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常旅客积分兑换“机场接送-专车”产品手册
一、活动内容
凡持有“凤凰知音”卡常旅客会员,乘坐深航深圳、广州或沈阳始发或抵达指定舱位航班,可使用里程兑换机场接送服务,享受深圳、广州或沈阳市区至机场间专车接送礼遇。
服务标准:经济型专车送机/接机
二、活动时间
乘机日期:1月1日(含)至3月26日(含);
三、适用范围
1、中国国际航班里程兑换标准
服务
适用地域
适用航线
适用舱位
兑换需要里程
专车
深圳、广州、沈阳
中国
F/P/A/C/D/Y/B/M/H
1000
(如购置航线和舱位符合该地域无偿专车服务条件,即可无偿享受,无需里程兑换)
K/L/J/Q
Z/G/V/W/E/T/U/S
3000
国际
F/P/A/C/D/Y/B/M/H/K/L/Q
3000
(如购置航线和舱位符合该地域无偿专车服务条件,即可无偿享受,无需里程兑换)
G/V/U/T
5000
注:兑换标准以舱位代码判定为准
2、 适用航班
1)适适用于深航实际承运深圳、广州和沈阳始发或抵达中国、国际航班。
2)代码共享及包机航线除外。
3、适用对象
1)持有“凤凰知音”卡常旅客会员。
2)购置深航实际承运深圳、广州和沈阳始发或抵达中国、国际航班指定舱位机票旅客。
3)专车最多乘坐三名乘客,符合产品条件旅客可最多无偿携带两名乘客(含儿童、婴儿)随行(同一地点上车和下车),随行人员无需单独下单。
4)儿童、军残、担架、轮椅、无陪老人等特殊旅客不适用。
4、接送机服务范围
1)无偿接送机服务范围:
a) 深圳地域: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龙岗布吉镇、盐田沙头角镇、宝安城区、龙华镇、民治镇、坂田华为基地。
(罗湖区大望村、布吉坂田、丹竹头等因为路况原因,暂不能提供服务。)
b) 广州地域: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花全部区部分区域(具体以系统验证为准)。
c) 沈阳地域: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及二环内全部区域。
四、产品服务商
产品服务商是提供接送机服务实施单位(租车企业)。负责接收乘车订单,和旅客确定送机信息并提供接送机服务,制订结算报表,向深航财务结算月度车票款。
该产品服务商为深圳市辉腾汽车租赁(深圳合易网络科技)。
7天*二十四小时客服电话:40016-40066或
五、预订服务方法
95080-8号键
六、服务操作步骤
(一)预订操作步骤
(1)95080-8号键将旅客姓名、联络方法、电子客票号、航班时间、乘车地点、会员卡号等相关信息根据要求录入租车前台系统,并在国航系统中手工根据兑换标准扣减会员里程,扣减同时标注统一标识(租车扣减),并手工统计会员卡信息和扣减里程信息,制作表格,每结算周期汇总一次发至珠三角客运行销中心(深圳航线)和产品管理中心(广州航线、沈阳航线)。
(2)订单在租车前台系统提交后,旅客会收到预订成功通知短信。
(3)第二天接送车订单最迟须在航班起飞前一天18:00前录入租车前台系统。特殊情况能够致电租车企业客服协调确定。
(二)订单变更和取消操作步骤
(1)8号键有义务提醒旅客,在退改签航班后,旅客需联络8号键进行乘车订单变更或取消。
(2)订单管理无“变更”步骤,订单如需变更,可查询原订单后先取消原订单,再重新预订。
(3)乘车订单重新预订或取消最迟须在航班起飞前一天18:00点前录入乘车预订系统,18:00后预订系统不能进行网上操作。
(4)航班起飞前一天18:00点后如需临时变更或取消乘车订单,必需致电租车企业客服确定或服务商责任人电话确定。当日乘车订单如需变更或取消,需在起飞前5小时以电话形式通知产品服务商并进行确定。
(三)产品服务商保障步骤
1、接送准备步骤
2、接送保障步骤
七、产品退改签要求
1、自愿退票、变更和签转要求
(1)机票退改签按《用户服务指南》相关要求处理。
(2)旅客在自愿退票或签转外航后不再享受产品服务;在航班起飞前5小时前申请取消乘车订单可全退里程消费。
(3)旅客在自愿变更后,如符合产品要求,仍可享受产品服务,具体变更操作请见产品操作步骤中订单变更和取消相关条款。
2、非自愿退票、变更和签转要求
(1)机票退改签按《用户服务指南》相关要求处理。
(2)旅客在非自愿变更和签转后,仍可享受产品服务。具体变更操作及变更时间以上述产品操作步骤中订单变更和取消相关条款要求为准。非自愿变更和签转需在备注内注明“非自愿航班调整”。
(3)旅客在非自愿退票和降舱后,不再享受产品服务;里程消费可全退。
八、结算
(一)结算周期
以自然月为单位作为结算周期。每个月依据租车企业数据和乘机数据、常旅客数据进行查对,匹配一致后方可计算。
(二)结算步骤
1、产品服务商结算步骤
(1)产品服务商于每个月第七个工作日前汇总填写《深航 “机场接送-专车”产品统计结算月报表》,并提交给深航珠三角客运行销中心(深圳航线)、产品管理中心(广州、沈阳航线)财务单位,作为结算凭证。
(2)深航珠三角客运行销中心、产品管理中心财务单位对产品服务商提交结算报表和乘机数据、常旅客数据(即95080-8坐席统计卡号和扣减里程数据)进行匹配查对,匹配一致后提交深航营销委结算中心复审,复审后对无差异车票款给予结算准备。
(3)符合结算要求车款,由产品服务商提供有效结算发票(服务费发票)作为结算凭证。
2、企业内结算步骤
(1)营销委珠三角客运行销中心(深圳航线)、产品管理中心(广州、沈阳航线)每个月在OA系统提交“营销产品销售结算申请”,经结算中心复核(复核程序为提取系统中手工扣减,带有租车扣减标识数据和结算报表进行匹配,并要求对匹配不上数据退回珠三角或产品中心检验复核并重新反馈)。
提交路径:OA—综合业务—营销服务—营销产品销售结算申请—各中心营销产品销售结算申请。
(2)结算申请经相关单位审核确定无误后,珠三角客运行销中心、产品管理中心将报销相关凭证交由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付款,从销售产品服务费中列支。
备注:结算报销时需提供原始单据:发票、协议复印件、打印审核后OA营销产品结算申请单、产品数据明细表。
九、注意事项
1、一张服务订单对应一辆车服务。不管旅客是否乘坐同一航班,租车企业不得将不一样行旅客安排在同一辆车内,标准上只接送旅客本人。
2、会员兑换专车送机或接机服务,除本人使用外,仅能转让给会员指定已生效兑奖受让人使用。
3、第二天接车订单最迟须在航班起飞前一天18:00前录入租车前台系统。特殊情况能够致电租车企业客服确定。
4、接送服务仅为深航出于方便旅客考虑,对车接送供给商提供服务期间出现任何问题,深航不负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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