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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五年行动专项计划优质项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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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项目书 学前教育现实状况分析 一、基础情况 截至4月,全市有学前三年儿童105675人,在园幼儿101448人,入园率达96%。共有199所幼稚园,其中,公办园155所,占78%,民办园44所,占22%。省优质园107所,占54%,市优质园168所,占84%。共有专任老师5729人,专科以上学历占56%。专任老师中有公办编制老师696名,占12%,有幼儿老师资格证书2089人,占36%,中级以上职称老师583人,占10%。全市达成“两教一保”要求幼稚园129所,占幼稚园总数65%。 二、关键成绩 1.“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基础建立。,本市率先提出以“三个统一”为抓手,不停推进和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一是统一计划管理。一是统一计划管理。市教育局根据“以市(区)为单位,计划到园”要求,统筹制订了《-泰州市优质幼稚园建设计划》和《农村合格幼稚园建设计划》,编制完成了《泰州市市区中小学和幼稚园布局规(-2030)》,各市(区)依据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出生人口百分比和基础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要求,也全部编制了幼儿教育发展专题计划。二是统一队伍管理。靖江、姜堰根据“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科学考评、协议管理”标准,对全部非公办幼儿老师全方面推行了聘用制,实施协议管理。靖江、姜堰、海陵将幼稚园园长和中小学校长一并管理,对各乡镇中心幼稚园园长进行全方面考察考评,经过竞聘、直选等措施从公办老师和直属幼稚园老师中选聘优异人才充实到园长队伍,对不胜任园长大胆进行了调整。兴化市每十二个月拿出10个公办老师编制用于招聘幼儿老师,分配至农村中心幼稚园任教,并动员原幼师专业在小学任教老师转岗到幼稚园。三是统一经费管理,靖江根据独立核实、自收自支、部分统筹措施,按类别、统一标准发放非公办幼儿老师工资,按月足额打入每位老师工资卡。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实施绩效工资后,靖江市政府每十二个月给每位幼儿老师增加了8400元专题补助。姜堰将全市幼儿教育经费全部纳入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教育分中心实施统一管理。兴化根据“园收局管园支,独立核实”标准,全方面对幼稚园收费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总而言之,到现在为止,靖江、姜堰、海陵已经基础建立“以县为主”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泰兴、兴化、高港也在主动推进之中。本市推进学前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做法和经验,数次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交流,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和农工民主党中央先以后泰考察调研,《中国教育报》等媒体也数次宣传报道本市做法。 2.学前三年入园率大幅度提升。学前三年教育基础普及。现在,本市在园幼儿101448人,入园率达96%,比“十五”期末提升了7个百分点。靖江、海陵学前三年入园率达成100%。同时,在城镇有条件地方,各地主动开展0-6岁托幼一体试验,重视0-6岁儿童早期智力开发,为家庭提供早期教育服务,服务范围逐步从学前三年向学前四年延伸。 3.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停扩大。,本市在全省率先制订出台了开展新一轮幼稚园评定定类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新一轮幼稚园评定定类工作目标、标准、申报评定程序和评定实施具体要求。各市(区)以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为契机,主动整协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共调剂20多所中小学闲置场地、校舍用于发展学前教育,累计投入学前教育经费1.8个亿元,本市泰兴、姜堰、兴化80所幼稚园还接收了省财政帮扶开展省合格幼稚园创建,全市全市幼稚园办园条件不停优化。到现在,全市共有省优质园107所,占幼稚园总数54%,市优质园168所,占幼稚园总数84%。省、市优质园百分比率分别比提升了43和56个百分点。本市,靖江、姜堰、海陵、高港省优质园百分比超出65%。海陵、姜堰率先实现了每个乡镇一所省优质园创建目标。 4.办园行为深入规范。各市(区)高度重视对幼稚园日常监管,严把好幼稚园准入关和年检关,不停细化招生、收费、课程设置管理和考评,不停加强督导检验。各地深入加强幼稚园安全管理,姜堰、海陵、高港、开发区幼稚园“三防”全部到位,其它市(区)基础到位。全市清理无证园152所,靖江、姜堰、高港在较短时间内将辖区内无证园全部清理完成。泰兴市采取一次性回收,签订回收协议、逐步偿还个人资金和实施股份制改造等3种方法对改制幼稚园实施回收,8所中心幼稚园已成功回收6所,还有2所正在实施中。 5.保教质量不停提升。各市(区)经过建立城镇发展共同体、联片教研、名园挂靠、结对帮扶等形式开展学前教育教学研讨和城镇交流,不停缩小城镇、园际办园差距,不停提升老师素质和保教质量,全市涌现出一批优异幼儿老师。,靖江市第一试验幼稚园卢素芳园长荣获全国第六届“宋庆龄幼儿教育奖”(全省仅2人)。各幼稚园以园本课程研究为突破口,主动开展教科研活动,形成了一批以梅乡京剧、溱潼会船、里下河风情、民间体育游戏等含有地方特色园本课程。中国学前教育学会审批江苏10个“十一五”滚动课题中,泰州就占3个。全市每十二个月举行一次幼儿老师基础功大赛,每两年举行一次园长专题论坛,专门针对全市幼儿老师组织一般话培训、测试。各地正常开展园长和老师培训、老师基础功竞赛和多个形式保教观摩活动。本市除每十二个月将幼儿教育列为对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年度考评指标外,还开展了“幼儿教育优异市(区)”单项考评评选活动,在全市营造出了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竞争气氛。 三、关键问题 1.体制机制尚不健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基础确立,但在统筹计划、队伍管理、投入保障等方面还未落实到位,部分市(区)仍实施“以乡(镇)为主”管理体制,造成幼稚园布局不合理,对编制外聘用幼儿老师人事关系缺乏统一管理考评。 2.政府投入相对不足。全市155所公办幼稚园中,有财政拨款只有12所,只占全市幼稚园总数6%。专任老师中公办在编老师百分比是12%,高港区幼稚园没有一个公办编制老师。 3.计划、建设和管理机制尚不健全。本市“入园难”问题基础处理,但幼稚园布局不合理,班额过大情况仍然存在。城市公办园建设滞后,新建小区配套园缺乏科学布局和有效监管。部分乡镇为了杜绝安全隐患等,将村办园点撤并到中心园,给很多村民带来上学远、上学贵困难。 4.师资队伍素质总体不高。专任老师中,56%没有老师资格证,74%无专业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百分比只有55%。幼儿老师年平均工资1.8万元,城市和农村老师工资差距大较,同工不一样酬,投保保险也不统一,严重影响了编制外聘用老师主动性。 5.保教质量还需深入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区域、城镇、园际之间差距较大,幼稚园园本课程还需深入丰富,学前教育课程体系还有待深入完善,部分市(区)、部分幼稚园小学化倾向亟待纠正。 近五年适龄儿童数量及分布(含流感人口儿女) --全市3-6岁儿童数量及分布 市 区 靖江市 12334 11619 11671 11997 12301 泰兴市 26118 25928 26359 25500 25500 姜堰市 11561 10684 10175 9905 9705 兴化市 34588 38191 41030 44150 47860 海陵区 9000 9113 9233 9353 9466 高港区 5596 5433 5052 5218 5325 医药高新区 4436 4600 4800 5000 5500 合 计 103633 105568 108320 111123 115657 教育资源缺口测算 泰州500万左右人口,按每1.5万人一所幼稚园,需要334所幼稚园,现有199所定点幼稚园,分园35所、办园点58个、办班点102个,还差幼稚园40所左右。 现有省优质园107所,占幼稚园总数54%,计划到定点幼稚园总数新增37所,达236所,省优质园达70%以上,还需创建省优质园58所以上。 每十二个月快要10万5千个3-6岁儿童,按每班30个幼儿计算,需要3500个班级,即需要7000个专任老师,现在,本市有专任老师5729个,缺额1271个。 现有专任老师中公办在编老师696名。计划到,公办老师百分比要达成25%,共1750人,还缺1054个编制。 发展目标及年度任务分解 ,召开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出台《泰州市人民政府相关加紧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意见》,制订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新建、改建、扩建60所左右幼稚园。建成17—18所省优质幼稚园。明确公办园独立法人资格。出台小区配套幼稚园计划、建设、管理相关文件。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落实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资助制度。经过招聘和从小学转岗方法招录200名公办幼儿老师。 ,新建、改建、扩建40所左右幼稚园,建成17—18所省优质幼稚园。每个乡镇最少办一所达省优标准公办中心幼稚园,村级幼稚园全部建成合格园。消除非法园。完成各市(区)幼稚园布局计划(—)。经过招聘和从小学转岗方法招录200名公办幼儿老师。 ,新建、改建、扩建20所左右幼稚园,建成14—15所省优质幼稚园。实现幼儿老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各类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经过招聘和从小学转岗方法招录200名公办幼儿老师。 ,新建、改建、扩建10所左右幼稚园,建成10—12所省优质幼稚园。经过招聘和从小学转岗方法招录250名公办幼儿老师。 ,新建、改建、扩建5所左右幼稚园,建成8—10所省优质幼稚园。经过招聘和从小学转岗方法招录250名公办幼儿老师。各市(区)辖区内最少建有1所全额拨款幼稚园;专任老师中,公办幼儿老师百分比达25%;每一所幼稚园全部有公办编制幼儿老师;每所幼稚园全部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任老师,全市幼儿老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市优质幼稚园达90%以上,省优质幼稚园达70%以上;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取得新进展,城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覆盖率提升到70%以上。 四、关键政策方法 (一)完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公办民办共同发展办园体制。各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推行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在统筹计划、政策引导、制度建设、标准制订、投入保障、评定督导、日常监管等方面充足发挥主导作用。在加紧公办园建设同时,激励多元办园,扶持并规范民办幼稚园发展,形成学前教育公办民办协调发展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以县为主、县乡(镇、街道)共管”管理机制。各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发展计划、园长和老师队伍、经费及老师工资待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担发展农村和小区学前教育责任,负责建设并办好区域内公办幼稚园,主动筹措办园经费,不停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稚园周围环境治理,规范管理区域内各类幼稚园。 优化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全部学前教育机构,不管全部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均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计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举行学前教育机构,应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登记注册和立案,未经注册登记一律不得举行。相关部门在审批面向学龄前儿童早期教育培训、教育咨询等机构时,须严格界定其经营范围,对违反要求私自办园,由审批部门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查处。 规范幼稚园办园性质。逐步明确公办幼稚园独立法人资格,凡有国有资产参与、并由政府或相关部门举行、未实施独立建制幼稚园(包含小学附设幼稚园、部门办园、乡镇、街道中心幼稚园及已撤并乡镇、街道原中心幼稚园)逐步实施独立建制,性质可明确为机关。通常没有国有资产参与举行,人员经费、运行经费等依靠收费处理幼稚园,可依法设置为民办幼稚园,性质为民办非企业法人。 (二)科学计划幼稚园布局 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计划。依据人口规模和城镇差异合理计划幼稚园布局,标准上城区每1.5万人左右建一所幼稚园、乡镇每1万人左右建一所幼稚园,每个乡镇最少有一所中心幼稚园,规模较大乡镇可合适增设幼稚园,逐步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起,新建幼稚园须按省级优质园标准建设,而且规模不低于2轨,通常不超出6轨,园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加强城市小区配套幼稚园建设和管理。出台小区配套园计划、建设和管理相关文件。各市(区)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时,要计划建设好和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配套幼稚园,并做到和小区同时计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住宅用地供地时,应依据学前教育布点计划和城镇计划要求,安排好幼稚园用地。未按要求安排配套幼稚园建设小区计划不予审批。新建配套幼稚园按省级优质园要求,既能够依据计划由多个开发单位出资共建,也可由较大住宅区开发单位单独建设。配套幼稚园是教育事业政策性投资,属国有教育资产,应按属地移交当地政府用以举行公办幼稚园或办成面向大众、收费较低普惠性民办幼稚园,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对已改变性质和用途,由当地政府限期收回。 (三)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 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幼儿培养成本由政府、社会举行者和幼儿家庭共同负担。公办幼稚园依据办学综合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办学类别和层次,坚持优质优价,按类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价局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在成本监审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民办幼稚园根据不以营利为目标标准,在确保发展基金提留百分比25%前提下,依据幼稚园生均培养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报物价、教育、财政部门立案,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幼稚园收费情况核实和监督。社会各部门、单位举行幼稚园收费标准参考政府举行公办幼稚园实施。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市(区)要认真落实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要做到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百分比,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市(区)财政要设置学前教育发展奖补专题经费,对完成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任务乡镇和新建农村省优质园给奖励;依据相关政策落实幼儿老师专题培训经费;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收普惠性教育;严格实施省制订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基础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础标准。 (四)改善学前教育办园条件 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加大政府投入,到,新建60所左右有财政扶持公办园,各市(区)辖区内最少建有1所全额拨款幼稚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优先满足学前教育需要,按符合学前教育和安全要求改建成幼稚园。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幼稚园。激励优质幼稚园经过办分园或和民办园合作等多个形式,扩大办园规模,不停放大优质资源,有效处理入好园难问题。 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要为乡镇中心幼稚园配置适量事业编制,结合新农村建设办好规范村幼稚园或乡镇中心幼稚园分园,严格控制并逐步降低教学点数量,中心幼稚园和分园、村园(教学点)可实施人员、教学、经费等统一管理。形成城镇结对交流长久有效机制,经过建立城镇发展共同体、联片教研、名园挂靠、结对帮扶等形式,扶持农村幼稚园提升办园质量。 实施优质幼稚园创建工程。大力开展省、市优质幼稚园创建工作,到,每个乡镇最少办一所达省优标准公办中心幼稚园,村办幼稚园全部建成合格园。到省、市优质园百分比应分别达成70%和90%以上。 (五)促进民办幼稚园健康发展 主动扶持民办幼稚园发展。激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园,民办幼稚园在建设计划、土地供给、规费减免等方面和公办幼稚园享受相同候遇,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先评优等方面和公办幼稚园含有相同地位。公用机关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倾斜方法,民办幼稚园水、电、气、房租等费用按中小学标准收缴。采取政府购置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老师等方法,引导和支持民办幼稚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民办幼稚园提供优质特色保教服务,为适龄儿童提供多样化选择。创新公办、民办幼稚园协同发展机制,支持公办园和民办园联合组建教育集团,组织公办幼稚园和民办幼稚园开展多形式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微弱幼稚园提升办园水平。对发展民办学前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组织、幼稚园和个人给奖励和表彰。 依法保障民办幼稚园老师正当权益。各市(区)要为民办幼稚园老师实施人事代理,依法保障教职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要求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民办幼稚园老师在继续教育、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和公办幼稚园老师享受相同候遇。 (六)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严格按岗位设置标准配置老师。根据岗位设置管理措施,为公办幼稚园配齐配足专任老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和其它要求必需配置人员。公办幼稚园园长、老师由各市(区)统一聘用,民办幼稚园根据岗位要求和实际需要,自主聘齐各类人员,在业务上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严格落实幼儿老师资格准入制度。幼稚园园长、专任老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均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施持证上岗。现有尚不含有相关任职资格在岗人员,要经过在职培训、自学考试等方法在三年内取得任职资格,逾期仍未取得任职资格一律不得担任。严把各类保教人员入口关,新进人员必需含有对应任职资格。市(区)教育部门按要求推行幼儿老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评等管理职能。 大力提升幼儿老师整体素质。各地要建立对幼儿老师师德师风建设考评评价、社会监督机制和举报立案制度。完善幼儿老师在职培训体系,实施每三年一周期老师和园长全员培训。前,对全市农村幼稚园老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对从其它学段转到幼稚园老师开展专题培训,确保三年内取得幼儿老师资格证书。编制外聘用幼儿老师和在编老师享受相同在职培训权利。加强名园长、名老师、特级老师培养,到,努力争取培养2名以上省特级老师,培养一批市、市(区)级名老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每所幼稚园全部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任老师,全市幼儿老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 提升公办老师百分比。公办幼儿老师百分比低于幼儿老师总数10%市(区),每十二个月必需增加3-5个百分点,公办幼儿老师百分比超出10%市(区),每十二个月必需增加2-3个百分点,确保到,各市(区)全额事业编制幼儿老师达幼儿老师总数25%以上,每所公办幼稚园全部有全额事业编制幼儿老师,激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富余老师培训合格后转入学前教育。 切实保障幼儿老师工资待遇。确保公办编制外聘用幼儿老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1.5倍,有条件市(区)能够按不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2倍实施。其社保经费由幼稚园和个人按百分比负担,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一定百分比补助。 (七)规范学前教育管理 严格对幼稚园日常监管。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幼稚园准入和年检管理,不停细化招生收费、园舍设施、课程设置、保教服务管理和考评,不停加强督导检验。完善并落实幼稚园年检制度。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行幼稚园。 强化幼稚园安全管理。严格实施国家、省、市相关加强幼稚园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保人员和安保设施,落实安全方法,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幼稚园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制作等步骤必需严格实施《中国食品卫生法》相关要求。幼稚园要按要求设置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建立晨检统计、传染病疫情汇报等制度。严格幼稚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幼稚园安全教育和检验,立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清理整理无证幼稚园。坚持属地管理标准,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无证幼稚园清理整理力度,凡未取得办园许可证、设施条件差、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学前教育机构,各市(区)和相关部门要督促限期整改。经整改达成标准,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成要求要依法给予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到,全方面消除无证幼稚园。 (八)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 配齐配好保教设施。各市(区)要按国家幼稚园建设规范建好幼稚园,并依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学前教育规律、保教活动需求配齐配好各类保教设施。加紧建立幼稚园学籍管理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园园通”工程,实施动态监管。建立保教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制度,确保幼稚园保教设备质量,做到安全可靠、卫生环境保护。完善保教设备使用培训、检测维修制度,做到安全操作、防患未然。 不停提升保教质量。认真落实《幼稚园工作规程》和《幼稚园教育指导纲要》,遵照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坚持以幼儿为本,以游戏为基础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预防和纠正学前教育“保姆化”、“小学化”、“大班额化”倾向。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搭建平台,创建老师专业发展机制。要充足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形成有特色、有活力幼稚园文化。要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科研队伍建设,明确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置相适应管理力量和教科研人员。深入开展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加强园本课程及园本教材建设,推进课程改革,促进保教质量提升。 主动推进幼托机构和家庭、小区合作。幼稚园要亲密和家庭、小区联络,激励家长和小区参与幼稚园管理和监督,主动开展多个形式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提倡科学养育理念、传授系统规范早教知识,不停提升家庭教育质量。有条件幼稚园应实现幼托一体化。主动搭建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平台,引导组织社会力量举行早教指导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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