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年7月26日印发)
为加强对****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网站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充分发挥网站在**集团公司发展和促进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作用,规范**集团网站信息采编、审批和发布,确保网站数据库安全,加大**集团网站的管理考核力度,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丰富,发挥**集团网站的宣传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
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网站以及有关政务信息发布流程的管理,**集团所属单位和部(室)在网站发布文字、数据、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行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网站于2006年3月在互联网上正式注册,2006年4月开始运行,是**集团面向社会公众的重要窗口,以国际互联网为载体,对外发布信息的平台,为公众提供综合服务,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形成与公众信息的互动,是**集团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社会的重要渠道和**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三条**集团网站在因特网上的注册域名为:www.spccg.com,网络实名为:陕西**、**集团、陕西**集团,通用网址为:****建设集团、****建设集团公司。
第四条网站职责
(一)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宣传**集团发展、调研结果、**成果等,及时发布相关新闻、**信息、通告、公告和相关文件;
(三)发布**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规章、规定及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集团政务信息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政务公开、服务大众等职能,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出行服务信息。
第五条**集团网站由**集团主办,**集团办公室负责管理、维护和更新,并对所属各单位、部(室)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督查和考评。
第六条**集团所属各单位、部(室)均有责任向集团网站提供相关新闻和信息,并对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和由信息内容本身而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而负责。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七条 网站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网站建设应统筹规划、内容丰富、使用简单;网站管理遵循**集团主导、办公室管理、专业维护的原则。
第八条为方便公众访问,必须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和正常服务,保证网站在工作和节假日24小时开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服务,应及时发布公告。
第九条 网站在运行中应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对网站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对网站数据定期备份,指定专人保管,对相应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对系统的各个层面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制定完善的应急系统,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应急系统要确保所有数据不丢失,网站能够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确保网站正常运行。
第十条网站运行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网站发布、转载新闻信息应当按照国家、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网站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与非法网站建立超级链接,不得从事与集团网站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十一条网站建设中,因实际发展需要扩大网站数据存储空间或增加网络服务器和相关设备时,由办公室提出具体方案,报经集团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 网站运行时,根据运行情况,办公室可对栏目、页面进行增、删、改;网站如需改版,由办公室制定相应方案报经集团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实施,任何个人不得随意私自对网站进行改动。
第十三条 网站工作人员应牢记登录管理平台的用户名、密码,不得泄露他人,要做到信息及时发布,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四条对超过一定期限以上的新闻或者其他时效性较强的信息,办公室报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可删除或者建立相关数据库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网站所设信箱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对其中有关咨询、建议、投诉等问题,办公室负责及时转到相关单位或部(室)。相关单位和部(室)应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处理,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回复办公室,回复内容要保留原稿待查。一般事务3个工作日回复处理结果,重大事务上报相关负责领导,并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最后由办公室回复至投诉人。
第十六条**集团所属各单位、部(室)对集团网站访问时,有权对网站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集团办公室进行咨询,并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集团办公室反映。
第十七条**集团所属各单位拟建网站时,需将方案报**集团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所建网站必须经**集团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才能在互联网上运行;**集团办公室根据统筹规划、统一管理、资源整合的原则,有权对**集团下属单位所建网站的运行模式、栏目设置进行调整、修改;已运行的网站,必须与**集团网站实现链接;运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需对网站进行调整或增、删页面以及改版,须向**集团办公室报方案,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
第三章信息发布
第十八条政务信息内容应详实、准确、简要,图文并茂。文字表达
须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要求编撰。
第十九条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该依据国家和**集团有关
规定执行,以自编信息、信息报送、网上抓取、网站链接等方式获得为可供
社会公众知晓、查询的所有信息。主要包括
(一、)**集团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集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集团的机构设置及职能;
(四)应向社会公布的公告、日常工作、任务安排、会议讲话、上级领
导深入调研的内容和结果、改革创新的做法和成果;
(五)可公开的有关**统计数据、图片;
(六)可公开的音频、视频;
(七)其他应予公开的新闻、信息。
第二十条 网站信息不得包含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十一条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为网站提供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二十二条信息发布程序
(一)**集团所属各单位、部(室)所投信息稿件经政务信息负责人初审,信息员由网站后台提交到数据库,待办公室审核后,网站管理员发布;
(二)凡属业务类信息、重要数据,须经**集团相关领导审签后,制成电子文档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将报送来的电子文档,按网页格式进行编辑制作,及时上传到网站服务器。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不接受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信息投稿方式。
第二十四条网站的信息和相应的服务,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
第四章督查考核
第二十五条**集团网站是**集团政务公开,面向社会和全体职工的窗口,各单位、部(室)工作中的重大事件都应客观、公正、真实、积极地以信息反应在网站上。
第二十六条 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督查与考核工作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该考核内容列入各单位、部(室)的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集团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部(室)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统计,对信息工作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信息相对滞后、对重大信息错报、漏报的单位或部(室)提出批评。
第二十七条考核对象:**集团所属各单位、各部(室)。
第二十八条考核内容:上网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反应本单位、部(室)工作的客观性和全面性;提供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信息更新和反馈的情况、网站布置有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二十九条考核时间: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评比并进行奖励。
第三十条凡对网站工作不够重视,未指定信息员尽职尽责地负责信息提供、发布内容不实或有较多错误,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或部(室),集团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凡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并造成一定损失的,将按有关法规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部(室)被采用的信息付给稿酬,稿酬标准根据信息类别和质量确定。
第三十二条集团办公室有权对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保密性进行监督,有权对所有信息的文字进行统一加工整理,有权对上网信息进行保密检查监督。
第五章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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