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DCS系统安装及调试方案
1.1 施工目标
确保DCS系统仪控设备安装、调整检验、功效调试等工作符合设计和现行标准及营运单位在协议文件中所要求标准;实现测量和控制真实、正确、安全、可靠。因为图纸资料不全,本方法在实际使用时将依据具体设备产品说明书加以修改和完善。
1.2 适用范围
此方法适适用于工程DCS系统设备安装和单体调试。
1.3 施工前准备工作
1.3.1 工程资料搜集和技术准备。
1.3.2 接收工程技术人员技术交底。
1.3.3 参与现场开箱检验验收。
1.3.4 仪器和工具配置
(1) 用于安装作业工器具(略)
(2) 用于量值传输试验室标准器具(略)
(3) 用于现场调试便携式工器具:
(A) 多功效信号发生器(电流、电压、频率)
(B) 热电偶比较仪
(C) 热电阻比较仪
(D) 便携式压力(全量程)校验仪
(E) 电工工具及高精度数字万用表
(F) 制造厂提供多种专用工器具
1.4 作业条件
1.4.1 设计院图纸及设备厂家资料齐全。
1.4.2 专业技术责任人已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1.4.3 仪控设备按协议要求准期运抵现场。
1.4.4 集控室工作环境符合下列要求(调试阶段):
照明、空调系统已投用,其温度和湿度控制符合DCS厂家要求
温度:10-30℃
温度改变率:<5℃/h
湿度:45-80%
含尘浓度:≤0.3mg/m3
振动幅度: ≤0.3mm
1.5 方法及步骤
1.5.1 设备开箱验收、储存和搬运。
(1) 设备开箱和验收:
(A) 开箱应使用适宜工具,不得猛烈敲击,以预防损坏设备。
(B) 依据装箱清单查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备品和附件。
(C) 清点和登记技术文件、图纸资料。
(D) 检验设备外观应完好,不应有损伤、变形及锈蚀等缺点;做好开箱统计。如有型号、数量不符或设备损坏等现象,应上报主管部门,方便和设备供货厂家交涉。
(2) 设备存放和搬运:
(A) DCS装置存放条件必需满足设备厂家要求,分类入库。
(B) DCS设备搬运和装卸应按设备厂家要求进行。
(C) 盘柜起吊时,应按箱上指定吊装部位绑扎吊索。吊索转折处应加衬垫物,以预防损坏设备。
(D) 对采取MOS元件模件要采取防静电方法。
1.5.2 DCS系统仪控设备安装及单体调试:
(1) 控制盘安装(见控制盘台安装方案)
(2) 控制电缆安装(见控制电缆安装技术方法)
(3) DCS系统接地安装
(A) DCS系统接地和屏蔽应符合设备生产厂家技术要求或《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CECS81:96)》。
(B) DCS系统接地应可靠,接地电阻值应稳定,且小于4Ω
(C) 信号源在现场不接地测点,屏蔽线屏蔽层应按下列方法接地:
a 对绞屏蔽线单根屏蔽线测点,其屏蔽层应在机柜侧接地。
b 采取对绞多芯屏蔽电缆传送信号多个单根对绞屏蔽线测点,每个单根屏蔽线屏蔽层和多芯电缆屏蔽层接在一起后在机柜侧接地。
c 屏蔽线中间有接线端子测点,中间端子处屏蔽线屏蔽层应可靠地接在一起后在机柜侧接地。
(D) 信号源在测量现场接地测点,屏蔽线屏蔽层应按下列方法接地:
a 信号线选择单根对绞屏蔽屏蔽线测点,屏蔽层在测点就近现场接地。
b 采取对绞多芯屏蔽电缆传送信号多个单根对绞屏蔽线测点,每个对绞屏蔽单根屏蔽线屏蔽层和多芯电缆总屏蔽层接在一起后在现场周围接地。
c 屏蔽线中间有接线端子测点,中间端子处屏蔽线屏蔽层应可靠地接在一起。
(E) 现场接地信号和现场不接地信号不得用同一根多芯电缆传送。
(F) 模拟仪表和DCS系统共用传感器时,引向模拟仪表信号线和引向DCS信号线均应选择屏蔽线。其屏蔽层应按下列方法接地:
a 当信号在现场接地时,引向DCS屏蔽线屏蔽层和引向模拟仪表屏蔽线屏蔽层接在一起后在信号源侧接地。
b 当信号源在现场不接地时,引向DCS屏蔽线屏蔽层和引向模拟仪表屏蔽线屏蔽层接在一起后在机柜侧接地。
(4) DCS装置硬件恢复。
DCS装置硬件恢复应在设备制造厂现场服务工程师监护下进行。关键包含:工作站(工程师站、操作员站)、电源装置、多种控制模件、CRT、打印机、操作器安装、通讯网络沟通和预制电缆敷设、连接等。
(A) 模件安装
在安装多种控制模件时,应将模件两侧引入滑道,缓慢推到位,使模件紧插在插座上,然后旋紧固定螺钉紧固。采取了MOS元件模件,因为易受静电放电而损坏,所以在运输、装卸、安装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a 安装前模件应保留在防静电袋中。
b 安装前应确定模件所连接设备均正确接地。
c 在安装模件或进行模件设置开关设置时,作业人员应戴防静电手套或采取其它防静电方法,避免人体直接接触电路。
(B) 预制电缆安装
a 敷设预制电缆时,必需对电缆两端插头采取防护方法,以预防损坏。
b 依据电缆长度,选择适宜路径,排放整齐、绑扎牢靠。
c 预制电缆应和动力电缆分层敷设,预防强电干扰。
(5) DCS系统检验
(A) 按厂家资料查对其型号、数量及安装位置。
(B) 接地系统检验,确保机柜“一点接地”,且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C) 检验通讯网络连接应正确。预防输入/输出接反,环网开路,对地短路。
(D) 检验全部接、插件连接,确保连接正确、可靠。
(E) 依据设计和功效要求进行内部开关设定(如多种模件地址设定,主、备冗余化设定等),使得开关位置和设计要求一致。
(F) 检验全部输入点供电方法,避免双重供电,杜绝强电引入机柜。
1.5.3 首次受电
(1) DCS供电要求:
(A) DCS系统应有两路220VAC UPS电源供电。
(B) DCS系统另外自备了UPS电源,专用于历史站、操作员站和工程师站并实现无扰切换。
(2) 受电前检验:
(A) 检验DCS柜内多种接地均符合要求。
(B) 检验DCS系统外部环境应符合设计和设备生产厂家要求。
(C) 检验DCS系统内部电源开关应在分断位置,熔断器容量符合设计,自备UPS安装完成。
(D) 各电源L线和N线正确无误。
(3) 受电步骤:
(A) 首次送电必需在制造厂现场服务工程师监护下进行,受电范围限定在仅投入电源装置和电源模件。
a 将待受电主机柜、各站分路开关断开,检验各机柜、各站点是否有在线工作模件、设备,如有,必需将其拆除,使其脱离在线状态。
b 填写“送电通知单”通知电气专业将UPS电源送至DCS电源柜,用万用表测量总电源开关上端头电压应为220VAC。
c 合上总电源开关,电源柜电压表指示正确。
d DCS自备UPS受电并进行无扰切换试验。
(B) DCS系统各机柜、工作站受电。
a 在对DCS系统各部分送电时应加强联络,发觉异常时立即切断电源,待查明原因后再行送电。
b 合上对应电源开关,电源装置带电,信号指示正常,检验220VAC及24VDC或其它等级电源应正常。
c 检验冷却风扇工作应正常。
d 检验各个电源模件过电压、欠电压、过电流动作值应符合厂家要求。
e 测试双路冗余电源切换时间,并检验各路电源负载能力。
f 检验失电故障报警应正确。
g DCS首次受电工作结束。
1.5.4 DCS系统静态功效恢复
DCS装置静态功效恢复是在施工现场对装置硬件和软件进行检验和测试。
(1) 设备制造厂家现场服务工程师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2) 设备制造厂家现场服务工程师负责开机,装入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并进行下列工作:
(A) 软件配制和功效检验
a 系统软件配制
b 操作系统检验
c 用户软件检验
d 支持软件检验
支持软件通常含有:系统自动生成软件包、实时在线修改软件包、图形开发软件包、文本编辑软件包、性能计算软件包、故障诊疗测试软件包等。
(B) 抗干扰能力测试
a 模入板共模抑制比>120dB
b 模入板差模抑制比≥60dB
c 系统抗电磁干扰
用5W对讲机在机柜周围通话,应对系统无任何影响。
(C) 系统功效检验
(D) CRT显示功效检验
(3) 模件单体调试
(A) 模拟量输入
依据设计清单和端子接线图,利用信号发生器,在模拟量输入端子上依次施加对应信号,检验其正确度、线性度、分辨率、采样周期及报警功效等项目。检定点通常为10%、50%、90%三个基准点。试验结果应符合规程和厂家要求。
(B) 模拟量输出
经过手操和软件强制等手段,产生对应模拟量输出信号,用标准仪表在对应端子上进行测量,其结果应满足要求。检定点通常为10%、50%、90%三个基准点。
(C) 开关量输入
依据设计清单和端子接线图,在接线端子上输入开关量信号(短接/断开),检验输入卡上对应指示灯应点亮,CRT显示其逻辑信号应翻转。
(D) 开关量输出
经过软件强制,检验输出卡上对应指示灯应点亮,对应输出继电器应动作。
(4) 调整系统试验
(A) 了解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对象特征及相关设备运行方法和操作方法。
(B) 熟悉系统控制原理、仪控设备功效、性能、要求、规格和安装位置。
(C) 调出组态文件,对照调整系统原理图,检验其组态应符合调整控制系统要求。
(D) 按变送器、调整器、实施机构传输函数并依据调整系统要求,计算设定调整系统静态参数,并对系统组态进行初步修改和设置。
(E) 在端子或在CRT上模拟现场信号,进行调整系统模拟试验,检验手/自动操作跟踪信号误差、手/自动双向切换扰动误差、偏差指示方向、越限报警均符合要求。
1.5.5 配合调试单位进行系统调试
(1) 系统调试条件
(A) 静态功效恢复完成。
(B) 现场设备单体调试合格。
(2) 系统调试关键任务
模拟系统实际运行工况,对DCS系统硬件、软件、外围设备及连接电缆连接起来进行深入综合调试。它是系统正常投入运行关键确保。
(3) 现场设备检验和调试
(A) 装置和现场设备及其它系统连接电缆检验和校对
依据设计和厂家图纸对全部连接电缆进行逐根检验和校对,做到布线整齐、标识清楚持久、接线牢靠、正确可靠,绝缘符合要求,发觉错误就地更正。
(B) 将被调设备接线从装置端子上拆下,以预防调试过程中强电引入损坏模件。
(C) 利用外接信号源(1-5V或4-20mA)驱动现场设备并进行调整,使得设备动作情况符合系统要求,联络及反馈信号正确、可靠。
(D) 依据设计要求,在不影响设备安全情况下,最大程度地模拟现场实际运行工况,对部分条件许可设备进行联动试验。对那些反应运行参数,但无法实际给出信号采取从信号最远端模拟方法来实现。对大型辅机设备采取不送动力电源,仅送操作电源(使电气开关处于试验位置)方法进行调试。
1.5.6 整套开启及投运
(1) 调试单位伴随机组开启进程和运行要求逐步投入DCS各个控制功效。
(2) 对立即投入功效,应先认真检验该功效全部步骤,均无异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 在试运行过程中配合调试单位投入系统各项控制功效并按工作票要求立即处理系统出现问题。
(A) 在运行过程中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解除DCS系统任何功效,特殊情况,则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调试指挥部书面通知。
(B) 做好系统各项性能检验和签证和办理交接手续。
1.6 质量标准及检验要求
1.6.1 DCS作业质量标准:(略)
1.6.2 DCS系统检验及监督
(1) 检验
(A) 相关隐蔽工程必需定为H点,其检验和验收签证应按相关要求和业关键求进行。
(B) W和H点可依据实际情况和特点,依据业主要求增设。
(2) 监督内容
(A) DCS设备抵达现场后功效恢复。
(B) 安装完成后分部调试。
(C) 系统调试、完成“开启及完工验收规程”要求各项指标验收、移交。
(D) 在线仪表检验。
1.7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7.1 参与DCS作业人员必需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
1.7.2 自觉遵守相关安全施工要求,严格实施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方法,不得违章作业。
1.7.3 作业中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进行必需培训。
1.7.4 参与DCS作业人员,工作前应充足了解和熟悉该系统及其设备。认真检验所使用工器具必需符合工作及安全要求。
1.7.5 作业前应全方面了解系统设备目前状态,和已运行设备有联络系统应采取隔离方法。
1.7.6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需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1.7.7 远方操作试验时,操作人和现场监视人应在每次操作中相互联络,立即处理异常情况。
1.7.8 在设备运行后,未经电厂运行人员同意,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1.7.9 作业人员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7.10 DCS柜内装入模块后,室内严禁电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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