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职责1、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允许人员进入受限空间。2、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3、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4、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5、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6、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7、当发现异常,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8、掌握应急救援的知识。9、监督作业人员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
2、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10、监督作业单位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1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12、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13、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14、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监督作业人员是否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是否栓带救生绳。15、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监督作业人员是否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是否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16、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监督作业人员是否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防护品。17、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监督作业人员是否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18、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19、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20、监护人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2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