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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20xx年4月7日战略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制定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有关定义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意向书)、商业计划书、财务信息、客户信息、投资方案、融资计划、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进货渠道,等等。
本制度中的“公司”是指深圳xx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含全部控股和参股公司)。
本制度中提及的保密期限中的“永久”是指除非公司专门对外公开或对外公布,否则将永远保密;“长期”是指【】;“短期”是指【】。
第3条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第4条 工作方针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5条 公司保密范围及密级
公司保密范围及密级见附件。
第6条 公司秘密的分级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7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公司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的密级由公司战略委员会确定。
第8条 保密期限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5条、第6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3章 保密措施
第9条 保密措施概述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及电子资料存取、处理、传递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执行并予以备案记录。
第10条 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保密措施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其中总经理的审批权限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公司秘密,部门主管的审批权限为“机密”、“秘密”两级公司秘密。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11条 公司秘密设备或者产品的相关保密措施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12条 对外提供公司秘密处理措施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13条 公司秘密内容会议和其他活动保密措施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14条 其他保密措施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禁止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禁止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15条 补救措施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或总经理;主管或总经理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16条 一般性泄密惩罚措施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根据事情的严重性,给予部门通报批评、全公司通报批评及必要的惩罚。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9条至第15条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17条 严重性泄密惩罚措施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要求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18条 《保密合同书》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合同书》,《保密合同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违约责任。
第19条 员工保密义务
员工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保密合同的约定履行保密义务。
第20条 竞业限制
对涉密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涉密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第21条 商业秘密的保密条款设置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期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根据本制度的第16条、第17条追究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22条 编制与解释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编制,解释权归综合部所有。
第23条 施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保密范围
保密范围
类别
涉密项目
保密等级
备注
公司核心资料
公司战略、方针及重大决策
A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A
公司重要资料
公司年度、月度的计划与总结
B
公司办公会议纪要
B
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A
公司上市准备资料
A
在未披露前,均属公司绝密信息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文件、决议
A
公司重大研发项目资料
A
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研究开发记录、图纸、模具、操作手册
A
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样品、样机、模型、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A 或B
处于申请阶段的专利和商标、需审批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C
公司薪资体系文件
A
年度、半年度绩效考核资料
B
员工档案
B
资金筹措前的准备情况
A
资金筹措结果
A
客户名单、行销计划
A
定价政策、产品销售价格
A或B
产品成本资料
A
原材料材料价格
A
材料采购价格、产地、型号
B
债务情况(总体、个别)
A
月度、年度审计资料及报告
B
公司重要发文
公司对内重要发文
B
公司对外重要发文
A或B
重要信息
总经理个人日常信息
B
公司重要制度
公司人事制度
C
公司各类报表
每月工资报表
A
未定财务报表(预测表)
A
未审财务报表
A
已审财务报表
B
财务账册、凭证
B
各产品销售价格明细
B
职工工资等级及金额
A
注:A:绝密级文件,不得随意复制或通过电子文档流通的文件;
B:机密级文件,只限在公司授权人员范围内传阅的文件;
C:秘密级文件,可在公司内部限定的人员或部门内传阅,经授权后可部分对外公开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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