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规范编号:YXNY-SQ-QCI-04-2012(1.1)保存期3年一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有限公司生产所涉及的钣焊件、铸造件、机加工件及企业自行提供图样,技术要求的标准件等外协产品的检验。二 目的为了对入厂外协件进行有效地质量控制,防止未经检验、未经验证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和加工,以确保入厂外协、外购件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公司产品的质量要求,特别制定本规范。三 检验规则物品进厂检验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工序之一,各有关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并严格把关,凡未经进厂质量检验或进厂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外购产品一律不得入库,更不能擅自使用。3.1 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说明3.1.1 物品进厂检验的
2、依据依照外协、外购物品的技术标准(由技术部负责提供)、工艺文件等相关资料。3.1.2 外协、外购产品由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单、质量保证书等技术要求、质量应具备的文件。3.1.3 没有质量证明文件的外协、外购产品,采购部门必须与技术、品质等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在取得相应的质量文件后才能交检,否则不予检验。3.1.4 对产品品质性能及使用安全性将产生较大影响的入厂检验外协件:机体、扭力臂、行星架、行星轴、扭力臂销轴,进行全检。3.1.5 首次签订合同意向的供方生产的外协、外购件进行全检。3.1.6 技术质量部门应做好质量检验记录,并将各种质量合格资料收存归档,保证其完整性,可追溯性和检索性。3
3、.2 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程序 外协件入场后,由采购部门人员填写报检单(一式三份)向技术质量部检验人员进行报检,报检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报检时,由采购部门将质量证明书及技术要求的相关的材质、热处理硬度等报告提交检验人员审核。凡没有生产厂家检验合格证明书及有关质量凭证的产品、标识不符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其他质量凭证不合格的产品检验员不予受理,由采购部门负责退货。若有特殊情况,应由采购部提出书面申请,报管理者批准后,方可进厂检验。原始凭证审核合格后或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后,检验人员应立即按照“外协、外购件进厂检验说明、要求”并依据本公司产品设计样图、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或技术条
4、件及合同规定进行检验,采购部应予以配合。检验人员做好检验记录。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应在报检单上签署检验结果,并由采购部及库管人员负责验收,入库。3.3 外协、外购零件的检查要求3.3.1 钣焊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进行焊接。焊接件进厂时需做到无焊渣、无黑皮、无焊缝遗漏,保证工件的平整及垂直度。3.3.2 铸造件:表面无明显缺陷,砂眼、气孔、缩松等现象。加工面无锈蚀、铁屑、油污等现象。根据图纸技术要求,厂家必须提供试块、材质报告、探伤报告、三坐标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3.3.3 加工件:严格按图纸、工艺技术要求加工,厂家必须提供其产品的加工检测材料证明,热处理硬度报告。加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的
5、磕碰、划伤,螺纹孔内不得有油污、铁屑、锈蚀等现象。3.3.4 标准件:由厂家提供产品合格的材料证明及检测报告。对M24以上的螺栓提供等级报告,物理材料报告。定位销必须提供材料检测热处理硬度的报告。3.4 对于批量较大、数量较多的通用型外协件:螺栓、固定销、螺母、挡圈可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采用不低于20%的抽样方案进行检验。3.5 对于需经组装后,运行过程中才能有检验结果的外协件的减压项目(承载永久变形量的检验、密封胶圈的耐侯性及使用寿命的检验),可于一定的期限内,根据使用情况做出阶段性检验。3.6对于生产急需,单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外协件,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技术部评价后,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审批后实施。说明:本规定由技术质量部提出,由技术质量部归口,负责解释。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实施,若有新版本,本规定自动废止。本规定起草部门:技术质量部本规定编制人: 本规定审核人:本规定批准人: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