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地产项目工程进度款管理规定
为规范工程款申请、审核及付款工作,提高工程管理质量和效率,同时切实有效地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及流程:
一.合用范围
本规定合用于工程建设项目中各类工程款项的管理,涉及预付款、进度款等,结算审核规定及结算款支付流程另行制定。
二.工程款
1. 工程请款审核流程
(1)由施工单位根据已完毕工程量按协议规定提出书面付款申请;
(2)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后,交由监理进行审核;
(3)经监理审核后,交由工程部进行审核确认;
(4)工程审核完毕后,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确认;
(5)财务部审核确认完毕后,交由公司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6)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完毕后,交总经理备案;
(7)财务部根据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完毕后进行支付。
(8)监理费的请款参照此流程办理,请款申请交由工程部进行审核。
2.职责
2.1申请职责
请款单位应提交符合下列规定有进度款申请资料:
(1)请款申请提交时间为:每月28日18:00前,填写《工程付款审批表》、《工程款支付明细》,具体预算明细可另附表说明。
(2)请款进度时间:截止当月25日已完毕工程量。
(2)根据已完毕工程形象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填写附件的表3《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单》;
(3)根据已完毕工程量及价款填写附件的表3《工程应付款审核单》,工程造价明细应提交具体清单或预算;
(4)当月按协议约定的甲控品牌材料进场验收确认记录,填写附件的表4《本月材料设备汇总表》。
(5)监理费的请款参照此规定办理,仅填写《工程付款审批表》以及请款报告,交由工程部进行审核。
(6)设计费的请款参照此规定办理,仅填写《工程付款审批表》以及请款报告,交由设计部进行审核。
(7)检测费的请款参照此规定办理,仅填写《工程付款审批表》以及请款报告,交由工程部进行审核。
(8)请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的流转审批,并交由工程部进行审批。
2.2 监理审核责任
接受理请款单位的进度款申请,并在规定期间完毕申请审核,监理负责对如下事项进行审核:
(1)负责对请款单位申报的已完毕工程量是否属实进行核算,并在表1《工程付款审批表》、表3《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单》签属审核意见;
(2)负责对施工单位已竣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协议及规范规定进行核算,并在表3《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单》签属审核意见;
(3)负责对当月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是否符合协议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核算,并表3《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单》签属审核意见;
(4)根据已竣工程量,依据协议约定对已竣工程量进行初审,并在表4《工程应付款审核单》填写审核结果;
(5)负责对当月甲控品牌进场情况进行审核,并在表5《本月材料设备汇总表》签属审核意见。
2.3 工程部审核责任:
(1)工程部审核工程以及监理的进度请款,对经监理审核确认的工程量、已完毕工程量、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材料品牌等情况,在进行审核确认。
(2)工程部的请款审批由工程部资料员负责流转。
(4)工程部须严格按照工程款规定审批,超过协议规定进行支付的,工程部承担60%的责任。
2.4 财务部审核责任:
(1)根据审核确认的已竣工程量,进行工程量复核;
(2)按协议约定进行价款审核,核算已竣工程造价;
(3)根据监理、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质量、安全及文明的违约说明、扣款单据以及各类罚款单据,按协议约定核算扣款金额;
(4)根据工程管理部门核算的水电度数及计费单价,按协议约定核算水电费扣款;
(5)根据已完毕审定的变更及签证增长费用,按协议约定审核应付款项;
(6)根据审核情况,提出工程款支付金额的最终建议。
(7)财务部的商务专员负责公司各级领导的请款审批流转。
(8)财务部在工程进度款审核过程中违反规定,超过协议约定进行支付的,承担40%的责任。
3.审核时间:
3.1 施工单位申报时限:
(1)施工单位申报进度款的申报截止日期为每月28日18时。(如遇节假日,时间不予顺延)。
(2)每月28日18:00时前为进度款申报日,施工单位应将符合规定的进度款申报书提交监理进行审核,超过每月28日18:00时,不再接受施工单位的进度款申请。
(3)施工单位接受开工令时间若在当月25日(含25日)前的,则施工单位可申请当月进度款,若开工令在当月25日以后的,则当月所完毕工程进度顺延至下月进行申报。
(4)若施工单位申报资料不符合规定,由监理或工程管理部门返回重新补充资料的,但其初次申报时间符合第(1)条规定,仍属受理范围。
(5)施工单位申报资料被退回的,应在2天内将资料补齐后,返回退回的部门继续完毕审核。
3.2监理审核时限:
(1)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度款的审核时限为:2天。
(2)监理单位对不符合规定的进度款申请应在2天内退回,并说明理由,退回理由应书面报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3.3 工程部审核时限:
(1)工程部进度请款的审核时限为:2个工作日;
(2)若请款不符合协议约定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应将意见返回请款单位。
3.4 财务部审核时限:
(1)商务部对进度请款的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
(2)商务部根据公司领导审核确认的进度款金额,告知请款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与进度款金额相符的发票。
(3)财务部于次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可顺延,但不得晚于次月8日)将当月的进度款审核汇总后,填写《工程款计划付款汇总》,并进行资金计划审批。
3.5 公司审批
经商务部完毕进度款金额审核后,由商务部负责流转公司各级领导之间审批,原则上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毕公司领导的审批、认定工作。
3.6 财务部审核付款时限:
(1)在收到经公司领导审批完毕的进度款申请书,且施工单位提交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应得工程进度款项;
(2)若未能在第(1)条规定期间内支付的,在随后的5个工作日内为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支付工程款项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资金计划
1.施工单位申报
(1)施工单位应随进度款请款,同时提交次月的工程款资金计划。
(2)工程款资金计划的进度记录时间为截止至次月25日。
(3)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填报次月预计形象进度,填写《工程款资金计划表》。
(4)若施工单位未提交下月资金计划,则相关部门可不予受理下月工程进度款申报。
(5)各类工程(除检测类以外)结算完毕后,须由商务部提前申报资金计划。
(6)检测类工程款因其特殊性,可不执行资金计划申报规定。
(7)监理费、设计费均需提前一个月申报工程请款资金计划。
2.监理审核
(1)根据经监理、工程部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进度计划,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下月预计完毕形象进度进行核算,填写《工程形象进度预报单》、《工程款资金计划》;
(2)监理对资金计划中预计完毕进度的审核,应随施工单位进度款申报书一同解决,不得单独受理或呈递。
5.工程部审核
(1)根据工程总体计划安排,对监理的审核意见进行复核;
(2)工程部完毕复核后,交由商务部进行资金计划金额审核;
6.财务部审核;
(1)根据经监理、工程部审核的下月预计完毕形象计划,核算施工单位所提交的资金计划。
(2)根据各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计划,商务部编制次月各项目的总体资金计划汇总。
7.资金计划提交
(1)商务部根据经审核的各单位资金计划,编制次月度资金计划,次月的月度资金计划随工程款付款汇总一并提交;
(2)商务部提交的次月资金计划,交由公司领导进行审批后执行。
(3)审批后,财务部门按此资金计划进行实行。
四、其他
1、本管理办法经公司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
2、所有应用的各项表格,在本管理办法实行后逐步完善。
五、附件表格
附件1 《工程付款审批表》
附件2 《工程款支付明细》
附件3 《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单》
附件4 《工程应付款审核单》
附件5、《本月材料设备汇总表》
附件6、《工程款计划付款汇总》
附件7、《工程款资金计划汇总表》
附件8、《工程款资金计划》
付款期:5个工作日
宽限期:5个工作日
说明:
(1) 每月28日至次月7日为进度款审批时间。
(2) 工程部于次月5日(最迟不得迟于8日)将当月进度款汇总后,提交财务进行审批。
(3) 次月10日至次月15日为集中付款期。
监理
施工单位
2天内
工程部
2个工作日
各级领导
原则上2个工作日
财务部
进度款申请提交 标
公司审批
财务付款
截止每月28日前
单位及部门
时间规定
内 容
进度、质量、安全、工程量初审
进度、质量、安全复审
进度款金额的审核
商务部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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