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依据区人劳局相关我院岗位设置批复及市人事局相关机关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指导意见通知(*人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 岗位设置及岗位聘用情况我院现设高级岗 人已聘用 人,中级岗 人,现聘 人。二、 专业技术岗位拟聘情况(一) 我院此次拟聘中级岗 1 人(二) 竞聘方法及步骤1、竞聘人员本人书面报名,不然按放弃竞聘上岗对待。2、参与竞聘同志,按抽签次序,当场作书面述职汇报。述职汇报包含(1)本人情况简述(姓名、性别、学历、党派、职务、职称及简历)。(2)本人所竞聘岗位及竞争优势。(3)竞争聘用后工作计划。(4)对竞聘认识。3、医
2、院组成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委员会6名,有竞聘人员当场作出述职汇报后,评委依据述职汇报和工作实际情况给竞聘人打分,满分100分,并有部分职员到现场观摩。4、民主评议组织全体人员参与,参与评议人员按德、能、勤、绩四项内容给被评议人员当场打分,满分100分。5、述职应聘人员对近三年工作进行简明述职,时间不超出5分钟,然后由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述职情况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为述职得分。6、综累计算成绩按量化赋分乘以60%,民主测评乘以20%,评委打分乘以20%百分比折算,三项所加即竞聘人员总分,按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张榜公布,未被聘用人员,参与下一次竞争上岗。7、研
3、究确定聘用(1)依据各系列成绩名次及岗位数,由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公告,公告无异议报区人劳局审批,并按要求兑现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2)对反应出问题,由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委员会核实后,依据相关要求,作出对应处理。三、指导思想、竞聘标准、应聘条件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全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含有竞争激励机制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体制,充足发挥和调动专业技术人员主动性,增强医务人员上进心,让她们主动地为病员看好病、服好务。2、竞聘标准(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标准;(2)群众公认,重视实绩标准;(3)有利于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标准;(4
4、)重视政策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标准。3、应聘条件(1)坚持四项基础标准,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2)忠诚医疗卫生事业,含有良好职业道德;(3)含有对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年度考评均为合格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相关问题处理成立领导小组,全权负责 本聘期内如因增加岗位和在岗人员工作变动、离岗、退休等原因出现空岗,按相关文件要求,再行组织竞聘上岗,聘期内引进高层次人才(取得博士硕士以上学历)聘用问题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办理。在职脱产进修学习离开原工作岗位十二个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期间,不参与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待进修学习期满回原工作
5、岗位后,由院委会研究决定。因健康问题等原因聘期未满提前离岗,同时解除聘用关系。此次任期为3年。五、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工作,在镇党委和院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并邀请镇组织部门参与。 成立聘用委员会全权负责此次竞聘工作组织实施及相关问题处了解释工作。*市*区*镇卫生院量化赋分标准一、 学历(18分)(一) 全日制:第一学历,本科14分,专科12分,中专9分。(二) 其它:本科12分,专科10分,中专7分。(三) 取得毕业证后又取得第二学历,在原基础上加1分。二、 现任职时间(18分)任医(药、护、技、助理会计)师以来,六年以内,每满十二个月计1.0分,六年以上部分每十二个月增加0.5分。取得
6、中级资格但未聘用,从取得之日算起,每十二个月1.0分。以上累计相加最高不超出16分。三、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18)从事本专业工作(周年)满三十年计18分,29年以下按每十二个月0.6分计算。四、 年度和届满考评(20分)任医(药、护、技、助理会计)师以来,六年以内,年度考评优异1分、合格0.8分,超出六年年度考评优异0.5分、合格0.4分,以上累计相加最高不超出14分。该项计分标准以个人人事档案中年度考评表为准。档案中缺年度考评表,一律按合格计分。 (一)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4分,全省劳动模范3分, 市级 劳动模范1.5分,区级劳动模范0.8分。 (二)卫生系统优异工作者:国家卫生部表彰3
7、分,省卫生厅表彰3分市卫生局表彰1分,区卫生局表彰0.6分。 表彰奖励必需是任现职以来,同一奖励名称但不一样等级按最高奖励等级计分,不一样奖励名称,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出6分。五、 论文、论著(15分)(一)论文(6分) 任医(药、护、技、助理会计)师以来,在正式刊物(以中国统一刊号cn为标准)上发表论文1篇,国家级:中华系列3分,其它2.5分,省部级2.0分,以上均为第一作者,往后每降低一位减0.5分。莱芜卫生每篇1分,只取第一作者。省部级以下同一个刊物同年度只能提供1篇。以上论文最多提供4篇。论文集、增刊、以书代刊等不计分。以上得分可累计相加,但最多不超出6分。(二)论著(3分)任现职以来,由中国统一书号(以中国统一书号)专著,20万字以上(包含20万字)1.5分,10万字以下0.8分;第一位主编满分,自第二位主编起并顺延至副主编、编委以后,每降低一个位次递减0.2分,直至0.2分以下时不再递减。以上论文著作均指本专业,其它不计分。六、 继续教育(11分)若分数相同而只能聘用一人时,工龄长者优先录用,若工龄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