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商引资框架协议甲方:野三关镇人民政府乙方:湖北巴东县劝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促进野三关镇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甲乙双方合作双赢的目标,本着“平等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乙方在野三关镇投资建设白皮大蒜深加工企业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投资进度、规模及步骤乙方的主要业务包括白皮大蒜种植、精深加工、系列产品开发, 蔬菜速冻保鲜冷链系统建设项目(含农超对接), 项目总投资8890万元,分两期建设进行(部分同期)。2011年6月至2013年6月进行一期建设,总投资5800万元,计划固定资产投资3000 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3360万元,实现利税4000万元,其中企业利润2800万元,税收1200
2、万元。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进行二期建设,计划投资3000万元,建成后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实现利税900万元,其中企业利润650万元,税收250万元。二、企业选址及土地取得方式项目建设用初步选址青龙桥村茶场包(具体以县规划委员会规划批准选址为准) ,甲方协助乙方通过国土部门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40亩(具体面积以供地红线图为准) 作为建设用地和生产场地。该土地征地及茶园苗木包干价为5万元/亩(地面附属物拆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每亩的投资强度不得低于50万元。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表面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协调工作,乙方承担相关费用,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确保项目的顺利建设。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指定帐号打入土地预付款200万元。3、乙方享受巴东县出台的工业企业及招商引资的各种优惠政策。企业建成投产后优先安排野三关镇失地农民及下岗职工就业。4、乙方用地及工程规划经县规划委员会批准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和用地性质。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 代表人: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