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润合同(商推)2012-02 销售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委托人:法务: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委托销售位于上海市 的 项目之商品房(以下简称“该物业”)事宜,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如下:一、 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共同销售该物业,包含乙方协助甲方制定营销策略,进行销售讲解,安排客户办理商品房认购手续及督促回款等内容。二、 委托期限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三、 合作方式1. 甲乙双方销售团队共同驻场,联合销售。2. 甲乙双方确认合作意向后,乙方组建营销团队,销售人员经甲方面
2、试、考核通过后,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该物业的销售。3. 甲乙双方采取例会形式沟通协调工作:周例会制:在合同期内,每周由甲方召集周例会,由甲乙双方专案小组主要人员参加,讨论现场销售的各项情况、进度等,对本周工作内容及下周工作计划进行总结。月例会制:在合同期内,每月第一周为月例会,由甲乙双方项目高层管理人员共同参加,对当月及下月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专题例会:在合同期内,如因专题性事务原因,甲方可随时召集乙方及相关专业部门,共同讨论解决相关事务。 4. 乙方完成销售且符合佣金支付条件后,甲方按约定的佣金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佣金。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随时调整该物业的销售价格、付
3、款方式、优惠方案等。2. 客户的所有成交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房源、价格、付款方式、按揭银行均由甲方确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更改并承诺客户。3. 甲方有权全面了解乙方的工作安排,并对乙方日常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4. 如甲方认为乙方营销团队无法胜任工作,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直至甲方满意为止。5. 甲方负责该物业销售收款,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收取客户款项。6. 甲方保证该物业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7. 甲方免费提供乙方营销人员办公所需的场地、用电、用水及有关销售资料。8.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4、乙方销售人员享有与甲方销售人员同等的销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房源、价格、付款方式、按揭银行。2. 乙方销售人员享有与甲方销售人员同等的销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楼书、户型图、来访登记表。3.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在自费发布的该物业宣传推介资料上以“销售代理”的身份披露乙方公司的名称及标记。4. 乙方应完成的工作内容:4.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l 市场研展报告:1) 市场分析报告或分析书2) 竞争产品报告l 价格论证报告1) 客户分类报告或分析书2) 价格策略报告或分析书l 客户研展报告1) 潜在客户报告或分析书2) 目标客户报告或分析书l 产品建议报告l 整体竞争决策报告1) 共性竞争策略报告或分析
5、书2) 个性竞争策略报告或分析书l 整体营销策略报告4.2项目销售阶段:l 市场报告:1) 区域市场每周报告或分析书2) 区域市场每月报告或分析书3) 市场年报(次/半年)4) 项目相关专题研究报告或分析书l 例会备忘录(分为:周度例会;季度例会;每次例会后均形成备忘录交与会人员会签):1) 市场动态2) 来电及来访客户分析3) 相应营销调整计划4) 须配合的其他方面;l 销售培训:1) 乙方销讲制作经甲方确认后培训2) 乙方制定销售流程经甲方确认后培训3) 乙方进行礼仪培训l 销售执行1) 制定单套底价表、售价表、调价表2) 制定销售控制表3) 提交销售日报表4) 房款收款日报表5) 广告效
6、果分析报告6) 按揭资料汇总清单l 销售人员管理乙方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予以更换。4.3 项目结算阶段:l 结案报告(工作总结)l 结算报告(依照代理合同结算节点)5. 乙方就该物业开展的所有宣传推介事宜均须事先征询甲方意见,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宣传推介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宣传推介不当,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该物业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传达与规定不一致或有误解的信息或者有损甲方形象的言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物业的任
7、何销售代理行为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若因乙方销售行为不当或过失而引起的销售争议,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若因乙方的过错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8. 乙方接待的客户,其信息需如实录入甲方销售系统,如乙方故意录入错误信息,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未录入甲方销售系统的客户成交不计入乙方业绩。9. 乙方不得在同一区域(即乙方所代理的甲方项目周边三公里范围内)代理其他公司项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视乙方情节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承担 的违约责任。10
8、. 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进行该物业的销售。11. 对于从甲方获得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该物业的资料、甲方与客户所达成之任何约定,乙方均应严格保密,并只能用于本合同委托事项所用,乙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得的甲方信息,除法律要求或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将其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12.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无条件向甲方归还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该物业的所有资料,已发放给客户的除外。六、 佣金计算方式乙方完成销售的标志为其接待的客户签署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签署一份合同计为销售一套,根据该项目年度合同总签约额,按以下比例计算销售代理佣金:年度合同金额(亿)
9、乙方销售代理佣金 七、 佣金支付条件与方式法务:付款方式请经办部门与财务确认。1. 乙方完成销售,且客户全款到账,视为满足佣金支付条件。2. 自乙方完成首套销售起,甲方于每月5日前统计前一月(结算期间为:前一月1日至前一月月末)满足支付条件的佣金,经双方确认后,乙方提交该笔佣金的请款单,甲方在收到请款单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3. 乙方每月佣金应按乙方上月完成全款到账销售金额的 计提。4. 截止 年 月 日,若该项目总签约金额达到或超过 亿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则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补足完成全款到账销售金额的 。5. 房屋交接前,因乙方或
10、客户原因,导致客户解除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佣金,如甲方已支付,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还。6. 若乙方做出的不实承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佣金内扣除甲方的损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八、 违约责任1.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的工作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 乙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而构成根本违约的,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予承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对尚未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
11、转委托第三方进行该物业的销售。(2)乙方擅自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宣传推介方案,且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3)因乙方代理行为不当或过失而引起的销售争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4)乙方在同一区域(即乙方所代理的甲方项目周边三公里范围内)代理其他公司项目。(5)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包或分包该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7)乙方有其他构成法律规定的根本违约行为的。3. 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时间内付款,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九、 服务团队成员序号职务名称1 2 3 4 5 十、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
12、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本合同的履行受到直接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30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十一、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与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向该项目所在区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 通知如有任何通告,应经邮局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或该方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对方更改的
13、地址,在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送快递处当日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在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甲方地址: 收件人: 电话:65986611xx乙方地址: 收件人: 电话: 十三、 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除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其它合同条款的效力。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第 9 页 共 9 页 【签署页】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册地址: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上海市赤峰路63号设计创意工场22楼联系电话:65986611xx传真: 65979722xxx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册地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联系电话: 传真: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