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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生火灾事故预兆 - 1 -
(一)外因火灾 - 1 -
(二)内因火灾 - 1 -
三、防止火灾事故办法 - 2 -
(一)、地面防灭火安全技术办法 - 2 -
(二)、防止内因火灾办法 - 3 -
(三)、防止外因火灾办法 - 3 -
四、事故报告程序 - 4 -
五、解决事故时各成员职责: - 4 -
六、解决火灾事故组织办法及火灾事故解决筹划 - 5 -
(一)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灾区人员撤退办法、路线: - 6 -
(二)注意事项: - 6 -
(三)主、副斜井或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人员撤退办法、路线: - 7 -
(四)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控制事故范畴、灾害限度扩大办法 - 7 -
七、井下火灾避灾路线 - 7 -
防灭火安全技术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防止煤矿在生产过程中火灾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望关于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矿井火灾隐患状况
我矿火灾隐患重要是内因和外因火灾两方面。
一、外因火灾
1、全矿工业区用电隐患:重要材料库用电管理、宿舍用电管理、电焊房用电管理、煤场用电管理、更衣室烘干机管理、办公室电脑管理、井下氧电焊管理、井下材料管理、矿井内油脂管理、皮带管理。
2、矿井明火:厂区内炉渣管理、煤场内氧电焊管理、电焊房内电气焊管理、厂区周边树木管理。
二、内因火灾
1、煤炭自然,工作面浮煤管理、采空区密闭管理、矿井火区管理。
二、发生火灾事故预兆
(一)外因火灾
外因火灾预兆。普通状况下有:
看到烟雾或明火;嗅到着火气味;感到头疼和恶心;感到突然压力增长;发现意外灰尘扬起。
井下任何人发现外因火灾预兆时,必要及时采用直接灭火办法,并报告调度室。
(二)内因火灾
煤炭自燃分准备期、自热期、燃烧期三个阶段。其中自热期又分为自热初期阶段和后期阶级。
1、煤炭自燃准备期结束之后,便进入自热初期阶段和后期阶段,其重要预兆有:
(1)、煤体温度有所升高,但临界温度在60—80度如下。
(2)、空气中氧气浓度减少。
(3)、空气中相对温度增大。
(4)、CO和CO2含量增长。
2、煤炭自燃超过临界值(60℃—80℃)但是尚未达到着火温度,发现明火期间,称自热后期阶段。
重要预兆有:
(1)火源点附近温度增高,出雾气、煤壁挂汗。
(2)浮现煤炭氧气及干馏产物、CO、CO2、CH4等,空气中可闻到煤油味。
(3)出水酸度增大。
(4)煤温、水温空气温度有所升高。
三、防止火灾事故办法
(一)、地面防灭火安全技术办法
1、矿属各单位成立防灭火领导小组,由矿长为防灭火第一负责人,各队依照实际状况抽5~15名防灭火人员。
2、各单位每月对本单位进行三次防灭火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留有记录。
3、机电科每月对风井、主变电所进行一次防灭火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4、通风科、机电科对供应仓库、机电各工作房、锅炉房、变电所、更衣室、监控室、生活区宿舍等防灭火重点区域配齐灭火器等灭火器材,每季度负责对灭火器材检查一次。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口房内禁止用可燃性材料搭设暂时操作间和休息间。
6、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焊接或切割等工作。如必要在井口房内进行焊接工作,则必要制定安全技术办法经矿长、总工程师批准,严格按办法进行。
7、材料库、风井房、灯房等各场合要配备2个以上灭火器和足量灭火砂等消防工具。
(二)、防止内因火灾办法
1、煤自燃发火征兆:工作面或巷道内温度增长,浮现烟雾,煤油味,巷道或木棚上浮现水珠(挂汗)、人员接近时感到头痛、闷热、目弦、恶心、四肢无力、裸露皮肤微痛,精神不振等。发现此征兆要及时撤离,并迅速向调度室及主管矿长报告。
2、矿井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要有防止自燃发火安全办法。
3、加强采煤工作面浮煤清理,采用有效防止向老塘崩煤办法,以防止老塘内碎煤堆积自燃。
4、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限期对回采工作面进行全面密闭。
5、采面老塘跨落不好地段,需要时可强制放顶,以防采空区漏风,导致老塘浮煤自燃。
6、保证老巷卫生,防止积水聚热,诱发煤层自燃。
7、保证矿井在用巷道卫生,发现因巷道片帮、运送等浮现浮煤时及时清理。
9、加强通风管理,保证矿井各巷道、工作面风流畅通,做到通风稳定、可靠。
(三)、防止外因火灾办法
1、建立健全防灭火制度,每季度由安全矿长组织关于科室、队对井上、下消防器材和消防管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
2、各采掘地点必要建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立支管和阀门,在皮带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米设立支管和阀门,通风队是消防管路管理单位,保证消防管路使用可靠。
3、胶带输送机应使用阻燃胶带,且机头处先后20米范畴内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机电硐室和胶带运送机头要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配齐灭火器、消防软管和沙箱、铁锨等灭火器材。
4、井下工作人员必要熟悉灭火器材用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存储地点。
5、认真执行井口检身制度,防止携带烟火和穿化纤衣服人员入井。
6、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等工作,如果必要在井下重要硐室、重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时,机电科制定安全技术办法,由矿总工签字批准,并向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后,方可进行工作。
7、井口附近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8、井下使用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不得乱扔乱放,禁止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9、加强电气设备管理,除安装与使用严格按关于规定执行外,还应对的使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保险器,一旦发生事故,能自动切断电源。
10、做好年度反风演习工作,保证反风时系统可靠,反风风量符合规定。
四、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事故时由值班调度员及时按所列人员名单顺序逐个告知,接告知人员30分钟内到救灾指挥部待命(发生事故后必要及时召集单位和人员名单见附表)。
五、解决事故时各成员职责:
1、发生火灾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必要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急救。矿长是负责解决灾害事故全权指挥者,在矿长将来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2、解决事故过程中,各关于人员职责:
(1)矿长:是解决灾害事故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矿山救护队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解决火灾事故筹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解决火灾事故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解决事故筹划。
(3)生产副矿长:在事故发生时,召集各生产区队长,对事故也许波及地点及受危害人员进行分析、预以认定,为事故作战筹划制定提供建议,并协助做好火灾事故解决工作。
(4)机电副矿长:按制定解决火灾事故作战筹划,召集机电车间负责人制定所需有关机电设备种类、数量,并制定机电设备安装位置方案,时刻掌握重要通风机和机电设备工作状况。
(5)安全副矿长:依照发生火灾事故及范畴,预测事故规模,详细及时向所属上级部门报告与否增援,并结合矿长、并负责所有灭火过程安全警戒及人员管理。
(6)副总工程师:积极配合矿总工程师查阅事故发生地点资料及预测周边巷道破坏状况,与抢险队人员随时接受矿总工程师工程命令指挥。
(7)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行动详细负责,依照营救遇灾人员和解决事故作战筹划所规定任务,完毕对灾区遇灾人员救济和事故解决。
(8)调度室主任:按事故作战筹划规定,召集所属人员坚守岗位,及时传达矿长对事故解决各项命令。
(9)机电科长:配合机电副矿长,对事故发生地点及也许波及范畴各种供电设备和供电线路进行预测,对救灾所需有关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类型及数量提出建议,经矿长批准后,与机电车间主任及时贯彻。
(10)安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变化矿井通风方式,并执行与通风关于其他办法,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安全和入井人员控制实行有效监督。
(11)通风队长:按照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命令,随时恢复事故地点通风工作。
(12)机运队长: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送到地面,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3)供应科:按作战筹划布置,依照经营矿长规定,备足、备齐急救事故所需各种物资、设备。
六、解决火灾事故组织办法及火灾事故解决筹划
(一)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灾区人员撤退办法、路线:
1、办法:
(1)工作面人员或懂得火灾事故人员,应迅速运用近来通讯设施向矿调度室报告。
(2)在工作面通行状况下,现场人员在跟班干部和有经验老工人带领下,迅速戴好自救器沿矿井制定避灾路线进行撤退或迅速撤到采面下机巷或其他新鲜风流中。
(二)注意事项:
1、事故一旦发生,迅速组织灾区并告知所有受威胁区人员撤退,需要时迅速告知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波及范畴和气体成分。
2、井下人员发现火灾时,应一方面查明火灾地点、波及范畴等状况。跟班值班队长应及时组织人员一边向调度室报告,一边就地运用洒水管路、灭火器、灭火沙等进行直接灭火。灭火时要与火源地点保持恰当距离,以免水蒸气灼伤,并派人守候电话,随时报告灭火状况。
3、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值班领导、矿长和公司领导报告,由值班矿领导依照灾情决定灾区及沿途人员与否撤离险区,并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报告。
4、调度室接到灭火无效报告后,应及时告知井下所有工作人员,沿近路顶着新鲜风流撤离险区到达地面。
5、机电人员依照命令切断火区电源。
6、在无二次发生事故也许时,应迅速恢复破坏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
7、调度室要组织好解决事故所必须设备材料,并及时组织人员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步告知灾害解决小构成员和公司关于领导,并做好记录。
8、矿长和总工程师接到灾害报告后,要及时成立救灾指挥部,全力以赴急救人员。救灾人员到达事故地点后对灾区全面侦察,查清事故地点、范畴、遇难人员人数和分布地点,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发现幸存者,及时救出,发现火源,及时扑灭。
9、遇难人员救出后,要进一步对整个灾区进行瓦斯检查和巷道状况调查,若有瓦斯超限和冒顶堵塞巷道,及时采用办法进行排放和解决。只有查明整个井下确无隐患,方可全面进行灾后解决。
(三)主、副斜井或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人员撤退办法、路线:
1、及时进行全矿井反风;
2、迅速组织井下人员沿就近风井撤到地面;
3、救灾人员佩戴隔离式自救器,运用灭火器灭火;
4、确认火源所有熄灭后,再检查全矿井瓦斯聚积状况,制定排放瓦斯办法,恢复正常通风。
5、反风前主、副井口及附近所有人员撤至20米以外。
(四)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控制事故范畴、灾害限度扩大办法
1、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发现人用近来电话把现场发生火灾因素及火势状况报告给值班调度员。
2、值班调度员及时把事故现场状况向值班矿长报告,按值班矿长拟定救灾指令,告知附近工作面值班干部构成灭火小组,带齐救火设备赶往事故现场救火,值班矿长并把事故现场状况及时向矿长报告。
3、参加灭火值班队长 ,要及时把现场灭火进展状况、预测灭火也许性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报告。
4、矿长依照报告状况,拟定下一步采用方案及办法。若火势继续扩大,蔓延较迅速,应及时下达各关于工作面人员撤退命令。
七、井下火灾避灾路线
(一)、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灾区人员撤退路线:
1、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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