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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专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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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印发三亚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理工作方案通知 三府办〔〕8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实施。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三亚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理工作方案          依据《国务院相关深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国发〔〕23号)、《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深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国质检监〔〕182号)精神,切实从源头做好食品安全隐患防范工作,安排用二年左右时间,深入规范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并集中十二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以建立长久有效监管机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食品市场体系、构建友好社会为目标,以本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为关键,根据“源头治理、监管前移、预警机制、标本兼治、重视实效、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工作方针,努力提升本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连续健康发展,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组织领导        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理工作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便于工作,成立三亚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理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负责整理工作组织、协调、检验和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由三亚质监局领导担任,组员分别由质监、食品药品、工商、卫生、商务、农业等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三、整理内容及关键     (一)整理内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无基础生产和检验设施,质量难以控制,无标准生产和产品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要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食品中掺杂使假和产品质量低劣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生产加工小作坊。     (二)整理关键:以城镇结合部和食品生产加工相对集中村镇作为关键区域(崖城镇、海棠湾镇、田独镇、凤凰镇);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关键对象;以国家纳入实施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食品(包含米面、食用植物油、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用水、冷冻食品、调味品)及糕点、水产品等百姓常常食用食品作为关键产品,进行全方面整改。 四、整理目标和任务     (一)整理目标。一是摸清本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基础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完成本市28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基础完成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全方面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实现以信息化管理为关键手段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工作;三是清理并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不符合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许可条件食品生产加工点;四是经过整改努力争取做到“三个一批”,即扶持一批产品质量长久稳定、监督抽查连续合格、信誉度好、著名度高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含有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劣质食品违法犯罪分子,从而使本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体情况有显著改善,食品安全有可靠保障。     (二)整理任务。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市政府要求,切实做好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资格审查工作。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必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卫生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和质监部门颁发《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不需办理代码证书除外)。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必需按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过期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和落实责任(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布署专题整理工作。各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会议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一思想认识,组建工作机构,制订整理方案,布署整改工作,层层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调查建档(8月1日至9月30日)。经过“进村、入企、入户”, 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数量、证照、卫生情况、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等情况,并建立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档案,做到“一企三档”,即质监部门要有纸质和电子监管档案、企业要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内容包含购销统计、生产统计、检验统计及监管情况统计等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资料)。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10月1日至5月30日)。在对企业进行普查基础上,对不一样情况企业采取不一样方法。     1、扶持一批产品质量稳定企业。对质量法制意识较强,切实推行法定质量义务,牢靠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理念,信守质量信誉,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自觉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出厂产品未出现批次质量卫生不合格,在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安全连续合格,要给大力支持和帮扶。     2、整理一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企业。对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质量管理滑坡,卫生条件恶化,产品出厂检验得不到确保,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要求,责令其停产整理、限期更正。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质监部门要上报省局、国家质检总局,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工商部门、卫生部门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对未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要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时监督检验和强制检验频次,一旦发觉严重不合格食品,责令企业停产整理,经整理仍达不到要求,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取缔。     3、关闭一批不含有质量安全条件企业。对无卫生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加工企业,一旦发觉,卫生、工商部门要依法取缔;对未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发证审查不合格企业,经整理仍达不到要求,要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并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从严从重处罚,对已获证企业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已申请但暂未获证企业一律不予核发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切实加大执法和打击力度,立即处理一批包含面广、数额大、影响恶劣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伪劣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大案要案,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关闭一批不含有食品质量安全条件生产加工企业。        第四阶段:汇总情况及检验总结(6月1日至7月30日)。各职能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认真总结整理取得成绩和经验,分析经典案例和普遍存在问题,提出深入加强监管方法,并立即上报整理情况。市专题整理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开展整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检验和考评,并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汇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理工作,包含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联动”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理工作办公室要加大协调力度,切实做好清理整理和验收工作,立即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边查边改,确保各项方法落到实处。各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要对当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改工作负总责,明确一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成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人员、经费、物资等方面给必需保障。     (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三亚质监局负责关键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等级划分。依据企业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统计和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等,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并根据相关要求实施分类监管。二是要全方面推行“三员四定”(三员:即明确监管员,聘用协管员和信息员;四定:即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和“两书一汇报”(即三亚质监局要和省局及市政府签署责任书、企业要签署质量承诺书并定时向市政府汇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情况)责任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步骤质量卫生情况日常监管。三是对企业产品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验;对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台账、生产加工及检验情况进行检验;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抽查;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经过巡查、回访、年审等方法加强对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对存在问题企业,要督促企业整改,问题严重要依法处理,直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立即向相关部门通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情况。四是要认真搞好食品“百千万”专题整改行动,牵头组织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依法果断取缔食品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        三亚工商局负责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立即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负责依法吊销违法企业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相关处理情况立即通报各相关部门。        市卫生局依法实施食品生产加工步骤卫生许可,关键是生产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保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情况评价审核;负责卫生许可清理整理,严厉查处违反卫生许可违法行为,并将卫生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相关情况立即通报各相关部门。        三亚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之间工作联络制度,立即通报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协力;主动探索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避免无须要反复检验和和反复执法。        市商务局负责对生猪定点屠宰加工监管及违法行为查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打击整改生猪私屠滥宰行为。        市农业局负责对初加工农产品违法行为查处和监管。        市公安局负责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及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食品刑事案件和拒绝、阻碍依法实施公务违法犯罪活动。            市监察局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尤其是行政执法行为监察。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搞地方保护及在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        各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改工作负总责,并对市政府直接负责;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具体分解和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帮助职能部门查处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正确引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正当生产,不得对当地域非法生产企业实施地域保护;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制度,配置专职人员受理举报工作,发觉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市食安委和相关部门汇报,并主动采取应抢救援方法,确保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得到立即妥善处理。        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理工作办公室各组员单位之间要建立工作联络制度,立即通报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作。     (三)广泛宣传,充足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个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社会气氛,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热情。发挥各食品行业协会作用,充足调动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主动性。借助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     (四)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各区管委、镇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实施已建立辖地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责任分工要求,认真推行监管职责,切实发挥好职能部门作用。对于工作拖拉,方法不力,以至于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加大治本力度,建立长久有效监管机制。各区管委、镇人民政府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长久有效动态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经过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突出监管关键,要根据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专业监管员、政府协管员、打假信息员、企业联络员和企业改变动态图、食品行业分布图、监管责任落实图和食品安全警示图要求,明确分工和责任,层层落实,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努力构建“企业自律、市场调整、政府监管、群众监督”食品质量监管模式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监管、重心下移”食品生产加工步骤监管新机制,全方面规范本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六)加强信息沟通。各单位要依据工作进度和方案要求,立即报送相关报表、信息和总结材料。各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立即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理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关键情况随时向市政府和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理办公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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