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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通信行业的技术标准与企业创新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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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通信行业技术标准和企业创新 标准在工业社会和市场经济中起着关键作用,是经济活动关键“基础设施”。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定义,“标准是被作为规则、指南或特征界定反复使用,包含有技术性细节要求和其它正确规范成文协议,以确保材料、产品、过程和服务符合特定目标”。技术标准范围比标准要小。通常来说,技术标准是指包含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且标准内容包含有一定技术处理方案标准。 传统技术标准属于公知领域技术规范,不含有企业知识产权。比如,在电子通信领域,国际电信联盟和各国政府早期为确保通信质量和安全而制订多种通信产品标准,基础全部属于公开、不包含有企业专利强制性标准。从其和技术创新关系看,这类标准能够作为企业创新起点和平台,但因为任何企业全部不能独占它,或利用这类技术标准取得专门收益,所以不能成为影响企业竞争力原因。然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信息和通信产业(以下简称ICT产业)出现了技术标准“私有化”趋势:即越来越多包含有企业专利技术标准经过市场竞争成为行业“事实标准”,甚至政府和国际组织制订行业标准中也包含有企业专利。这类包含有企业专利技术标准,不仅对行业和企业技术创新产生关键影响,而且也不可避免地成为影响电子通信业企业竞争力最关键原因之一。如无尤其说明,本章讨论电子通信行业技术标准是指包含有知识产权技术标准。 一、技术标准:影响ICT企业竞争力关键原因 1.从两起和技术标准相关“知识产权事件”谈起 从近几年在中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领域影响看,有两个“事件”不能不提。一个是发端于1月,延续到,而且至今似乎仍没有结束外国企业索要DVD专利费事件(以下简称“DVD事件”),另一个是发生在1月“思科企业起诉华为企业侵犯知识产权案”(简称“思科诉华为案”)。 中国DVD产业发展走是一条进口国外DVD零部件(解码芯片、机芯、机头等)在中国组装道路,DVD关键技术专利全部由日、欧、美等国企业控制。从开始,拥有DVD专利外国企业联盟6C,3C,1C和MPEGLA陆续开始和中国企业谈判,要求中国企业交纳专利使用费。但因为分歧太大,没有达成协议。DVD专利联盟利用WTO规则施加压力,加大了索要专利费力度,最终取得成功。现在,中国企业每台DVD需要缴纳专利费最高已经达成26.2美元,专利费用占价格20%~30%,所以,多数中国企业已经停止了一般DVD产品出口。 但“事件”远没有结束。9月5日6C联盟宣告扩大专利费征收范围,包含DVD-音频、DVD随机存放器、DVDRW和DVDR驱动。不仅如此,不停有新厂商声称有权收取DVD专利费。4月,汤姆逊同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初步达成意向,向中国企业每台DVD收取1~1.5美元左右专利费。6月,拥有和杜比企业类似数码影音技术DTS声称要强制征收中国DVD企业10美元专利费。这使得本已处于亏损边缘中国DVD厂商雪上加霜。 和中国DVD企业不一样,主营通信产品华为企业很重视技术开发,拥有相当多自主知识产权,多年在中国国际市场份额增加很快,被认为是中国最成功通信设备企业之一。1月23日,思科企业在美国起诉中国华为企业及华为美国分企业,指控华为“盗用”了其网络路由器IOS源代码、思科命令行接口、技术文档,和5项和思科路由协议相关专利技术。华为否认对思科源代码有侵权行为,只认可使用了思科“私有协议”;而且是在有限范围之内(即私有协议保护区外),为满足用户需求不得已情况下进行。受到起诉后,华为企业快速在其路由器中删除了思科“私有协议”,并停止含有这一协议路由器型号。在主审法官签署了一个对华为没有实质影响初步禁令后,双方于10月签署协议中止了诉讼。 2.技术标准专利化趋势及其市场后果 从表面看,“DVD事件”和“思科诉华为案”全部是显著“知识产权事件”,但实际上,这两起事件中跨国企业行为全部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ICT产业技术标准“私有化”肯定产物。 所谓技术标准“私有化”是指伴随IT革命和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扩大,技术标准包含着越来越多知识产权内容,越来越多专利以技术标准方法存在。现在看来,ICT产业标准“私有化”关键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越来越多企业私有技术或产品经过竞争取得市场主导地位而成为实际上产业标准;二是在国际标准制订组织制订标准中没有专利技术在降低,有专利技术标准比重在增加;三是开始出现市场驱动企业标准制订联盟。和通常标准制订组织不一样,这些联盟由市场上少数关键企业组成,目标是使这些企业拥有专利技术体系推广为事实标准,或推进已经被国际组织同意为标准专利技术市场化。 在传统意义上,技术标准是公知领域技术,是对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统一要求,和知识产权尤其是和专利技术无关。比如,IETFIETF(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在标准化工作中对专利技术见解曾经是:“尽可能采取那些非专利技术优异技术”,因为“IETF目标是使其制订标准广为适用。假如包含专利权问题,标准适用将包含专利权授权问题,从而影响大家采取该标准爱好”。不过,在高新技术产业,因为技术标准日益成为产品性能组成部分,并和功效相结合,技术标准包含创新成份日益增加,专利和技术标准开始从分离走向结合,出现了技术标准专利化趋势。 然而,为何直到信息技术革命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标准“私有化”趋势呢?或说,为何政府不设法在这一领域维持标准公共性质,以愈加好地为公共利益服务呢?概括起来,关键有以下两个方面推进原因。(朱彤,) 第一,ICT产业很多标准包含了相当复杂技术内容,对其给知识产权保护能有效地激励这一领域创新活动。一般技术标准作为完成某项任务、实现某一目标而要求统一、反复适用规则,本身并不包含复杂技术内容,通常只是要求了经过一些技术手段和技术路径所需要达成目标。 第二,ICT产业技术创新速度加紧也是私有标准增加一个关键原因。和其它产业相比,ICT产业技术创新速度快得多,技术生命周期相对短。这对法定标准组织产生了两个方面影响。(1)法定标准制订组织极难制订出不包含知识产权内容标准。因为新技术产生时间很快,当法定标准组织在制订相关IT技术标按时,常常面对市场上不一样企业掌握拥有专利技术。所以,制订出标准内容不可避免地包含有相当数量专利技术。(2)即使标准组织制订出了不包含知识产权标准,但当市场上已经存在私有事实标按时,组织制订标准也极难替换这一事实标准。比如,思科企业占有网络设备70%以上全球份额,所以其互连操作系统Cisco IOS就成为这一领域事实标准。即使国际电信联盟制订了能确保网络设备良好互连互通,且维护成本更低开放系统标准,但因为思科企业在其Cisco IOS软件中大量使用了私有协议,并拒绝公开信息和授权使用,使用了“国际开放标准”网络设备难以和市场上现有思科设备很好地互连,所以极难替换现有思科标准。 实际上,任何企业或个人全部期望能够拥有技术标准“产权”。因为技术标准“私有化”能够使标准拥有者愈加有效地“锁定”技术标准使用者(包含生产者和消费者)。这种“锁定”效应只有在使用者“专用设备(包含人力物力)”投资达成一定程度,而且消费者已经习惯于使用包含这些技术标准产品时最为有效。正是因为如此,尽管中国已经成全球最大DVD生产基地,占世界市场20%~25%份额,但这一市场份额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了中国企业在DVD技术标准上“锁定”程度,和专利企业专利费丰厚程度,而非谈判中讨价还价能力。 技术标准“私有化”还使企业取得一个新竞争优势,利用技术标准排挤对手,损害市场竞争秩序。这一点在“思科诉华为案”中表现得很显著。思科为了达成排挤华为企业目标,拒绝给华为企业授权使用其部分“私有协议”,阻止华为企业路由器和其设备互连互通。数据通信设备和电信设备一样,互连互通是公平竞争基础要素。 正是在这么背景下,ICT产业技术标准日益成为影响企业竞争力关键原因。 二、技术标准影响下ICT产业创新特点和模式 在技术标准影响下,ICT产业技术创新表现出新特点和模式特征。企业认识并把握这些新创新特点和模式特征,是其制订有效创新战略和策略,培育连续竞争优势关键基础和前提。 1. ICT产业市场竞争和创新特点 (1)标准竞争和产品竞争。标准是工业社会关键“基础设施”,因为它不仅能够降低交易成本,降低供求双方在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程度,而且,制造业还能够利用技术标准使产品标准化来实现产品生产过程规模经济。 然而,和其它产业相比,ICT产业技术标准有着更为关键影响:它不仅能够实现产品生产过程规模经济,还能够提升产品使用过程“规模经济”,也就是“需求方规模经济”即“网络效应”。正是ICT产业技术标准这种“双重效应”,尤其是其提升和加强网络效应作用,使这一市场竞争和创新行为表现出和其它市场截然不一样特点。 所谓网络效应是指消费者(用户)对产品价值正向影响关系,即用户消费(使用)一个产品所取得效应伴随该产品用户人数增加而增加。这里,使用相同产品用户组成该产品“网络”(朱彤,)。网络效应使产品用户和产品价值之间形成良好正反馈。比如,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用户越多,运行在该操作系统上应用软件越多,该操作系统价值越大,新用户就越愿意选择Windows操作系统。ICT产品存在网络效应原因在于其“系统产品”特征:只有互补产品结合起来才能为用户提供特定功效或服务,比如计算机和外围设备、软件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通信网络和发送和接收产品。所以,用户购置一个产品,比如是购置Word还是WPS价值,不仅取决于PC本身内在性能,更关键取决于该产品用户“网络规模”(用户人数)。选择用户人数多产品能够更为方便地交换资料文件,所以其取得价值更大。假如Word和WPS之间界面标准能够使二者之间完全兼容,则两个产品用户网络实际上就成为一个网络,每个用户全部能够享受到更大网络效应。这里,Word和WPS实际上就是两种不一样技术标准竞争产品。 这意味着,在ICT产品市场,不兼容产品之间竞争,实际上是采取不一样技术标准提供相同功效产品之间竞争。这种竞争,不只是产品愈加好一点,或成本更低一点,从而利润更高一点问题。相反,因为控制了技术标准企业能够获取巨大市场收益,包含因网络效应提升所增加产品需求和消费者支付意愿;授权使用技术标准收益;对技术发展方向主导和把握等等。而且,这些收益将反过来深入强化该企业市场优势。所以,这一市场上竞争,首先是掌握技术标准企业为使技术成为标准而猛烈竞争。竞争目标是使技术标准取得市场“生存权”或叫产品网络生存权竞争(朱彤,)。——立即使该标准用户达成“临界容量”,以进入用户网络规模和技术标准(产品)价值之间正反馈循环,然后才是具体产品之间竞争,即采取一个技术标准生产竞争产品企业之间竞争,竞争目标是争夺一个技术标准下产品市场份额。 (2)系统创新和组件创新。ICT产业市场竞争特点也使该产业技术创新表现不一样特点。和市场竞争区分为“标准竞争”和“产品竞争”相对应,ICT产业创新行为大致也可区分为“系统创新”和“组件创新”两大类。 “系统创新”通常是指能影响一类产品技术路线创新,创新结果形成某类(种)产品技术标准,会影响或限制组成系统组件产品创新路径和方向,可能是“大标准”,即包含一类产品技术架构,比如Intel企业CPU技术架构改变,直接造成PC主板技术标准作对应创新。系统标准下一级产品和其关联产品之间又组成一个小系统,所以系统创新也可能是“小系统”创新,其结果形成“小标准”,比如PC主板相关技术方案创新一样会对其外围产品产生影响。系统创新和“标准竞争”直接相关。 “组件创新”是指一个系统产品中“零部件”创新,其创新结构仅对这一组件产品内部性能产生影响,而不影响关联产品,所以创新结果不形成该类产品“技术标准”。比如,同时第二代移动通信技术GSM和CDMA全部是相对于第一代技术“系统创新”,是移动通信技术“标准之争”,而依据GSM标准(或CDMA标准)生产不一样品牌GSM手机(或CDMA手机)创新是“组件创新”,属于通信“产品之争”。 2.技术标准对ICT产业创新模式影响 系统创新属于“突破性”创新,产生机会少。通常在前一代技术出现性能瓶颈时系统创新概率比较大。而组件创新是“常规性”创新,是系统标正确立后,系统产品优化过程,创新频率比较高。ICT产业技术创新实际上是少许系统创新和大量组件创新交织和演变过程。 我们从两个方面考察这一过程中技术标准对创新过程影响。首先我们分析假如没有知识产权限制,ICT产业技术作为公知技术而成为“公共技术标准”时对创新过程影响,然后分析包含有知识产权“私有标准”影响。比较两种影响模式,能够清楚地看到“私有技术标准”对技术创新过程影响程度和方向。 技术标准中所包含知识产权内容通常分两种情况:一是技术标准中包含有企业专利技术;二是技术标准中包含有企业没有公开、作为商业秘密受相关法律保护技术或技术诀窍。 在技术标准包含专利技术情况下,技术创新模式和没有专利权保护创新模式没有本质区分。因为取得专利保护IT技术标准必需公开其技术原理和相关信息,企业仍能够以此为平台进行创新活动,生产出新产品和技术。所不一样在于,企业利用这一平台需要支付一定费用。这对企业研发投入可能有部分影响,从而使分支上创新数量和频率有所下降,即系统创新和组件创新数量和频率全部有一定程度下降,但不会对创新活动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标准专利保护范围对技术创新有不一样程度影响。 很多企业不愿意以公开相关技术信息为代价获取专利保护,所以其技术标准是封闭,或以私有协议或技术诀窍形式存在。这一类技术标准因为信息不公开,限制互补产品和竞争产品和之兼容,所以对技术创新有相当不利影响。 当一个标准是封闭时,一个竞争者不可能利用其中任一节点作为起点进行一个和之竞争创新。所以,任何节点支持大量并发创新能力肯定全部是有限,其结果是和前两种情况相比,系统创新和组件创新数量和频率全部有大幅度下降。这表明,标准开放有强大技术创新效应。 三、技术标准影响下中国企业创新形势和竞争力培育 从总体上看,中国技术创新能力比较弱,属于技术引进和专利使用国家。尤其在技术标准起关键作用ICT产业,很多产品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全部是空白,中国企业也没有能力提供,这就使大量国外产品经过占领市场顺利地成为该产业“事实标准”。有跨国企业则经过有意识地在中国申报相关技术标准专利,取得该产业主导权。怎样制订出有效而可行创新策略,实现企业竞争力由弱到强转变,是中国ICT企业面临一个重大课题和挑战。 1.技术标准影响下中国ICT企业技术创新形势分析 即使在跨国企业技术标准和专利双重壁垒挤压下,中国ICT企业生存和创新空间很有限,但只要充足认识技术标准对技术创新过程影响模式和特点,中国企业仍能够找到自己符合行业和企业特点创新路径,逐步增强本身竞争力。在跨国企业技术标准和技术专利占绝对优势情况下,中国ICT企业面临创新形势概括起来有以下三个特点。 (1)中国技术标准“系统创新”难度加大。当市场上已经存在为某个企业控制事实标按时,新技术标准极难被产生出来。即使其它企业经过技术创新开发出了新技术标准,这一标准也极难打破原有标准对市场控制,并成为市场新事实标准。这是因为,新技术标准不是一个单独产品,实际上,技术标准是在一个“系统产品”中发生作用。比如,DVD技术标准,假如从知识产权角度看,仅仅指由DVD多种组件装配而成DVD播放机和以DVD标准制作DVD碟片,但从市场角度看,还包含大量DVD格式提供多种“内容产品”,如电影,音乐等。大家购置DVD机,并不是为了消费DVD机本身,而是为了用DVD机观看多种“节目”,所以“DVD节目”是DVD机关键互补产品。新技术标准创新者不仅要面对事实标准全部者压制,而且还须用事实说服采取这一事实标准企业和用户转移到新标准上来,市场风险很大。所以,和单纯一般产品创新相比,后发国家或市场进入者要开展并推广新系统标准创新难度要大得多。 以中国自主开发新一代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系统EVD标准为例,该标准是由中国几家企业在开发,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以替换现在DVD标准为目标。现在EVD播放机已经上市,而且这一标准很可能被信息产业部同意为行业标准。然而因为EVD节目源短缺,和生产早期成本较高,和DVD相比并没有竞争优势。EVD技术性能优于DVD,并和DVD兼容,伴随EVD节目源增加和成本下降,市场前景应该会逐步趋好。但同时,国外DVD厂家也开始推出自己升级产品,同时中国其它厂家又推出了所谓高清数字电影播放机HDV也将上市。最终是一个标准“通吃”市场,还是多个兼容标准共享市场也充满不确定性。 (2)有利于促进中国ICT企业组件创新。中国ICT产业大量技术标准为跨国企业主导和拥有事实,即使不利于中国技术标准“系统”创新,或说不利于中国“平台”技术创新,但并不会抑制全部创新活动。实际上,当一个产业技术标准已经成为“既成事实”时,其它企业因为了解“系统创新”难度,就会转而投入资源进行系统中组件创新:针对系统产品中单个组件进行技术开发,并形成自己专利技术。使用现有专利技术标准,即使要交纳专利费,但因为专利标准部分技术信息公开了,反而有利于企业进行组件开发,并降低开发成本。很多国家企业全部是首先从组件标准创新发展到系统标准创新。比如日本,从美国引进专利后,经过研发取得“二次专利”并和原始专利企业相互交换来立即摆脱企业隶属地位。韩国三星总裁最近也宣告,要和高通就CDMA授权问题重新谈判,因为三星已经拥有了CDMA方面相当专利,而且高通部分专利也要到期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DVD事件”反思问题应该是:为何这些DVD企业没有像三星那样成功地在她人技术标准下进行组件创新,形成自己“二次专利”呢?由此看来,专利费用不是问题关键,企业怎样建立和完善自己创新机制才是问题关键。 (3)中国产业技术发展路径受到限制。加入WTO后,跨国企业加紧了在中国申请专利步伐,并把在华申请专利关键放在高新技术领域和中国中国市场需求量大技术领域。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国外专利申请关键集中在光学、无线电传输、移动通讯、电视系统、传输设备、半导体、遗传工程、计算机、西药等高新技术领域,她们在这些领域专利申请占到七成以上或更多,而源自中国申请则在三成以下。过去内外国企业在华申请专利,现在已成为部分迅猛发展产业关键技术。 假如这些专利仅仅是一项单独产品或技术专利,中国企业完全能够绕开这些专利开发自己类似技术。然而,当这些专利属于基础技术时,就可能成为某一领域技术发展难以回避技术,该专利也成为这一领域技术标准“必需专利”,从而对该领域技术创新方向产生关键引导和限制作用。这一点在中国移动通信技术发展方面表现得尤其显著。 当中国从欧洲引入GSM移动通信系统标准后,中国移动通信技术发展路径就基础沿着GSM技术标准方向前进:从最初进口GSM设备和终端,合资生产到自主研发。中国通信设备制造商基础全部“锁定”在GSM技术标准上。中国从美国高通引进CDMA移动通信系统后,引发了对CDMA设备和终端需求,中国部分企业技术研发开始“脚踩两只船”,投入部分资源进行CDMA设备和终端生产和研发。同时,中国期望继续保持现有市场地位通信设备制造商,还必需进行这两种移动技术标准第三代技术研发。中国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TDSCDMA标准提出并得到国家支持后,最初几年几乎是大唐独家支撑,参与后续研发企业并不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中国有一定研发实力通信制造企业研发资源关键锁定在了WCDMA和CDMA标准上。伴随国家支持该TDSCDMA标准力度越来越大,中国明星通信企业,如华为、中兴等才逐步加大了对该标准研发投入强度。 2.中国ICT企业技术创新策略和竞争力培育 “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技术,超一流企业卖标准”。ICT产业这句流行语反应出,“卖标准”(即系统创新)是ICT企业追求最高境界,掌控技术标准企业更含有市场优势地位。在“卖苦力”、“卖产品”、“卖技术”和“卖标准”多个转换阶段,从“卖技术”向“卖标准”转换是最为复杂和艰苦阶段。 (1)中兴通讯:从技术跟随到局部领先。中国中兴通讯是很好地利用专利技术标准进行组件创新成功事例。20世纪80年代末成立中兴通讯是一家来料加工通信产品企业。当初中国通信领域由欧美厂商“七国八制”所垄断,根本就没有国产设备。在历来料加工中掘得“第一桶金”后,中兴采取技术跟随创新策略,自主研发交换机。这一创新是在沿用交换机相关技术标准前提下创新,非系统创新。不过,当初交换机相关标准(比如界面标准)属于公共标准,没有知识产权,这对中兴进行组件创新是一个有利条件。1987年7月,中兴通讯第一台交换机经过技术判定并取得邮电部颁发入网许可证,这是中兴第一个自己开发产品。1989年,中兴通讯500门用户数字程控交换机经过邮电部全部测试,被认定为含有自主产权国产化第一台数字程控交换机。在这个基础上,又接着开发出了小容量局用数字程控交换机,于1992年初在中国率优异入农话市场,开始打破国外产品对中国通信市场垄断局面。以后,依靠农村电话市场建设拉动,中兴通讯发展迅猛。到1993年12月,中兴通讯交换机整年装机量占全国农话年新增容量18%,居国产同类产品首位。尽管这一阶段中兴创新还含有相当跟随模拟特点,但这种创新使中兴企业研发队伍得到锻炼,企业创新组织能力也得到相当提升,从而为更高技术含量创新活动打下了基础。 作为全球移动通信领域两大通信标准之一CDMA技术,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为国外厂商所垄断。中兴通讯注意到其中蕴藏巨大商机,所以在1995年开启了对CDMA研究,并不停加大投入,逐步在技术方面取得了突破:1999年11月,中兴通讯CDMA移动交换系统研发成功,6月,CDMA基站系统开发成功。,中国联通开始投资建设CDMA网络。在5月中国联通CDMA一期招标中,中兴通讯以全套自主研发、自主品牌CDMA设备参与竞标,一举取得10省区、110万线设备协议。中兴通讯是此次招标中唯一拥有全套自主开发基站和交换系统中国厂商。 以后中兴通讯在CDMA方面“积小胜为大胜”,逐步扩张,在中国联通CDMA网络建设中,中兴通讯整体市场份额超出20%,成为中国第一大CDMA设备厂商。和此同时,中兴通讯还不停开拓国际市场。CDMA系列产品现在已进入印度、巴基斯坦、巴西、俄罗斯等60多个国家市场,在全球有超出3000万线成熟商业应用,中兴通讯所以跻身全球CDMA设备厂商第一阵营。在3G领域,中兴通讯在WCDMA、CDMA和TDSCDMA三大3G制式上稳步、全方面推进,成为全球为数不多能同时在三种3G制式上提供成熟方案通信设备厂商之一。即使这种创新基础仍属于“组件创新”,但其创新结果产生了大量“发明专利”,从而实现了从技术跟随到创新局部领先转变。 在《中国经营报》企业竞争力指数(即CBCI指数)通信行业排名中,中兴通讯竞争力名列第二。中兴创新之路表明,即使在所谓关键技术标准“受制于人”情况下,市场上仍存大量基于技术标准之下创新机会。中国企业只要结合本身情况制订创新策略,其竞争力一样能够逐步由弱变强。 (2)大唐电信集团:在系统创新道路上艰苦前行。大唐电信集团掌握相关键专利TDSCDMA移动通信标准则是经典“系统创新”。TDSCDMA标准是在中国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SCDMA无线接入系统基础上发展起来,这一系统在1997年取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997年,当国际电联开始在全球征集第三代移动通信国际标准提案时候,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出了在SCDMA技术基础上发展中国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方案。经过担心论证和提案起草工作,1998年6月30日,在国际电联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提案征集最终一天,经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和副部长杨贤足、周德强同意,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向国际电联提交了中国3G标准提案——TDSCDMA。经过中国电信界共同努力,1999年11月,TDSCDMA最终被列入到国际电联第三代移动通信系列标准——IMT之中并在5月5日被国际电联正式同意成为3G系列国际标准之一。3月,TDSCDMA又被3GPP组织所接纳,从而成为被国际上大多数电信设备制造商和电信运行商所认可真正国际标准。 前面提到,因为在ICT领域掌握专利少,和竞争标准存在,中国以确立技术标准为目标“系统创新”难度很大,这一点在TDSCDMA标准发展中尤为显著。因为TDSCDMA标准还没有进入商业化测试阶段,仍需要不停投入资金完善相关技术方案,所以大唐电信和TD标准相关产品并没有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同时也无法经过专利许可方法取得现金流(没有上市),所以其竞争力差是肯定。我们通常所说“卖标准”企业含有超一流竞争力,是以该技术标准已经被市场所接收,并成为该产业“事实标准”为前提。 假如TD标准最终在3G市场取得一个相当份额,成为3G产业事实标准之一,拥有其关键专利大唐电信集团竞争力肯定大大增强,并有可能成为中国电信制造业明星企业。然而,正如前面所分析,因为另外两个3G标准WCDMA和CDMA有庞大2G用户和制造商联盟,而TDSCDMA没有2G基础,制造商联盟也相对弱小,所以政府相关支持政策能否有效突破市场选择这种“用户基础和应用设备障碍”是大唐电信竞争力提升关键。在此之前,大唐电信仍需要在系统创新道路上艰苦前行一个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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