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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度汇报摘要披露格式指导
××××股份六个月度汇报摘要
§1 关键提醒
1.1 本企业董事会及其董事确保本汇报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负部分及连带责任。
本六个月度汇报摘要摘自六个月度汇报全文,汇报全文同时刊载于……。投资者欲了解具体内容,应该仔细阅读六个月度汇报全文。
1.2 如部分董事申明对六个月度汇报内容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无法确保或存在异议,应该申明:
××董事无法确保本汇报内容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
1.3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该单独列示其姓名。
1.4 如实施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解释性说明强调事项、保留心见、无法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汇报(以下简称“非标意见”),应该尤其提醒:
企业六个月度财务汇报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含有强调事项(或保留心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审计汇报,本企业管理层对相关事项已作具体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5 企业责任人、主管会计工作责任人及会计机构责任人(会计主管人员)应该申明:确保六个月度汇报中财务汇报真实、完整。
§2 上市企业基础情况
2.1 基础情况介绍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上市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联络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2.2 关键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关键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汇报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汇报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总资产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每股净资产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汇报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汇报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
扣除非常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注1
净资产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2.2非常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非常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累计
2.2.3中国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中国会计准则
境外(国际)会计准则注2
净利润
差异说明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汇报期末股东总数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汇报期内增减
汇报期末持股数量
百分比(%)
股份类别注3(已流通或未流通)
质押或冻结股份数量
股东性质
(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
……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数量
种类(A、B、H股或其它)
……
上述前十名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注4
战略投资者或通常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说明
股东名称
约定持股期限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注5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变更日期
发表日期和报刊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职务注6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变动原因
……
§5 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注7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行业1
行业2
……
分产品
产品1
产品2
……
其中:关联交易注8
关联交易定价标准
其中:汇报期内上市企业向控股股东及其子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域情况
地域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地域1
地域2
……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其它经营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其它经营业务
产生损益
占净利润比重
5.4 参股企业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注910%以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参股企业名称
本期贡献投资收益
占上市企业净利润比重
参股企业
经营范围
净利润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和上年度发生重大改变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和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改变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7 利润组成和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改变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利用
□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承诺项目
拟投入金额
是否变更项目
实际投入金额
产生收益金额
是否符累计划进度
是否符合估计收益
累计
—
—
—
未达成计划进度和收益说明(分具体项目)
变更原因及变更程序说明(分具体项目)
5.8.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投资项目标资金总额
变更后项目
对应原承诺项目
变更项目拟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产生收益金额
是否符累计划进度
是否符合估计收益
累计
—
—
—
未达成计划进度和收益说明(分具体项目)
5.9 董事会下六个月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调整经营计划内容
5.10 估计年初至下一汇报期期末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和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
ð 亏损 ð 同向大幅上升
ð 同向大幅下降 ð 扭亏
业绩预告说明
业绩预告原因、不确定性及其影响说明。
5.11 企业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汇报期“非标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企业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包含事项改变及处理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关键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注10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及被收购或置入资产
购置日
交易价格
自购置日起至汇报期末为上市企业贡献净利润注11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标准
所包含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所包含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注12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及被出售或置出资产
出售日
交易价格
本年初起至出售日该出售资产为上市企业贡献净利润注13
出售产生损益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标准)
所包含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所包含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6.1.3 自资产重组汇报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发表后,该事项进展情况及对汇报期经营结果和财务情况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对外担保情况(不包含对控股子企业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推行完成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汇报期内担保发生额累计注14
汇报期内担保余额累计注14
其中:关联担保余额累计
企业对控股子企业担保情况
汇报期内对控股子企业担保发生额累计
汇报期末对控股子企业担保余额累计
企业担保总额情况(包含对控股子企业担保)
担保总额注1520
担保总额占企业净资产百分比
企业违规担保情况
为控股股东及企业持股50%以下其它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出70%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金额
担保总额超出净资产 50%部分金额
违规担保总额注15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注16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和上市企业关系
上市企业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企业提供资金
发生额 注14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累计
其中:汇报期内上市企业向控股股东及其子企业提供资金发生额 万元,余额 万元。
6.4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5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处理方案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7 财务汇报
7.1 审计意见
财务汇报
□未经审计 □审计
审计意见
□标准无保留心见 □非标意见
审计意见全文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企业利润表
7.3 报表附注
7.3.1假如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量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相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7.3.2 假如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改变,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7.3.3 假如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心见,列示包含事项相关附注。
填表说明:
一、 如选择“不适用”,可省略披露表格。
上市企业控股子企业是指上市企业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持股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组员组成,或经过协议或其它安排能够实际控制企业。
本摘要“§6 关键事项”应该包含根据《公开发行证券企业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汇报内容和格式>》和《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标准界定事项。
二、 注释
注1:假如汇报期末至汇报披露日,企业股本发生改变,按新股本计算。
注2:境外会计准则包含国际会计准则、关键募集行为发生地会计准则。
注3:如同一股东持有两类股份应该分别列示。
注4:关联关系认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七十章第三一节要求,一致行感人认定根据《上市企业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措施》第九条要求。
注5:实际控制人认定根据《上市企业收购管理措施》要求。
注6:如是独立董事,需单独注明。
注7:分别根据行业、产品列示占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关键行业和产品。
注8:仅披露在上市企业主营收入和主营成本中包含关联交易总额仅披露包含在上市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关联交易金额及其成本、毛利率情况。。
注9:若企业汇报期净利润为负值,以净利润绝对值为准。
注10、注12:对于资产置换应该视为同时进行了收购和出售资产,并分别填入6.1.12和6.1.2相关表格,“所包含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和“所包含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应填列截止此次六个月度汇报披露日情况。
注11、注13:适适用于收购、出售企业股权情形。
注14:汇报期内担保发生额和汇报期末担保余额包含控股子企业、参股子企业对外担保,其担保金额为该控股子企业或参股子企业对外担保金额乘以上市企业持有该企业股份百分比。上市企业及其控股子企业对外担保应在此处填写明细情况,参股子企业对外担保可不填写明细情况,但需要计入担保发生额和担保余额累计数中。
注15:“担保总额”为上述“汇报期末担保余额累计(不包含对控股子企业担保)”和“汇报期末对控股子企业担保余额累计”两项加总。如往来发生频繁,根据每个月累计发生额填列。
“违规担保总额”为上述“为控股股东及企业持股50%以下其它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出70%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金额”和“担保总额超出净资产50%部分金额”三项加总。若一个担保事项同时出现上述三项违规情形,在违规担保总额中只需要计算一次。
注16:“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不包含本准则第四十条(一)、(二)项中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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