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报 建 部 门
工 作 职 责
工 作 流 程
报建部工作流程
第一某些 岗位职责
第二某些 工作流程
第三某些 报建部与各职能部门工作流程架构图
第一某些 报建工作岗位职责
第 一 节 联部经理岗位职责
第一条:上下级关系
直接上级:公司副总经理
直属下级:外联工作人员
第二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国土前期土地手续,办理国土前期指标下放等工作。
2、负责发改委、规划、建设、人防、财政等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报建工作。
3、组织收集、整顿 、研究政府报批、报建有关政策,全面掌握报建程序和规费交纳等收费原则,严格控制报建中交纳各项费用及优惠政策掌握与争取。
4、做好与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沟及变更工作,使设计能顺利通过。
5、做好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建立并解决好与各职能部门工作关系。
6、做好与园区各4S店、各相邻单位手续协助与协调工作;
6、及时将报建资料归档,健全完善各项目档案及电子文档及时存档
7、配合财务、各4S店及有关部门核对所有项目代收、代支费用支出,并做好核对工作。
8、严格执行、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定,服从领导安排。
9、完毕公司领导交办其她工作任务。
第二某些 外联工作流程
第 二 节 国土部门
一、国有土地“招拍挂”规划服务业务(含规划总平面图调节、容积率调节、用地容量分析等)
①、市国土部门关于宗地处置需市规划某些提供规划服务工作函原件壹份。
②、项目委托函原件壹份。
③、由规划主管部门有关科室出具规划信息技术服务单原件。
④、调节前已通过审批规划(建筑)设计总平面图原件及电子文档壹份。
⑤、调节后规划(建筑)设计总平面图及电子文档壹份壹份。
⑥、数化地形图及电子文档壹份。
⑦、已审批红线图及电子文档壹份。
⑧、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成果表及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壹份。
例会意见或其他批文(复)。
二、办理预审时需提供资料:
1、预审申请表
2、建设用地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平面布置图
4、需立项审批项目应提交项目建议书批复文献,
5、地籍资料及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6、其她需提交材料。(PDF光盘)
流 程:由市局预审项目:收件→(现场踏勘—填写呈报意见)科室经办→科室审核→分管局长意见→例会会审→分管局长签发→送达预审报告书→归档
由省厅及以上部门预审:收件→规划科初审→分管局长审签→报省厅预审
三、办理睬审需提供资料:
1、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2、立项批复
3、规划部门社区详细规划批复或社区控制性规划批复或规划允许证等手续
4、红线图
5、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6、拟占用土地1:1万幅土地运用现状图
7、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拟定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
8、财政 环保 林业 教诲等关于部门意见或手续。
9、其她需提交材料(PDF光盘)
流程:收件—经办—会签(地籍、规划、耕保、征拆)—听证(依申请)—意见汇总(编制一书四方案)—审核—主管局长审批—局长审批—报市州人民政府审批—报省厅—归档
会签涉及业务:土地权属汇总审查 用地筹划审查 编制耕地补充方案 、征地前期调查
第二某些 外联工作流程
第 三 节 规划部门
一, 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提交下列资料:
1、提交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1份,填写《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申请表1份;
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各1份;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献;
选址论证报:
下列建设项目需要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①大中型建设项目;
②跨行政区域建设项目;
③城乡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拟定重点监管区域内建设项目;
④各级人民政府规定加强监管其她建设项目;
(5)1/500~1000地形图资料(附符合数据原则规范电子文献);
(6) 道路上线资料;
(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以及有关批复文献;
(8) 其她。
一、 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 申请办理划拨用地《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1) 填写申请表;
(2)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献;
(4) 市人民政府批准划拨用地批准文献;
(5) 1/500地形图资料(附符合数据原则规范电子文献);
(6) 道路上线资料。
(二) 申请领取出让用地《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需提交下列资料:
(1) 填写申请表;
(2)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土地成交确认书,国土出让合同原件;
(4) 出让地块宗地资料(宗地图、成果表);
(5)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献;
(6) 1/500地形图资料(附符合数据原则规范电子文献);
(7) 道路上线资料。
二.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审批,需要提交下列资料:
(1) 填写申请表;
(2)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土地成交确认书,国土出让合同原件;
(4) 出让地块宗地资料(宗地图、成果表);
(5)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献;
二、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需提交下列资料:
(1) 填写申请表;
(2)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经批准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和技术复核报告;
(4)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5) 1/500地形图资料(附符合数据原则规范电子文献);
(6)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附符合数据原则规范电子文献);
(7) 建设工程施工图(附符合数据原则规范电子文献);
(8) 批准、核准、备案文献;
(9) 房地产项目需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营业允许证、公司法人代码证等文献;
(10) 依法需征求关于部门意见,需提交关于部门意见。
三、 申请办理扩建、改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1) 填写报建申请表;
(2)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批准文献;
(4) 《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核原件);
(5) 环境影响评价和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6) 原设计单位对扩建、改建工程安全性评估报告;
(7) 扩建、改建工程方案和施工图(附符合数据原则规范电子文献);
(8) 利害人意见;
(9) 补交土地出让费用证明文献。
四、 变更主体:
(1) 书面申请报告;
(2) 填写报建申请表;
(3)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描述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陈丹相应法律责任声明;
(5) 股东大会决定;
(6) 变更双方订立经公证变更权力关系合同或者合同;
(7) 变更前权利人所持有《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及附件原件;
(8)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核原件);
(9) 双方身份证明文献;
(10) 其她文献。
五、 允许证遗失补办:
(1) 书面申请报告(阐明遗失因素、遗失证件名称、允许证号等);
(2) 填写报建申请表;
(3)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声明;
(5) 遗失声明(在登报一种月无异议后办理);
(6) 其她证明文献。
六、 申请办理《暂时建筑规划允许证》,需提交下列资料
(1) 书面申请报告(阐明一句、理由以及建设用途、地点、建筑面积等);
(2) 填写报建申请表;
(3)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到期自行拆除声明;
(5) 《国有提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暂时用地关于手续;
(6) 暂时建筑总平面图;
(7) 1/500现状地图图(附符合数据原则规范电子文献);
(8) 暂时建筑施工图。
七、 申请办理城乡规划条件核算,需提交下列资料
(1) 填写报建申请表;
(2)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附符合数据原则规范电子文献);
(4) 《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有效复印件;
(5)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复印件;
(6) 经批准总平面、建设工程红线图、建设工程方案图和施工图、《建设工程规划允许 证》及其附件有效复印件;
(7) 批后管理状况报告;
(8) 属违法建设但经解决补办,应提交《行政惩罚决定书》及缴纳罚款票据(复印件)。
十、信息中心复核:
1、技术经济指标复核业务
①、设计部门盖章签字规划总平面图蓝图,并提供与蓝图一致电子文档光盘。
②、规划局已批用地红线,则需提供已批用地红线原图及复印件各壹份。
③、规划局已出具规划条件,则需提供规划条件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④、如宗地已通过国土招拍挂获得用地使用权,则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成果表、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⑤、政府或有关部门会议纪要复印件壹份。
⑥、已审批道路定位图复印件及原始光盘。
⑦、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关科室出具规划技术服务单。
2、建筑面积复核业务
①、规划总平面图,并提供与蓝图一致电子文档光盘。
②、建筑单体方案设计阐明、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且蓝图需加盖设计部门签章,并提供与蓝图一致电子文档光盘。
③、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建筑红线图原图和复印件。
④、由规划主管部门有关科室出具规划信息技术服务单原件。
十一、城乡规划建筑工程规划行政允许公示牌监制
①、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湘潭市城乡规划批后发布项目台账,勘测院勘测拔地测量图原件壹份。
②、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规划总平面图原件壹份,并提供与蓝图一致电子文档光盘。
③、建筑施工图壹套(涉及平面、立面、剖面、设计阐明),并提供与送审图纸一致电子文档光盘。
④、公示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彩图、建筑单体彩图、鸟瞰图、立面效果图电子文档光盘。
⑤、原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复核报告书》、《建筑面积复核报告书》原件壹套。
⑥、以上资料核对无误后,当场退还委托单位。
第二某些 外联工作流程
第 四 节 建 设 部 门
一、外地设计院入潭备案:
1、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进湘勘察设计简介信或证明(湖南省内公司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2、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3、《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4、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5、公司指定工程项目负责人任命文献;承担该项目勘察设计注册人员执业证书扫描件(加盖执业章);及其她勘察设计人员职称证和身份证及签名笔迹扫描件(加盖公章);
6、所有进湘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
7、在湘承揽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8、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湖南省内公司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9、工程项目立项批文;
二、审图中心审查需提供资料
地勘报告审查:
1、立项批文
2、勘察报告(三份)
3、勘察设计合同。
施工图报告审查:
1、立项批准文献;
2、规划批准建筑红线图 总平图(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复印件)
4、面积复核报告(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定点告知单(复印件)
6、施工图设计八份(总平面图、建施、结施、水施、电施、暖施,其中一套是规划审批盖章图,涉及建施图电子光盘)
7、已审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勘察现场见证报告(原件)
8、构造计算书(计算机机算资料以及必要人工手算资料)
9、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打印)及节能设计软件生成“审查文献”(拷盘)
10、初步设计文献批复或限额如下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表
11、勘查、设计合同各一份(复印件)
三、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备案
1、初步设计审查报告(地勘审查报告)
2、初步设计文献(初步设计图纸)
3、立项批复
4、规划手续(总图 红线 规划要点)
5、环境影响报告
6、工程勘察地质报告(原件一份)
7、承诺书(农民工工资)
四、建设局造价站备案
1、四方监管合同书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办法费核算表
3、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4、人口筹划生育管理责任合同书
5、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分包合同备案表
6、建筑工程施工作业分包合同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8、关于加强湘潭市建筑施工现场流动人口筹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办法
五、办理施工允许证需提供如下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3、拆迁允许证或施工现场与否具备施工条件
4、中标告知书
5、消防审核意见书
6、施工图审核报告书
7、设计合同
8、施工合同
9、监理合同
10、劳务合同
11、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详细办法
12、质量监督申报表
13、施工公司安全生产允许证
14、资金保函或证明
15、规费缴纳凭据
16、施工公司资质证书
17、监理公司资质证书
18、劳务分包公司资质证书
19、注册建造师证
20、施工合同备案表
21、建筑公司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算表
22、开发项目资本金
23、环保初步审查意见书
24、其他资料:(红线图、立项批文、重点项目文献等)
25、施工公司申请表、行业备案表 26、监理单位申请表、行业备案表
27、开工安生产条件审查 28、筹划生育管理实行办法
29、筹划生育管理责任合同书 30、工程档案责任书
31、安全生产责任书 32 、在建工程状况登记表
33 、工程收费一览表 34、工程终身制承诺书
35.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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