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公司签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本部签报管理,充分发挥签报在处理事务、决定事项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签报是企业内各部门向企业领导请示和报告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和对重要事项提出建议及处理办法的一种内部文件形式,是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规范体式和依据性作用的文书。第三条 签报作为内部文件,只在集团公司本部运转、使用,不得转出。第四条 签报管理是指签报的审核、登记、呈送、批阅、办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办公厅(保密和公文档案处)为集团公司本部签报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综合处室(部门文书)负责本部门签报的管理。第二章 签报的适用范围、格式第
2、五条 签报分为呈报类和呈批类。(一)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使用呈报类签报。呈报类签报不得夹带请示事项。(二)向公司领导请求指示和批准时使用呈批类签报。呈批类签报应一事一报,需要请示的问题和具体事项应明确。第六条 集团公司各部门应按工作职责主动负责处理属于部门决定权限的事项。涉及下列事项可以签报请示公司领导:(一)部门职责权限之外需要明确的工作;(二)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决定事项过程中需要公司领导明确的问题;(三)比较重大、需要主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党组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等研究、讨论的问题。第七条 下列事项不能以签报请示:(一)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二)应当直接以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等
3、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三)制发文件。送签有关文件需要向公司领导报告文件起草和办理过程、有关事项背景、文件办理依据及办理意见等时,应通过办文说明反映,一般不使用签报。(四)所属单位请示汇报工作。所属各单位向集团本部请示汇报工作一律采用公文形式报送,不使用签报。第八条 签报由标识、密级、紧急程度、签发人、会签人、拟稿人、标题、呈送领导、主文、附件、落款、呈报日期、编号等要素组成。(一)签报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签报的主要内容和签报种类,呈报类签报的文种一般使用“报告”或“汇报”;呈批类签报的文种一般使用“请示”或“建议”。标题中除规章制度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二)签报由集团公司领导同
4、志按分工阅批。涉及战略规划、重大投资、体制改革、机构设置、人事变动、大额度资金使用、业绩考核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签报,由分管领导会签后,总经理阅批。其他专业性业务,由分管领导阅批。签报内容若涉及其他领导分管的事项,按照主管领导在前、其他领导在后(呈报类签报由大到小、呈批类签报由小到大)的顺序报送。(三)签报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纸质附件应扫描后随正文一起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转。(四)紧急签报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急”、“特急”。第三章 签报报送流程、规则第九条 签报由承办人起草,处室负责人初审,部门主任复审并确定会签部门,经会签部门会签后发送至办公厅保密和公文档案处,经保密和公文
5、档案处审核合格后编号,依次送主管领导和其他有关领导阅批,经各有关领导签阅后,由保密和公文档案处将电子版返回起草部门。若领导同志明确批示请有关部门、单位阅知和办理的,由保密和公文档案处复印给签报起草部门,供签报起草部门转有关部门、单位阅处。第十条 签报送领导同志阅批前,需经保密和公文档案处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签报,方式是否妥当,附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签发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已会签相关部门,呈送领导及顺序是否妥当等。第十一条 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签报,由保密和公文档案处送有关领导阅批;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签报,则退承办部门处理。第十二条 签报除涉及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和
6、工作秘密的以外,应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流转,不得向公司领导径送纸质签报。呈送签报一律经保密和公文档案处负责人审核并统一编号后按规定顺序传递,非紧急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呈送。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的签报,公司领导秘书应不予受理。第十三条 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事项,主办部门要会签各相关部门,有分歧意见时应加强协调沟通,以取得共识。经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要如实写明各自的不同意见。第四章 签 报 批 阅第十四条 签报批阅是集团公司领导对签报事项知悉或是否同意请示事项的书面答复,属于决策性活动。呈报类签报领导圈阅表示已阅知,不表明同意签报中夹带的请示事项。呈批类签报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
7、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主批人意见。第十五条 批阅签报要根据职权范围和授权权限签批,不越权签批。应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阅批的,分管领导应批请主要领导阅示。签报中涉及的重大请示事项需经集团公司党组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要履行会议研究讨论程序。第十六条 领导签批应针对签报内容,做到意见明确具体,前后一致,不使用模棱两可的用语。呈批类签报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批阅时应指定牵头部门。第五章 签报办理、归档第十七条 经集团公司领导阅批后的签报,由保密和公文档案处退签报起草部门办理;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由签报起草部门转交办理。第十八条 签报办理完毕后,OA系统运转的签报最终退保密和公文档案处自动归档,纸质签报由保密和公文档案处留存原件归档,主办部门和有关部门留存复印件。任何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签报原件。第六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在集团公司本部执行,所属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签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