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以下简称本企业)、控股子企业和含有重大影响参股企业内部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合理确保企业和财务汇报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投资者正当权益,依据《审计署相关内部审计工作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企业尤其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对本企业各内部机构、控股子企业和含有重大影响参股企业和财务汇报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全部业务步骤所进行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对本企业各内部机构、控股子企业和含有重大影响参股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经营活动效率和效果等开展一个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由企业章程要求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决议、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职员共同实施、意在合理确保实现以下基础目标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企业战略;
(二)经营效率和效果;
(三)财务汇报及管理信息真实、可靠和完整;
(四)资产安全完整;
(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
有义务对外提供财务汇报企业,应该确保财务汇报及管理信息真实、可靠和完整,含有条件,还应同时实现其它控制目标。
第五条 企业董事会应该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关键内部控制制度应该经董事会审议经过。
企业董事会及其全体组员应该确保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正确、完整。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该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和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 企业各内部机构、控股子企业和含有重大影响参股企业应该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推行职责,提供必需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八条 依据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要求,在企业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制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给予披露。
审计委员会组员应该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最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九条 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置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
第十条 审计部应该配置含有必需专业知识、对应业务能力、坚持标准、含有良好职业道德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
第十一条 审计部设责任人一名,全方面负责审计部日常审计管理工作。责任人必需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审计部责任人必需含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实际内部审计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该保持独立性,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标准。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本企业应该给予支持和保障。
第十四条 审计部推行职责所必需经费,应该列入企业预算,由本企业给予确保。
第三章 审计机构职责和权限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时,应该推行以下关键职责:
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
2、最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工作计划和汇报等;
3、最少每三个月向董事会汇报一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和发觉重大问题;
4、协调审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关系。
第十六条 审计部应该推行以下关键职责是:
1、对本企业各内部机构、控股子企业和含有重大影响参股企业内部控制制度3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有效性进行检验和评定;
2、对本企业各内部机构、控股子企业和含有重大影响参股企业会计资料及其它相关经济资料,和所反应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正当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含但不限于财务汇报、业绩快报、自愿披露估计性财务信息等;
3、帮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关键领域、关键步骤和关键内容,并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验可能存在舞弊行为;
4、最少每三个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一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实施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中发觉问题。
5、审计部应该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十二个月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审计部应该将审计关键对外投资、购置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
6、审计部应该以业务步骤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依据实际情况,对和财务汇报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和实施有效性进行评价。
7、内部审计通常应该涵盖企业经营活动中和财务汇报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全部业务步骤,包含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和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审计部能够依据企业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步骤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审计部关键审计权限:
1、有权要求本企业各内部机构、控股子企业和含有重大影响参股企业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实施情况、决算、财务汇报和其它相关文件、资料等;
2、参与企业相关经营、财务管理决议、工程建设、对外投资、重大合相同相关会议;
3、参与相关业务部门研究制订和修改相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4、审核相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凭证、账表、文件,现场勘察检验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和物流软件等管理软件,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等;
5、对和审计事项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询查,并取得相关证实材料;
6、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和拒绝提供账表和相关资料,有权向企业提出追究其责任提议;
7、对企业提出改善经营管理、提升经济效益提议;
8、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议。
第四章 审计工作程序第十八条 制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当年经营计划,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十二个月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 审计工作程序1、签发内部审计通知书审计部依据被审单位实际情况及审计工作进度安排,确定审计方法,决定在适宜时间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
审计部填制内部审计通知书,董事长签发。
年度定时审计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年中不定时审计,审计部能够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2、成立审计小组审计部依据内部审计计划,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并指定主审人员,审计小组实施主审负责制。必需时,可申请其它专业人员参与审计或提供专业提议。
3、确定审计方法审计部依据被审单位实际情况及审计工作进度安排,确定审计方法,能够采取就地审计和送达审计;能够实施年度定时审计和年中不定时审计。
年度定时审计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年中不定时审计,审计部能够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4、实施审计审计小组依据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由主审人员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具体审计。
审计人员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计调查时,应该出示审计人员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5、提交审计汇报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觉问题可随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问询并提出改善提议,审计终止,依据审计工作底稿,做出审计汇报,提出审计意见,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报送分管领导,同时送达被审计单位。
6、被审计单位应该在要求期限内根据审计要求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善度和责任人,报送审计部。
5 7、后续审计审计部应该对关键项目进行后续审计,监督检验被审计单位对整改方法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
第五章 具体实施第二十条 审计部应该根据相关要求实施合适审查程序,评价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并最少每十二个月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汇报。
评价汇报应该说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目标、范围、审查结论及对改善内部控制提议。
第二十一条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该包含和财务汇报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审计部应该将对外投资、购置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有效性作为检验和评定关键。
第二十二条 审计部对审查过程中发觉内部控制缺点,应该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订整改方法和整改时间。
第二十三条 审计部应该适时安排内部控制后续审查工作,监督整改方法落实情况,并将其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十四条 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觉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点或重大风险,应该立即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审计委员会认为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点或重大风险,董事会应该立即向深交所汇报并给予披露。企业应该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点或重大风险、已经或可能造成后果,和已采取或拟采取方法。
第二十五条 审计部应该在关键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立即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投资事项时,应该关键关注以下内容:
1、对外投资是否根据相关要求推行审批程序;
2、是否根据审批内容签订协议,协议是否正常推行;
3、是否指派专员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和评定重大投资项目标可行性、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并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目标进展情况;
4、包含委托理财事项,关注企业是否将委托理财审批权力授予企业董事个人或经6营管理层行使,受托方诚信统计、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是否良好,是否指派专员跟踪监督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5、包含证券投资事项,关注企业是否针对证券投资行为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规模是否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资金起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是否超出企业可承受范围,是否使用她人账户或向她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包含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下同)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第二十六条 审计部应该在关键购置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立即进行审计。在审计购置和出售资产事项时,应该关键关注以下内容:
1、购置和出售资产是否根据相关要求推行审批程序;
2、是否根据审批内容签订协议,协议是否正常推行;
3、购入资产运行情况是否和预期一致;
4、购入资产有没有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它限制转让情况,是否包含诉讼、仲裁及其它重大争议事项。
第二十七条 审计部应该在关键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立即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担保事项时,应该关键关注以下内容:
1、对外担保是否根据相关要求推行审批程序;
2、担保风险是否超出企业可承受范围,被担保方诚信统计、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是否良好;
3、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否含有可实施性;
4、独立董事和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5、是否指派专员连续关注被担保方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第二十八条 审计部应该在关键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立即进行审计。在审计关联交易事项时,应该关键关注以下内容:
1、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并立即给予更新;
2、关联交易是否根据相关要求推行审批程序,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或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是否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4、关联交易是否签署书面协议,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是否明确;
5、交易标有没有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它限制转让情况,是否包含诉讼、仲裁及其它重大争议事项;
7 6、交易对方诚信统计、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是否良好;
7、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已根据相关要求对交易标进行审计或评定,关联交易是否会侵占上市企业利益。
第二十九条 审计部应该最少每三个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在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时,应该关键关注以下内容:
1、募集资金是否存放于董事会决定专题账户集中管理,企业是否和存放募集资金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是否根据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否符累计划进度,投资收益是否和预期相符;
3、是否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它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投资,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或挪用现象;
4、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标自有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时,是否根据相关要求推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是否根据相关要求发表意见(如适用)。
第三十条 审计部应该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在审计业绩快报时,应该关键关注以下内容:
1、是否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量是否合理,是否发生变更;
3、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事项;
4、是否满足连续经营假设;
5、和财务汇报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点或重大风险。
第三十一条 审计部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时,应该关键关注以下内容:
1、企业是否已根据相关要求制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包含各内部机构、控股子企业和含有重大影响参股企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汇报制度;
2、是否明确要求重大信息范围和内容,和重大信息传输、审核、披露步骤;
3、是否制订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方法,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和保密责任;
4、是否明确要求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权利和义务;
8 5、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公开承诺事项,企业是否指派专员跟踪承诺推行情况;
6、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第六章 信息披露第三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该依据审计部出具评价汇报及相关资料,对和财务汇报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汇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汇报最少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2、内部控制存在缺点和异常事项及其处理情况(如适用);
3、改善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其实施相关方法;
4、上十二个月度内部控制存在缺点和异常事项改善情况(如适用);
5、本年度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工作完成情况说明。
董事会应该在审议年度汇报同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汇报形成决议。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该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汇报发表意见,保荐人应该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汇报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6、企业在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同时,应该最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和财务汇报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汇报。深交所另有要求除外。
7、如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汇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应该针对鉴证结论包含事项做出专题说明,专题说明最少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鉴证结论包含事项基础情况;
(2)该事项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影响程度;
(3)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意见;
(4)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具体方法。
8、企业应该在年度汇报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汇报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汇报(如有)。
第七章 审计档案管理第三十三条 审计终止,审计部应在十五日内对办理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实施谁主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时归档审计档案管理责任制度。
9 1、内部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该含有充足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将获取审计证据名称、起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楚、完整地统计在工作底稿中。
2、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该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和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并在审计项目完成后,立即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并归档。
3、审计部应该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对应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留时间。
第八章 监督管理和违规处理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该建立审计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考评,以评价其工作绩效。
如发觉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企业应该根据相关要求追究责任,处理相关责任人,并立即向深交所汇报。
第三十五条 企业及相关人员违反本审计制度,视情节轻重给对应处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单位和个人,依据情节轻重,审计部提出处罚意见,报企业领导同意后实施。
1、拒绝、隐匿、谎报相关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资料和证实材料;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验;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
4、拒不实施审计决定;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和检举人员;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审计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审计人员,审计部依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罚意见,报企业领导同意后实施。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玩忽职守、造成审计汇报严重失真;
4、未能保守企业秘密。
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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