设立虚拟组织的必要性,并严格控制虚拟组织的数量;
3.2 非部门化原则
虚拟组织属于公司明确的组织层级架构之外的组织机构,其设置方式与组织性质不具备公司正式组织机构中的部门特性,即非部门化;
3.3 非岗位序列化原则
虚拟组织中原则上不进行岗位设置与职序划分,工作开展主要通过人员类别划分与职责分工等方式实现。如需进行岗位设置与职序划分,其岗位不纳入公司正式职位序列;
3.4 人员兼职化原则
虚拟组织不配备独立人员编制及相应人工成本,业务工作通过正式组织架构中的人员兼职完成;
3.5 程序规范化原则
虚拟组织的设立与调整需依照审批权限与流程,按其组织类型提报至相应层级人力资源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未经审批通过的组织机构不具有主体效力,且不得擅自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4 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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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组织设置
4.1
4.2
4.3
4.4
4.1
4.1.1 虚拟组织设立需依照《xx组织架构管理办法》规定,明确组织定位、汇报关系、组织机构、执行机构(或所属部门)及职能职责等;
4.1.2 虚拟组织设立时需明确该组织的执行机构(或所属机构),虚拟组织成员可由执行机构(或所属部门)人员兼任,相关成本预算可由执行机构(或所属部门)负责承担。不存在执行机构的虚拟组织由所属部门或所在层级组织主体(总部、业务单元)承担成本预算;
4.1.3 常设组织需制定组织章程,如委员会需制定委员会章程,临时组织需明确职责与组织存续时间段;
4.1.4 虚拟组织设立时,需由虚拟组织的执行机构(或所属部门)或其所在组织层级的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报告提交至xx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并按本办法规定的权限提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执行。
4.2 组织调整
虚拟组织存续期间发生组织名称、职能职责、组织机构或成员变动时,虚拟组织的执行机构(或所属部门)或其所在组织层级的人力资源部门需提交组织及其成员调整的书面申请,并按权限进行相应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执行。
4.3 组织撤销
临时组织存续期结束或常设组织撤销时,虚拟组织的执行机构(或所属部门)或其所在组织层级的人力资源部门需提交组织撤销申请,并按权限进行对应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执行。
4.4 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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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4.4.1 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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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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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4.4.1.1 人事管理:虚拟组织(及其执行机构)负责组织机构与成员调整的提报。人员编制、招聘配置(含人员异动)、薪酬福利、员工关系(含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公文发布等提报、审批与执行权限仍由公司正式组织架构的部门及其所在层级人力资源部门行使;
4.4.1.2 成员管理:虚拟组织的成员构成,需在机构设立时一并提报并明确不同成员的职责分工。如发生组织成员变动,需通过书面文件提报调整(变更)申请,原则上不进行人员异动(兼职)手续办理;
4.4.1.3 公文发布:虚拟组织设立、调整、撤销及组织成员公布等人力资源公文需按《xx人力资源公文发布指引》规范要求经人力资源部门对外发布。
4.4.2 工作指令发布
虚拟组织日常业务的相关工作开展,如涉及工作指令发布需按照规则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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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4.3
4.4
4.4.1
4.4.2
4.4.2.1 发布主体:虚拟组织执行机构或其所属部门可作为工作指令发布的主体;
4.4.2.2 发布方式:发布主体需以虚拟组织设置审批通过文件为依据,向公司信息管理部门申请专用邮箱,并以专用邮箱进行对外工作指令的发布;
4.4.2.3 发布审核:工作指令发布内容需由虚拟组织(或执行机构)负责人或组织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书面、OA或邮件签批后方可对外发布;业务工作指令如涉及跨所在部门或业务单元,需签批至虚拟组织归属的正式部门或业务单元分管执委。
5 权限
5.1 人力资源管理权限
业务类别
虚拟组织
范围类型
是否双向审批
业务
单元
总部
部门
人力资源中心
分管部门执委
分管业务单元执委
分管HR执委
xxCEO
备注
组织设置/调整/撤销
公司级
①申请
②审核
③审核
④审核
⑤批准
业务单元级
①申请
②审核
③审核
④审核
⑤批准
① 请
职能条线级
①申请
②审核
③审核
④批准
人员调整
公司级
①申请
②审核
③审核
④审核
⑤批准
业务单元级
①申请
②审核
③审核
④审核
⑤批准
② 请
职能条线级
①申请
②审核
③审核
④批准
组织与成员公布公文
公司级
①申请
②批准
业务单元级
①批准
职能条线级
①申请
②批准
业务公告、工作指令发布申请
公司级
①申请
②批准
业务单元级
①批准
职能条线级
①申请
②批准
5.2 财务权限:按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 附则
1 工具表单
2 附则
2.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2 本办法自生效之日起始,新设立虚拟组织按照本办法相应规则申报;已存续虚拟组织需统一报备至所在层级人力资源部门;
2.3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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