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集团公司八项规定,规范和精简公司各类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降低机关管理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类会议必须坚持“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坚决合并。确需集中召开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会人员,压缩会期。第三条 集团公司各级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别由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统一管理,并负责各类会议计划的审核和会务工作,对子分公司的会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各相关发起部门要积极协助, 以有利于会议组织的原则全力配合好公司办公室和党委工作部的工作。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四条 各类临时会议,一般
2、发起人应主持会议,确定会议参加人员、列席人员范围,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程等相关事项。第五条 集团公司行政会议,包括党政工例会、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公司经理层决定召开的其他会议等,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通知、组织、记录等会务工作。第六条 集团公司党务工作会议,包括党委会、民主生活会、党员代表大会、中心组学习会、党委总结表彰会等,由党委工作部负责通知、组织、记录等会务工作。第七条 其他临时会议、各专业会议由各自承办部门负责会议的通知、组织、记录等会务工作。157158第八条 企业文化部(党委宣传部)负责会议的声像、扩音等设施及宣传报道工作。保卫部负责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第三章例会安排第九条 党政工
3、例会原则每周六召开,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外出时按公司领导分工接替顺序执行。本部各主要部门负责人参加(部门第一负责人外出时,可委托副职参会),每月第一周例会各子分公司主要领导同时参会。第十条 党群工作例会每周一召开,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外出时按序由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主持。本部党群部门负责人参加。第十一条 基层支部书记例会每月底召开,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外出时由党委副书记支持。驻宝子分公司党组织负责人、本部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以及集团公司党群部门负责人参加。第十二条 生产会原则上每月 20 日召开,由生产部部长主持, 生产部部长外出时委托副部长主持。公司各单位生产主
4、管领导及有关人员、子公司生产负责人参加。第十三条 经济责任制考评会原则每月 10 日召开,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第十四条 股份公司质安视频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以股份公司通知为准。公司领导及公司安委会成员参加。第十五条 经济活动分析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根据公司安排确定,由总会计师主持,公司级领导、三总师副职、承担经济技术指标的部室、车间负责人及有关业务人员、子分公司班子成员参加。第四章临时会议安排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公司安排确定,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外出时委托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经理层参加,公司其他领导列158159席会议,其他需要列席的人员由总经理根
5、据会议情况确定。会议议事程序按照*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职责进行。第十七条 总经理专题会议由分管具体业务的副总经理提出议题、主持召开,讨论研究形成意见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参会人员视会议情况确定。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中层干部会由公司主要领导主持,集团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子分公司班子成员参加。第十九条 专业会议(如产品评审会、技术交流会、汇报会、研讨会等)由业务承办部门牵头,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召开。第二十条 重要会议(如上级部门及地方单位在公司召开的会议,公司举行的大型会议)由主办单位承办,相关单位配合,承办单位视会议目的和内容,编制会议组织方案,制定接待计划,负责会务工作。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党务
6、工作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公司各党委委员参加,其他参会或列席人员由党委书记根据会议情况确定。第二十二条 其他临时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承办,参会、列席人员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事由自行确定或请示对口分管领导确定。第五章会议的提拟与审批第二十三条 例会无须提拟和审批。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和专题会由总经理直接提拟或由议题涉及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提拟,业务主管部门提拟的议题由总经理审定。(提拟审批表附后)第二十五条 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由党委书记直接提拟。第二十六条 中干会、管理会由总经理提拟或党政工例会拟定。第二十七条 专业会议依据公司分管领导对来文来函的批示办159160理。第二十八条 重要会议由
7、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议主办单位要求提议,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执行。第六章会议的筹备第二十九条 党政工例会、生产会以及其他集团公司行政会议由公司办公室通知;党群工作例会、基层支部书记例会以及其他集团公司党务工作会议由党委工作部通知;专业会议及其它临时确定的会议按“谁提拟,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第三十条 各类会议应提前 1 天以上通知参会单位和与会人员。需要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以及企业文化部(党委宣传部)协同办会或会务服务的应由承办部门一并通知。第三十一条 需对会议议题、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有特别说明或要求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其他会议原则以电话通知为准。第三十二条 会议临时做出
8、变动的,发起人应在距原定会期 2 小时内通知所有参会人员和相关单位,并做出说明。第三十三条 会议发起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包括会议议程、议案、与会人员提交资料以及与会议有关的资料等)准备工作; 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以及会议承办部门应提前落实会场,调试好音视频系统以及其他准备工作。企业文化部(党委宣传部)做好重大会议的音像录制及宣传报道。第三十四条 部门会议需使用集团公司会场的,应提前 1 天向公司办公室或党委工作部申请登记。在使用会场时要爱护设施,会后及时清扫,保持会场清洁。第三十五条 会议主持人应总体协调会场秩序、氛围、会议进展节奏,对重大问题决策要明确阐述解决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和时间1
9、60161要求等要素。第七章会议记录第三十六条 公司办公室秘书负责总经理主持的有关例会、临时行政会议记录;党委工作部秘书负责党委书记主持的有关例会、临时党务会议记录;专业会议及其它临时确定的会议按“谁组织、谁记录”原则由主办部门指定会议记录员。第三十七条 会议记录应使用专用的会议记录纸并按格式填写; 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记录。记录不得涂改、勾画;每次会议记录应单独装订,分类保管。会议记录应详细、真实、准确地抓住要点, 确保记录的原始性。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第三十八条 会议纪要除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基本信息外,还应表述清楚决议事项、分工、责任部门、时间要
10、求等关键信息,要做到阐述清楚、交待具体,观点鲜明、是非分明,忠于记录、突出要点,语言简练、判断准确,条理清楚、概括完整的要求。第八章会议的保密和资料归档第三十九条 与会人员要加强会议保密工作,严禁泄露会议机密。第四十条 各相关单位应妥善保管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未经公司相关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向外发布或披露。其查阅、复制应严格按公司文档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第四十一条 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应于次年 6 月底前整理并归档。第九章会议决定的落实、督办第四十二条 会议决定、决策事项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161162进行落实跟踪。第四十三条 党政工例会、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总经理主持
11、的会议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和公司办公室负责落实和督办,及时向总经理反馈进展信息。第四十四条 党群工作例会、党委会以及其他党委书记主持的会议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落实和督办,及时向党委书记反馈进展信息。第四十五条 其他重大会议决定、重要会议要求以及会议组织者认为有必要的,可由公司办公室或党委工作部按照*集团有限公司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书面督查,落实进度。第十章会议纪律第四十六条 各类会议原则不应请假,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会时应向会议主办部门、相应分管领导说明原因,并根据需要委托副职或相关业务人员参会。第四十七条 与会人员应提前 5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遵守会场纪律。因故确需退席的,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或向会议
12、主办部门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第四十八条 参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听会,做好记录, 不得随意走动或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设臵为振动或静音状态,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确须接听,要暂离会场。第四十九条 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部或会议主办部门要提议进行经济责任考核。第五十条 会议的安排要按照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进行。第五十一条 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应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162163第十一章附则第五十二条 各子分公司要依据本办法相关要求,制订本单位实施办法,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和党委工作部备案。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办公室和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