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 议 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x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xx视觉摄影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婚礼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服务时间:
甲方:______先生______女士,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 举办婚礼,现委托乙方为甲方当天婚礼的影像拍摄服务。拍摄时间为______至______,正常工作时间7小时,超时部分按每人每小时200元收取。
第二条、服务项目:
摄影:专家级+总监级 拍2000+/精修100-150张(选片由摄影师完成)
第三条、器材设备:
乙方在拍摄当天使用1DX、5D3以及佳能镜头群组拍摄。
第四条、后期成品
1、后期成品:(默认为1套,如有增加需注明)
精装版(8*8英寸艺术相册一本+ 16GU盘一支)
2、交付时间:
为保证后期修片及配套产品质量,交付时间从婚礼完毕第二天开始计算。
第五条、收费标准:
本次服务总费用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合同签订之日付定金¥1000.00(定金已由“婚礼纪”支付平台支付),婚礼当天结清余款。(外埠地区加收50%服务费,车费食宿需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肖像权使用:
1、 乙方如实制作、发布甲方影像文件,并由甲方监督认可。同时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个人隐私权和肖像权。
2、 乙方承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影像作品的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归乙方所有,其它权利归甲方所有,肖像权归甲方所有。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将影像作品用于网络宣传等用途。
第七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因故不能到如期按合同要求进行服务,应提前45天向甲方发出通知退还定金并协商解决,对甲方未造成实际性损失的,不负违约责任;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甲方损失的,退还定金并支付甲方2倍报酬的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改期举行拍摄服务的,届时甲方仍然须按原定服务总费用,全额支付给乙方作为影像拍摄服务费,但乙方不保证届时仍能提供本次协议所承诺的人员以及相关设备等。
3、甲方交付定金后单方面决定中止本次摄像服务,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退还定金。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态度协商。协商未果,可以本协议为依据向当地仲裁或司法部门申请法律程序解决。
5、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删减或修改需经书面做出,并由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后方可生效,本协议的补充或修订文件与本协议具同样效力,并应取代其所修正的部分。
6、此协议已经甲乙双方认可,并无任何除本协议所述以外的歧义。除以上所陈述的条款之外,任何一方的明示、暗示性或其它要求将不予承认。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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