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国有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办法-模版.docx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972157 上传时间:2024-06-12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4.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有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办法-模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国有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办法-模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国有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办法-模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国有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办法-模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国有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办法-模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工作,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质量控制,是指审计机构为确保审计质量符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执行的政策及程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子(分)公司的审计质量控制活动。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制定并实施系统、有效的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负总体责任。 第五条 审计质量控制目标 (一) 审计活动遵循内部审计准则、本单位审计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 审计活动的效率及效果达到既定要求; (三) 审计活动能够促

2、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 审计质量控制一般包括审计督导、自我质量控制和外部评价。 第七条 审计督导是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审计项目负责人对实施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所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自我质量控制是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审计项目负责人通过适当的手段对审计质量所实施的控制。 第九条 外部评价指由审计部门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人员对审计质量所进行的考核和评价。 第三章 审计督导 第十条 审计督导应当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全过程,包括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终结三个阶段。 第十一条 审计督导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督导人员应确保审计人员明确审计目标和审计责任,并具有完成审计项目所必须的知识技能; (二) 督导人

3、员应确保审计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和需要特别关注的重大经营问题,制定可行的审计方案。应确认审计人员按批准后的审计方案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针对新发现的重要问题修订审计方案; (三) 督导人员应复核审计人员所编制工作底稿的质量; (四) 督导人员应确认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及可靠性; (五) 督导人员应确认审计报告的可靠性,审计建议的可行性; (六)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异议,督导人员应进行核实、复查、并及时给予答复; (七) 督导人员应确认审计目标实现的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尚未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四章 自我质量控制 第十二条 自我质量控制包括审计部门质量控制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两个层

4、次。 第十三条 审计部门质量控制是为合理保证所有审计活动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的控制政策和程序。 第十四条 审计部门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 保持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 (三) 合理分派审计业务; (四) 制定内部审计操作规范; (五) 适当运用咨询手段; (六) 进行审计质量的内部考核与评价; (七) 评估审计报告的使用效果; (八) 监控审计部门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的执行。 第十五条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是为合理保证审计项目的实施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的控制程序与办法。 第十六条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指导审计人员执行审计计划

5、; (二) 监督审计过程; (三) 复核工作底稿及审计报告。 第十七条 审计部门应进行持续和定期的检查,通过考核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审计人员进行自我评价和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意见,对审计质量进行考核与评价。 第十八条 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将内部评价结果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反应一定时期审计工作质量的具体情况。 第五章 外部评价 第十九条 审计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公司主管领导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实施外部评价制度,确定外部评价机构,报公司管理层批准。 第二十条 审计部门可以从以下途径选择外部评价机构和人员: (一) 组织内部其他机构和人员; (二) 会计师事务所; (三) 管理咨询公司;

6、(四) 审计协会; (五) 其他组织的审计机构。 第二十一条 外部审计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 审计部门组织结构的合理程度; (二) 审计人员履行审计准则的情况; (三) 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四) 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 (五) 自我质量控制的适当性及有效性; (六)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外部评价人员在对审计质量作出评价后,应当出具外部审计报告,并提交公司管理层。 第二十三条 外部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 对审计活动是否遵循审计准则发表意见; (二) 审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 对提高审计质量的建议; (四) 审计部门的反馈情况。 第二十四条 审计部门应当对外部评

7、价报告所提出的重大问题及时拟定改进方案或措施,改善审计质量。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9: 公司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严肃审计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是指审计部门的审计人员在从事审计工作时应当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第三条 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公正、独立、客观和勤勉。 第四条 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

8、职业判断的利益。 第五条 审计人员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第六条 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本企业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 第七条 审计人员必须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第八条 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第九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真实地披露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第十条 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 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并对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本规范由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