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健康控制程序资料编辑: 项目: 公司: 时间: 记录控制程序 ZH-CX-02-20201 目的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记录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用以提供本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进行的证据,并为公司的产品实现、环境控制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可追溯性,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为文件修改提供依据。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各种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的控制。3 职责3.1 综合管理部为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记录的管理。监督检查各部门对本程序的执行情况,并组织相关部门
2、解决本程序运行中发现的问题。3.2 各职能部门和项目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体系运行记录的填写、收集,做好本部门记录的管理和保存,并定期归档上交综合管理部。3.3 记录填写人应严格按本程序要求填写记录,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4 工作程序4.1 记录的种类记录的种类主要包括:培训记录、检验报告、试验报告、内审报告、评审报告、审核报告、事件事故报告、不合格报告、有关法律、法规信息、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等。4.2 记录的形式电子版填写(电子邮件、软盘、光盘等形式)。纸张填写(卡片、表格、图表、报告等形式)。4.3 记录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填报及时。当需要
3、修改或发生错误时,在被修改的内容上划一道横线,并在上方填写新的内容,必要时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4.4 记录的标识4.4.1一般以记录、表格名称、编号或代码来表示。对外来的与体系有关的记录可直接引用“原有标识”。4.4.2 记录的编号方法如下图所示,由记录代号、程序文件代号、章节号、顺序号组成。顺序号从01开始。综合管理部负责记录的统一编号。JL017.5顺序号标准条款 记录代号如:JL-7.5-02表示本公司文件管理第2号记录。4.5 记录的检索4.5.1记录的编目综合管理部为记录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公司的记录清单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记录清单。各职能部门定期将有关记录整理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4、并办理QEO记录交接手续。记录交接的内容包括:记录编号、记录名称、数量、填写部门、保存期限、交接人等。4.5.2记录的归档记录的保存部门半年进行一次整理,并归档交综合管理部。4.5.3按照记录的编号、编目、部门或记录名称到综合管理部进行检索。4.6 记录的贮存和保护各相关部门定期收集,专人负责保管。纸张书写的记录贮存应防尘、防潮、防虫蛀、防鼠害、防火及防丢失,并便于查阅,录像带、光盘和软盘存放的记录应专人控制,注意防磁、防潮、防尘、防压,并有备份。记录的借阅要填写借阅登记表,必要时经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批准。4.7 记录的处置4.7.1记录的销毁按文件控制程序中4.4条款有关规定执行。4.7.2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记录的保存期限一般为3年。专业性记录保存期限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5 相关文件5.1文件控制程序6 记录6.1 记录清单6.2签到表6.3会议记录6.4文件销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