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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管校用教职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国家中长久教育改革和发展计划纲要》精神,深化老师管理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含有创新精神高素质专业化老师队伍。有力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充足调动教职职员作主动性,深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依据潍坊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深化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意见》(潍办发【】33号)、峡山区教育管理中心《中小学老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决定,全方面实施教职员竞聘上岗,制订具体方案以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教职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校教职员竞聘上岗方案确实定、实施等工作。
组长:
王安建(校长)
副组长:
李溪(支部书记)
段明坤(工会主席、副校长)
陈善坤(副校长)
组员:
田林 黄跃泉 赵莉 张素屏 董琼秀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和争议调解小组。
1、工作小组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学校具体实施方案,公布岗位设置,经学校教代会经过后并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告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实施;上报该项工作多种材料。
组长:陈善坤
组员:冯地伟 田林 卫东云 衡造 万蕾 何利琼 乐萌 冯涛 杜成波
2、争议调解小组
负责组织召开学校教代会或教职员大会,处理在岗位竞聘过程中出现各类问题,化解矛盾;对不服从学校调解教职员可向上级申请调解或申请仲裁。
组长:段明坤
组员:田林 卫东云 冯地伟 衡造 黄跃泉 张素屏
二、校内教职员竞聘
(一)竞聘标准
坚持“按需设岗、严格考评、择优竞聘、公平公正”标准。
(二)竞聘范围
1、本校现有在职教职员。
2、自7月1日起距退休不足三年教职员,可由学校依据实际确定岗位,直接应聘上岗,也能够选择申请竞聘上岗。
3、财务人员在征求学校校长意见后,由市教育局选派上岗(岗位工作量按相关要求实施)。
(三)竞聘程序
1、宣传动员(6月10日--6月17日)
2、组建机构(6月17日)
3、制订方案(6月10日--6月18日)
4、组织竞聘
(1)学校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岗位工作量(6月27日);
(2)教职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岗位竞聘申请(6月27日--28日,6月28日下午5:00截止,未向学校书面提出岗位竞聘申请,视作自动放弃在全部江堰市锦堰学校应聘资格);
(3)“学校教职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应聘资格(6月30日前);
(4)学校依据《竞聘方案》由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岗位竞聘工作,
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教职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并公告。竞聘成功教职员由学校
统筹协调安排工作(7月7日--7月8日)。
(5)职员职员系列直接竞聘到岗位,岗位工作量以学校《竞聘方案》公布为准(不一定为满工作量)。
从事职员职员岗位工作未担任教学任务老师,其工资待遇按《全部江堰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评分配实施方案》(5月30日下发)文件相关精神实施。
(6)若多人参与同一岗位竞聘,学校根据双向选择和岗位职责要求择优聘用(择优次序以下):
①教学效果好优先,②年纪大优先,③原从事岗位优先。剩下人员参与第二轮(或第三轮)剩下岗位竞聘,一年内学校标准上最多提供三次竞聘机会(7月5日--9日)。
(7)7月25日前,完成校内教职员岗位竞聘工作,学校和应聘成功教职员签定岗位协议并公告,向教育局上报学校相关情况(竞聘成功教职员、竞聘未成功教职员、剩下岗位)。
(8)校内竞聘未成功教职员,由学校上报到市老师管理中心,参与系统内竞聘上岗(具体要求按全部教发[]106号文件相关精神实施)。
三、校内岗位设置情况
1、学校现有小学24个班、初中16个班。
2、学校现在编144人,其中经教育局同意离岗待退人员5人,长病2人,系统内调出3人,现在岗人员134人,市教育局老师管理中心现新派到我校人,所以设置总岗位134个。
3、依据成城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区(按分科设置)课程计划表和我校班级组成情况设岗位以下:
(1)行政管理岗位7.5人;
(2)试验室、图书室、学籍管理、教务管理、文秘信息档案员、校产公物管理、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管理、学校录播室多功效厅数字化试验室、保健老师、心理健康教导员、文印员、音体美器材管理员、驾驶采购员、厨师、勤杂工等12.5人;
(3)设置教学岗位共114人,其中:小学班主任12人,语文12人,数学8人,英语5人,科学2.5人;初中班主任8人,语文6人,思品2人,数学6人,英 语6人,历史2.5人,地理2人,生物2人,物理3人,化学1.5人;全校体育10人,音乐4.5人,美术4.5人,信息技术2.5人,地方课程9人,学校课程5人。
四、竞聘要求
(一)学校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重视实绩标准,加强过程性考评,教职员年度考评结果要和岗位竞聘直接挂钩。
(二)学校在岗位竞聘过程中,将以教育教学质量和师德考评结果作为关键依据,通常师德方面存在“有偿家教”等较大问题,严重违纪人员,年度考评为基础称职及以下,学校能够不聘。
(三)取得全部江堰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学术称号名优骨干老师,在取得称号后,在学校服务期最少3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到其它学校应聘。
(四)如因本人原因,期望到其它学校应聘,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可由老师管理中心派遣到指定学校参与该校内竞聘上岗,同时视为放弃在原校竞聘上岗权利。
如在派遣学校未竞聘上岗,可参与下一步系统内竞聘。
五、未聘、待聘和托管人员管理
(一)未聘人员
校内参与竞聘上岗未上岗人员,可参与系统内竞聘上岗。由老师岗转到职员、工勤岗,根据职员、工勤岗位确定工资标准。
(二)待聘人员
凡竞聘未上岗教职员纳入待聘人员管理。
1.待聘期。待聘人员待聘期为12 个月。待聘期间,为其提供2次竞聘机会(含系统内竞聘)。
2.待聘待遇。领取基础工资和50%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再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
3.培训学习。待聘期间,由教育局安排参与各类岗位培训或在原学校跟岗学习,培训和跟岗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
4.待聘考评。
待聘期间,由原学校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不能正常晋级,符合解聘条件给予解聘。
(三)托管人员
1、托管期。待聘期满,仍未能应聘上岗,第二年转为托管期,托管期为12个月。托管期间,教育局为其提供1-2次竞聘机会。
2、培训学习及考评。托管期间,由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和考评,安排参与各类岗位培训或在学校跟岗学习,培训和跟岗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临时性工作安排。考评不合格,直接解聘。
3、托管待遇。托管期间,只领取基础工资。
4、退出机制。托管期满后仍未上岗人员,本人应该提出辞聘。本人不愿辞聘,将依据《四川省机关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措施》(川办发〔〕40号)第34和35条要求给予解聘。
六、本方案于6月20日经学校教代会表决经过报教育局同意后给予实施。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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