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z省zz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zz省zz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z基金”)的秘密,维护zz基金权益,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zz基金秘密是指关系到zz基金的权利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 zz基金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党和国家秘密、zz基金秘密的义务。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四条 zz基金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zz基金重大决策事项; (二)zz基金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zz基金重大资本运作活动; (四)zz基金投资的有关上市公
2、司中未公开批露的信息; (五)zz基金董事会、监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司办公会上决策但未经批准乱露的事项; (六)zz基金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七)zz基金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八)zz基金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九)zz基金职员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料(含各种保险单、公积金账单); (十)zz基金及投资项目单位重大招投标活动前不应公开的标底、资料等; (十一)上级机关及国家的秘密文件、资料; (十二)其他经zz基金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第五条 z
3、z基金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 “秘密”三级:()zz基金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zz基金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有关重大资本运作事项为绝密级;(二)zz基金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zz基金经营情况为机密级;(三)zz基金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第六条 属于zz基金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第三章 保密措施第七条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zz基金保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zz基金存放财务报告、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合同资料、各种档案资料的场所是zz基
4、金的重点保密部位,出入要随手关门,在保密方面应做到万无一失。第八条 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对秘密、机密件个人不得私留、外借,文件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外传。绝密文电不经发文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摘录,不得对外泄露。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复印件按密级文件管理。第九条 做好计算机、传真机等通信传输时所储存秘密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zz基金秘密由电脑使用部门负责保密。第十条 不在亲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zz基金秘密。第十一条 不在出国、外事、社交活动中携带zz基金秘密文件、资料。第十二条 未经
5、zz基金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作为内部事项管理的文件。第十三条 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存留。第十四条 各种秘密文件、资料于每年年底前进行清理、归档、清退、销毁工作。第十五条 zz基金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材料交接清楚。第十六条 销毁秘密文件和资料,须领导、经手人、监销人签字方可销毁。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O0元上300以元下处罚:(一) 泄露zz基金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二)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三) 已泄露zz基金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惰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一)故意或过失泄露zz基金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zz基金秘密的;(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zz基金综合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