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HFJG-MB-Z170 材 料 采 购 合 同材料名称: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模板采购合同需方(甲方): 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就 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材料规格、数量及价格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23合计数量: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合计价款(暂定): 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注 上述价格费用包含: 注 上述价格如遇材料价格涨跌,双方约定按以下
2、方式调整: 第三条 材料交货、运输及验收 材料交货: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 日向乙方提供送货的具体时间、具体数量等情况,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准备时间送货。交货时间如有变动,甲方提前 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送货至以上交货地点。 材料运输:运输方式及送卸货费用由乙方负责(担)。 材料验收:数量验收方式为 。 经甲方委托,负责现场货物验收签字的人员:姓名电话职务经乙方委托,负责现场货物验收签字的人员:姓名电话职务货物验收由甲乙双方指定授权人共同参与验收,并在材料单上双方签字认可。乙方应随货提供发货单(一车一单)。发货单应标明工程名称、规格、供货数量、运输车号、供
3、需双方确认手续等。发货单由驾驶员随车携带,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指定的专人签证。甲方可随时派人进行抽检,并按抽检的实际量结算该批次材料的数量。当一方对验收数量有异议时,可由第三方计量单位复核,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甲方中途变更现场货物签收人以变更通知为准,如乙方所送货物未由指定收货人员签字确认,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第四条 材料货款结算与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 日对当月的供货数量进行核对,并在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付款方式: 以上方式支付,乙方必须提供指定与合同签订公司名称一致的对公账号,甲方不接受委托
4、付款。 乙方在甲方付款前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效增值税抵扣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税费。如甲方付款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甲方不承担贴现息,由于业主延期支付工程款,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不得要求支付额外增加费用补助、利息或索赔。 甲方盖章确认的对账单是乙方向甲方主张货款的唯一依据。其中甲方代表在办理总量确认、总货款结算事宜时,须有甲方盖章确认,甲方代表无权单独出具结算单、确认单、欠条等具有货款结算效力的资料文件。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规范要求验收标准及本项目设计、施工要求,与样品一致,同时满足在合同执行期间国家颁布新标准。 乙方所供模
5、板要求板面平直、无变形、无翘曲,尺寸均匀统一,尺寸偏差不超过0.1mm。 乙方所供 模板(杨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力 kg; 模板(松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力 kg;现场取样验收密实度无裂缝。 上述规格模板按封存样品验收入库, 杨木红模板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 松木红模板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 杨木黑模板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 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甲方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资料。(六)甲方有权要求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交货检验和复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 承担。如送检不合格,甲方
6、有权拒绝材料进场,乙方如有异议,可进行二次送检,二次送检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二次送检不合格,乙方必须立即把不合格的材料清退出场,由此产生的实验费、材料费、退场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予配合并拒绝退货,视为默认以上检测不合格结果和处理意见,甲方可选择要求乙方在交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或中断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示方法对材料妥善保管、搬运和使用。材料验收后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材料供应保障条件,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 甲方应委派专人对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7、进行调度指挥。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因材料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所供材料如因对商标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被有关部门查处,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它约定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对合同数量进行调整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式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联系人电话联系地址甲方乙方第九条 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 甲方负责对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废气、噪音、扬尘、辐射等制定相应措施、确保进场作业
8、人员符合劳动法规要求的作业环境。 乙方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严格要求运输车辆,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对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乙方应禁止使用尾气排放量超标的车辆,车辆卫生要求应满足市内道路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若因车辆卫生状况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导致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指挥,否则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第十条 合同中止及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另一方时; 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过大,甲乙双方无法按照上述第二条
9、合同约定方式调整,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中止合同履行;解除合同的,需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付款的,乙方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中止或解除合同; 乙方因发生重大变故或不可抗力而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延期供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连续 天未发生交易的(特殊情况除外)。 解除合同通知的送达地点,按本合同注明的地址。当面送达的,以签收人签字为准;无法当面送达的,以挂号信件寄出之日起 天为准。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时送货至甲方工地,逾期 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逾期 的,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为保
10、证工程进度不受影响,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仍未解决,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