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东方市民宿发展实施方案
(代拟稿)
民宿是经营者利用农村房屋和院落,结合地域性自然景观、生态环境、人文风情及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以慢节奏生活、家庭服务、乡野体验、亲近自然为特色,为游客提供乡野生活、休闲度假居住空间。为推进乡村发展,提升漂亮乡村建设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相关促进乡村民宿发展指导意见》(琼府【】年8号)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落实党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省市政府相关百镇千村、全域旅游、脱贫攻坚等决议布署,依靠本市独特自然风光、生态环境和人文底蕴,结合漂亮乡村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建设生态、特色乡村民宿,打造休闲度假、康复疗养、避寒过冬“鸟巢”,让农民更多参与到乡村旅游服务中,助力全域旅游,实现漂亮乡村健康连续发展。
坚持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计划引领、生态优先,重视品质、突出特色,产业融合、农民增收”标准。构建不一样规模、形式及经营方法市场主体,共同推进乡村民宿发展;牢靠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 “多规合一”结果及漂亮乡村建设专题计划为依据,因地制宜绿色发展;重视乡村民宿建设品质,挖掘放大文化特质,充足表现东方特色和乡情民俗;找准经营者和集体、农民利益平衡点,以乡村民宿旅游发展为关键,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二、建设标准
(一)统一计划,统筹布局。在符合本市总体计划前提下,选择一批自然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含有一定发展潜力村庄及场队居民点率先发展乡村民宿。根据 “保护生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合理布局、有序发展”要求,优先在沿海、沿江、沿路、沿景区域和传统村落布局乡村民宿,引导乡村民宿连点串线成片规模发展。关键针对为休闲度假康养服务乡村休闲度假型民宿、为城市居民节假日旅游度假体验服务农家乐型民宿、为来本市过冬人群服务候鸟型民宿、为学生课外实习服务基地型民宿等四类民宿,分类指导、计划和建设。加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塑造乡村民宿特色品牌。
(二)坚持绿色理念,彰显人文内涵。结合生态资源、民俗文化、产业和市场需求,加大对传统艺术、传统民俗、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传承力度。将黎苗文化、海洋文化、红色文化等各类本土文化融入乡村民宿开发和建设。在民宿建筑风格设计、房间装饰装修和风味乡村食品开发上深度策划,打造极具创意和景观美学概念乡村特色民宿产品。乡村民宿应符合本市 “多规合一”和村庄计划要求,建筑风格自然美观,表现农本和生态,建筑高度和周围环境相协调,建筑、道路和自然景观浑然一体、友好相融,单体建筑内经营房间数量标准上不超出14间;室内摆设、用具和室外饰品部署表现乡土情调,重视淳朴民风保持和发扬,做到人居环境、人文环境、自然环境有机融合。打造 “一村一特”“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不一样类型民宿。凸显民宿地域特色文化,提升民宿吸引力和竞争力。严禁以“建设民宿”名义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间私人庄园会所。
(三)创新模式,多元投入。主动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民宿建设。激励探索农户自主经营型、“企业+农户”型、“合作社+农户”型乡村民宿发展模式。扶持有条件农户经过修缮、改造自有住房发展民宿。激励有意愿组织和个人经过下乡租赁民房创办民宿。激励经过注册乡村旅游投资开发企业、组建农家乐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法整村连片发展乡村民宿。
(四) 坚持姓农为农,助力脱贫攻坚。把民宿建设和全域旅游、漂亮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相结合,统筹推进,主动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和激活农村农业资源。
(五) 以奖代补,完善激励。对符合奖补政策旅游民宿,经营满1年,年度平均入住率达30%以上,一次性给奖补3000元/家。年度平均入住率达50%以上,一次性给奖补4000元/家。年度平均入住率达80%以上,一次性给奖补5000元/家。
三、 成立领导小组和责任分工
为加紧推进民宿发展,推进乡村发展,提升漂亮乡村建设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成立东方市推进乡村民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乡村民宿建设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以下:
组 长:陈志刚(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华强(市政府办主任)
符才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培荣(市农业局局长)
蒙宋武(市财政局局长)
林 鹏(市住建局局长)
王 斌(市水务局局长)
林振松(市国土局局长)
王兴壮(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 伟(市林业局局长)
符天维(市旅游局局长)
蒙 勇(市爱卫办主任)
崔志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琼菊(市环卫局局长)
陈太文(工商局局长)
辜振宁(市消防支队队长)
李彩玲(市物价局局长)
郑 锋(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飞(市计划委副主任)
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
市直其它部门,暂未列入领导小组,在民宿建设工作中有工作需要,应依据本部门职责分工提供行业指导及业务帮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镇建设局,负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鹏局长兼任。
责任分工表
单位
任务
市政府办
负责督查和督办各部门、乡镇(农场)党委政府对工作实施落实情况,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市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媒体开展“乡村民宿”建设专题活动宣传、引导等工作,加强对农村居民环境卫生和生态文明素质教育。
市住建局
负责乡村民宿工作指导和协调。
市计划委
负责提供多规合一结果用于民宿建设工作,指导建设选址,对实际建设区域和计划不符情况进行协调。负责指导和控制农村住房风貌管控,对新建房屋、改建房屋进行风貌指导。
市农业局
负责组织实施“清洁田园”专题治理工作,打造靓丽田园风光,主力民宿发展。
市文明办
负责组织实施“生态文化”建设工作,加强对农村居民环境卫生和生态文明素质教育。
市财政局
负责实施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争取相关资金支持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负责组织实施“清洁水源”专题治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管工作。
市水务局
负责组织实施“清洁水源”专题治理工作,负责开展和指导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年度建设目标和工作开展方案,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市林业局
负责牵头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做好村庄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工作。
市环卫局
负责垃圾转运站、垃圾搜集站等设施建设及垃圾处理。
市国土局
负责落实乡村民宿供地,指导相关企业或个人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市爱卫办
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华侨经济区清洁家园整改工作、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改厕等工作。
市旅游局
负责组织指导实施乡村旅游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关键旅游景区周围和关键旅游线路沿线特色村庄发展乡村旅游经济。
市工商局
负责指导做好乡村民宿工商营业许可,主动介入,提前服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指导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后续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
负责指导企业或个人配置必需治安防范设施,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在民宿接待处配置电脑等设备,铺设传输网络。
市消防支队
负责指导乡村名宿防火工作。
市物价局
负责指导和监督乡村民宿定价。
市市政园林局
负责指导做好村庄范围内绿化苗木、市政设施、雕塑、园林、绿化等工作。
乡镇(农场)党委、政府
做好乡村民宿指导协调工作,立即对接有意愿建设乡村民宿组织或个人,进行政策指导。实施村庄环境卫生整改、宣传发动村民主动参与。
四、 保障方法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应结合省市相关要求及文件精神,立即制订乡村民宿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长久有效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亲密合作,形成协力,同时要结合实际,对乡村民宿相关审批手续在不违反相关要求情况下开设“绿色通道”,加紧办理实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充足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广告牌、微信等多个宣传媒介,扩大乡村民宿宣传力度。使乡村民宿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出力,户户参与,共同建设良好气氛。利用各类销售平台和媒体广告平台对东方“乡村民宿”宣传,立即打响东方品牌。
(三)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实施每个月一督查、每个月一通报督查机制,使各项工作目标责任化和具体化。对在实施乡村民宿建设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优异单位和优异个人进行表彰。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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