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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巡场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企业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该代企业发展要求,使本企业在日益猛烈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角度出发,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制订本管理措施标准: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企业每一位职员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主动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内推行自己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些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些人负担。
2、本条例之要求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相互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企业全部工作人员必需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要求。
第四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需坚守岗位。
第五条: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和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依据。
第七条:本条例由总则、巡场管理条例、巡场管理条例奖惩附则累计三章组成。
第二章 巡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实施规范管理,各楼层主管须实施走动管理,每班平时巡场时间不低于七次(每次最少45分钟),在办公室停留时间不可超出15分钟,如有接待投诉、处理突发事件等除外,巡场时须随身携带《巡场统计表》、《职员处罚通知单》,以确保处理问题立即性。
第二条:巡场人员应时刻注意自己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精神面貌,使用对讲机呼叫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良好形象。
第三条:营业过程中各楼层主管及督导应对卖场进行以下综合巡查,内容应包含:
1)商场职员日常行为检验管理工作,包含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2)检验晨、午会召开及职员考勤、外出、就餐等情况,检验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3)商场各品牌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督导检验工作。
4)专柜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 职员用具、杂物杂品摆放及试衣间等清洁是否符合本企业标准,发觉问题立即整改。
5)检验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桶、装饰物等清洁维护工作
6)检验保洁员和营业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清洁维护工作。
7)巡视商场内外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使用情况,发觉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需更换或修理。
8)根据企划部统一计划和要求保持商场形象整体统一,对卖场内外宣传物品进行检验,规范宣传品不得随意公布。
9)检验卖场花车摆放及整齐,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报招商部核准后方可实施。
10)促销活动实施情况跟踪,并立即正确将活动内容传达成每一位现场职员。
11)卖场异常情况检验、负责现场发生通常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处理处理及用户投诉。
12)专柜商品进、销、存监督和四个本子检验管理工作。
13)检验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是否正常,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检验本商场所销售商品质量、包装、吊牌、内外标示、厂名厂址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立即撤换不符合商检要求商品,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14)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验,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情况立即督促其整改。
15)认真检验商品编码,阻止未编码商品销售,假冒编码商品要立即清除,并对供给商给予处理。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许可空退蓝进。
16)随时检验各品牌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觉有影响商场形象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对商品陈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要求陈列现象督促其立即整改,配合招商部门对过季商品要立即督促厂商撤换。
17)定时检验黄铂金、珠宝及其它珍贵商品专柜安全防护工作。
18)检验并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不得转移销售收入或将专柜业务转移至商场外进行私下交易,严禁营业员私压截留用户货款、严禁代客交款,另如乙方因为经营需要派发或使用现金代用券等类似礼金券,须取得本企业同意后方可实施,不然视为乙方私自收款。
19)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
20)监督收银员对用户提醒牌保管工作,发觉损坏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21)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现金和票据,并按要求判别真伪。
22)对收银员私自押款行为进行监督,检验零售小票规范填写,做好卖场商品退换货审批工作。
23)每日检验卖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消防安全情况和职员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24)保障卖场消防安全设施配置齐全,如发觉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立即汇报相关部门。
25)随时检验职员通道、消防通道通畅,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现象要立即给阻止。
26)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27)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有权阻止其施工。
28)对装修人员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营业现场工作秩序和企业良好形象。
29)监督检验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秩序时,给予阻止,并责令其停工。
30)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电线必需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安全。
31)严禁供给商在营业时间进场装修,督促供给商在非营业时间立即清运施工余料和垃圾。
营运主管关键职责是做好卖场管理,对本职员作要有责任心,同时作为企业一员,又在第一线工作,应在第一时间发觉问题或有愈加好针对性管理措施。
第三章 巡场管理条例奖惩制度
1)楼层主管必需按以上巡场管理条例对卖场进行检验,如未尽到本职员作职责,工作检验未到位,按20-50 元/次罚款。
2)楼管90%时间应在现场巡视,另外时间处理日常报表工作。
3)主管副总及门店店长应督促各楼层主管及督导巡场质量,按楼管巡场制度操作。
4)值班店长监督楼管巡场工作,如违反其一按以上要求处罚。
5)督促值班经理巡场工作,按店值班管理要求对店值经理进行管理要求,如违反其一按20元/次进行处罚。注:如总经理、副总经理、店总值班、店长巡场发觉楼层职员违纪,楼层主管及督导负连带责任,,视现场违纪情况而定,每次处以20—50元/次罚款。
6)对在巡场中对捉获私自收银专柜给奖历100元-500元。
7)人事部不定时负责监督及检验,情节严重人在全企业书面通报批评,全部些人员奖罚在人事部备档作为个人年底评定依据。
本管理措施自01月0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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