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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项目管理交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和子公司对新成立项目经理部前期工作的指导,使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工作尽快进入正常轨道,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少走弯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中标的工程项目管理交底,采取公司和子公司两级项目管理交底体系。
第三条 新开的项目在工程中标后,必须尽早进行项目管理交底:有多个单位参建,由一个子公司代管的项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参建单位进行管理交底;子公司自管的项目,由各子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各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管理交底,各单位每月把对新开的项目管理交底的交底记录在月底前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核备。
第二章 职能部门管理交底内容
第四条 市场营销部
由公司组织投标的项目中标后,市场营销部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工程管理部进行资料移交,主要移交资料为:业主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公司投标文件(含技术标、商务标、报价标)及需要书面交待的其他事宜。
由子公司负责投标的项目中标后,由子公司负责经营的部门对生产主责部门进行相关资料移交。
第五条 技术中心:
1.施工技术管理工作重点及科技研发、工法、专利管理工作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编制、评审、审批要求;
3.特殊工序专项技术交底要求;
4.试验检测、测量复核等管理制度;
5.规范、标准的应用与管理;
6.技术管理、试验、测量等资料、报表的报送要求;第六条 工程管理部:
1.工程概况及工程任务分劈情况;
2.项目管理模式及管理制度交底;
3.项目管理上报各项资料的格式、内容、时间等要求;
4.物资管理要求及如何建立物资采购合格供方名录;
5.机械配置及机械管理要求;
6.如何编制应急预案等管理交底;
7.外协队伍管理及推行架子队管理相关要求。
第七条 安全质量部:
1.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要求;
2.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检查的要点;
3.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4.质量、事故/事件的上报要求;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
6.优质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和措施;
7.建立健康与职业病防治档案及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台帐要求;有关质量、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数据分析工作要求;
8.全面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交底。
第八条 工程经济部:
1.项目内部合同价款分劈工作说明;
2.项目工程计量管理工作要求;
3.项目变更索赔和竣工结算工作要求;
4.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工作要求; 5.项目收益计取管理工作要求。
第九条 企业发展部(法律事务部):
1.对项目进行“三位一体”宣贯,要求项目部按照公司所发放的“三位一体”运行所依据标准和体系文件开展有关工作;
2.对项目经营者业绩考核及兑现办法进行宣贯;
3.要求项目列出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清单,并适时更新,施工过程中遵照执行;
4.要求项目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合同管理(包括外聘劳动合同、物资设备采购合同、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等)、诉讼纠纷处理等规章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第十条 财务部
1.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2.项目资金上缴计划及缺口资金筹资方案;
3.项目资金集中管理方案;
4.项目成本费用预算及控制措施;
5.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管理细则;
6.项目成本管理模式;
7.项目财务管理模式;
8.项目税务筹划方案;
9.协作队伍劳务费用管理办法;
10.项目预期经济风险应对方案。
第三章 职能部门管理交底内容要求
第十一条 各职能部门在管理交底时对项目具有共同性的内容必须涵盖;
第十二条 对项目容易出现的管理问题必须进行针对性的提示;交底的内容应做到可操作性。
第十三条 交底的内容要有书面资料,交底结束后工程管理部汇总交底书面资料交项目部并保存。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订各自的项目管理交底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工程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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