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信阳联达实业有限责任企业
反违章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降低直至杜绝违章现象发生,避免因人员违章造成人身伤亡和人员责任设备(线路)事故,依据河南企业、信电企业相关制度,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坚持有章必循,循章办事标准。不能因违章是否造成后果或造成后果严重程度而忽略规章制度严厉性;果断杜绝顾及短期行为而发生违章现象。
第三条 根据个人违章和部门违章对发生违章行为进行考评。
第四条 各部门每个月28日将当月违章人员名单、违章经过、处理结果上报企业安监部。企业安监部每个月对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点评,对不认真实施部门,纳入每个月安全生产考评。
第五条 每三个月对反违章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人员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奖励。
第二章 责任制
第六条 各部门根据《经典违章行为》(见附件2)内容,通知部门职员,使职员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思想意识转变。
第七条 企业部门关键责任人,对本部门反违章管理和违章造成事故负关键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人员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反违章检验活动,主动营造良好部门安全文化气氛,创建零违章部门。
第八条 负责生产、经营和后勤副总经理对所管辖范围内反违章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违章造成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 各部门责任人对反违章管理负技术责任,负责针对违章现象开展安全和技术培训工作;对安全和技术培训工作不到位或技术规范原因引发违章造成事故负责;对使用淘汰落后设备、工器具、技术和工艺等违章现象负责。
第十条 安全监察部是企业反违章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企业反违章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对违章造成事故或未遂事件负监督责任,对以下事项负责:
(一)负责监督检验企业各部门及外委队伍反违章管理工作是否有效运作、是否取得实效。
(二)每个月对企业反违章管理进行分析,确定月度和年度工作关键。
(三)天天组织对现场违章情况进行动态检验,每个月最少对各部门反违章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验,并依据检验结果,提出考评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监督实施。
第十一条 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因违章离岗人员学习培训和重新上岗工作,建立培训档案。安全监察部负责安全培训,对违章人员纳入业绩考评管理,作为职称评定和提拔任用依据。
第十二条 企业各部门和外委队伍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反违章管理工作,对本部门违章造成各类不安全事件(或事故)负现场管理责任,对以下事项负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相关管理制度和个人违章档案(见附件1),确保反违章管理工作有效运作,连续改善。
(二)每个月对本部门反违章管理工作进行分析。
(三)负责组织将本部门各岗位和个人可能发生违章现象及其产生后果汇总,组织职员学习。
(四)每个月最少检验一次本部门反违章管理工作;每七天最少亲自检验一次现场违章情况,天天最少组织检验一次现场违章情况,依据检验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 企业各部门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负责帮助本部门责任人做好反违章管理工作,对本部门违章造成各类不安全事件(或事故)负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 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反违章管理工作,天天检验一次现场违章情况,依据检验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记分登记和考评。班组安全员帮助班长开展反违章管理工作。
第三章 违章管理
第十五条 违章分类。依据违章行为严重程度,将违章行为分为严重违章行为、比较严重违章行为和通常违章行为等三类。
严重违章行为:一旦造成后果,对本人或她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严重损坏行为;违反《安全工作规程》中“严禁……”行为,比如:无票作业、违章指挥、约时停送电、安全方法不齐全就开始作业等。
比较严重违章行为:对本身健康带来伤害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停运行为;或违反在《安全工作规程》中要求“应……”行为。
通常违章行为:违反规程、制度,还未组成前两条要求其它违章行为。
第十六条 违章考评分为积分考评、经济处罚、曝光和谈话管理等形式,对违章者要采取多个并用考评手段,规范职员作业行为。
(一)积分考评。积分考评就是把多种违章行为量化为分值,违章行为一旦发生,就将对应分值记入个人违章积分档案,逐次累积,依据已累计分值,实施不一样教育方法和手段,从而实现对职员违章行为进行量化评价和动态控制一个管理模式,积分周期为十二个月。通常违章行为一次记2—5分;比较严重违章行为一次记6—11分;严重违章行为一次记12分。
(二)经济处罚。依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关标准,对违章人员进行经济考评。
(三)对违章积分情况情况应进行曝光。可充足利用MIS网络、简报和板报等宣传媒体对职员违章积分情况给予公布。
(四)对发生比较严重违章或违章累计积分达成6分以上12分以下人员由本企业分管副总经理对违章人员进行谈话,人力资源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党群监察部主任和违章人员所在部门主任参与,做好统计,要求违章人员写出遵章承诺书,并将谈话统计和承诺书通知家眷。
对发生严重违章或违章累计积分达成12分人员由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对违章人员进行谈话,人力资源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党群监察部主任和违章人员所在部门主任参与,做好统计,要求违章人员写出遵章承诺书,并将谈话统计和承诺书通知家眷。
第十七条 对个人违章考评。
(一)个人违章积分累计或一次性达成6分,违章人员在本部门安全分析会上,对自己违章行为进行剖析,形成文字材料,由部门存档。离岗学习二个工作日,并给经济处罚。经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二)个人违章积分累计或一次性达成12分,违章人员在企业月度安全分析会上对自己违章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文字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监察部存档。离岗学习五个工作日,并给经济处罚。经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个人违章积分累计或一次性达成6分及以上,取消违章人员当年各类评优资格。
(四)因违章造成后果,对违章者根据企业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对班组考评。违章率每达成5%,记班长违章1分、记部门正副职记各0.5分。班组发生一人次积分达成6分,取消班组评先资格;
违章率=本部门(班组)违章总积分/本部门(班组)总人数×100%
第十九条 对部门考评。部门发生一人次积分达成12分,取消部门评先资格。部门违章积分累计或一次性达成6分,考评500元,积分继续累计;部门违章积分累计或一次性达成12分,考评1000元,积分归零,重新累计。取消部门当年评先资格。
第二十条 对管理人员考评实施分级管理、逐层考评。即: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责任分工考评生产副总经理、经营和后勤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经营和后勤副总经理考评安全监察部部长,安全监察部部长考评安全监察部分管部长,安全监察部分管部长考评部门(包含生产管理部、制粉管理部、石膏管理部、物业企业、宾馆业和外委队伍)责任人,部门责任人考评部门副职(主任助理)、管理人员和安全人员,部门副职、管理人员和安全人员考评班长。发觉一次通常性违章、比较严重违章和严重违章,分别记相关管理人员0.5、1和1.5分。
第二十一条 上级单位及信电企业检验发觉违章,立即阻止,发觉一次通常性违章、比较严重违章和严重违章,根据责任分工对生产副总经理或后勤副总经理分别扣罚100元、200元和300元,分别记扣1分、1.5分和2分;对董事长或总经理分别扣罚50元、100元和150元,分别记扣0.5分、1分和1.5分。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员因违章离岗,各部门应安排人员推行离岗人员在离岗期间对应安全生产责任,各企部门应在一周内将离岗情况和培训计划报企业安全监察部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措施由企业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信阳联达实业有限责任企业反违章积分管理措施》同时废止。
附件:1.个人违章档案
2.经典违章行为
3. 十五条安全生产高压线(前十二条为省企业高压线)
附件1:
年个人违章档案
企业: 部门: 班组: 姓名:
序号
时间及地点
违章现象
考评分值
累计分值
经济考评
备注
说明:1.职员违章积分达成要求分值时,接收安全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试成绩和待岗时间填写在“备注”栏;2.职员违章积分在MIS网络、报纸和板报等宣传媒体公布时间填写在“备注”栏。
附件2:
经典违章行为
一、严重违章
1.工作中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2.临时在地板上放置轻易使人绊跌物件(如钢丝绳等)时,未设置显著警告标志;
3.工作人员在机器转动时或断电隔离之前,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它防护设备;
4.检修人员在机器还未完全停止以前就进行修理工作;
5.工作人员对运行设备旋转和移动部分进行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或把手伸入栅栏内;
6.工作人员在栏杆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轴承上行走和坐立;
7.工作人员在管道上行走;作业时未做好安全方法在管道上坐立;
8.安全方法未实施就私自开工;安全方法不符合工作票或施工方案要求即下令开工;
9.工作票没有终止就投运所检修设备;
10.无票作业或操作;
11.私自扩大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
12.无动火工作票在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13.私自变更作业现场安全方法;
14.不按要求办理停送电联络单或约时停送电;
15.装设接地线时不进行验电,装、拆地线不按要求次序进行;
16.强行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17.高处作业不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18.脚手架(炉膛吊架)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或超荷载使用;
19.在升压站、变压器、发电机出线等区域内使用金属脚手架;
20.非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1.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
22.酒后作业或酒后驾车、无证驾车;
23.在运煤设备运行中不停设备就去上链条、钢丝绳或皮带;
24.将不合格产品或不成熟技术引入本企业投入使用;
25.使用国家明令严禁或淘汰工艺和设备;
26.将资质不合格或无资质施工队伍引入本企业进行工作;
27.迟报、漏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或隐瞒事故真相
28.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睡岗、醉岗;
29.和运煤无关人员上下机车和运煤车辆
30.机车完全停止前,上下车辆作业或跳车;
31.在一个煤车内同时进行机械卸煤和人工卸煤;
32.在铁道上或火车底下休息,从车辆下面或两节车中间穿行;
33.非司机其它人员开动运煤机械;
34.使用吊斗、抓斗载运人员或工具;
35.在扒煤机、卷扬机等设备运行时,工作人员随意跨越钢丝绳;
36.工作人员在制粉设备内部有煤粉空气混合物流动时私自打开检验门;
37.工作人员进入煤斗站在煤层上捅煤;
38.在转动输煤皮带上清煤;
39.工作人员在给煤机运行中发生卡、堵时,直接用手去拨堵塞煤;
40.运行人员在排污系统有些人正在检修时进行排污;
41.在油区、氢区、液氨区等生产区域吸烟;
42.清扫煤粉仓时,工作人员将火柴或易燃物品及其它非必需物件带进煤粉仓内;
43.工作人员在燃烧室内工作时,带电移动110、220伏临时电灯;
44.在起重机吊着重物下边停留或经过;
45.在起吊汽缸大盖过程中,将头部或手伸入汽缸法兰接合面之间;
46.汽机转子起吊时采取工作人员站在转子上方法使起吊平衡;
47.检修油管道时不做防火方法,工作人员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
48.工作人员进入容器、槽箱内部进行检验、清洗和检修工作时向内部输送氧气;
49.用口含玻璃管吸收酸碱性、毒性及有挥发性或刺激性液体;
50.用口尝和正对瓶口用鼻嗅方法来判别性质不明药品;
51.检修人员在制氢室、氢气管道、氢冷发电机、储氢罐近旁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工作,而未采取必需安全方法;
52.工作人员在装有易燃物品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结构或其它物体上进行焊接工作;
53.工作人员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房间内进行焊接工作;
54.在脚手架和脚手板上起重工作、聚集人员或放置超出计算荷重材料;
55.工作人员随手用木桶、木箱、砖及其它建筑材料搭临时铺板来替换正规脚手架;
56.悬吊式脚手架和吊篮使用麻绳;
57.悬吊式脚手架和邻近悬吊式脚手架中间用跳板跨接使用;
58.把梯子架设在木箱等不稳固支持物上或轻易滑动物体上使用;
59.在悬吊式脚手架上搭放梯子进行工作;
60.工作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
61.随意搬动或任意增减起重机上平衡荷重物;
62.使用未经固定卷扬机;
63.雷电时,进行倒闸操作;
64.未拉开隔离开关(刀闸),未使各方面最少有一个显著断开点,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设备上工作者;
65.使用不符合要求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66.接地线未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用缠绕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67.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68.未按操作票填写次序逐项操作;
69.值班人员变更相关检修设备运行接线方法;
70.经过屏蔽服断、接空载线路和耦合电容器电容电流及接地电流;
71.在瓷横担线路上挂梯作业;
72.带负荷断、接引线;
73.同时接触未接通或已断开导线两个断头,造成人体串入电路;
74.用断、接空载线路方法使两电源解列或并列;
75.在转动着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回路上工作,或用手触摸高压绕组;在运转中电动机接地线上进行工作;
76.在带电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将变流器二次侧开路;
77.使用导线缠绕短路变流器二次绕组;
78.在电流互感器和短路端子之间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79.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使用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
80.雷电时,测量线路绝缘;
81.雷电时,在室外变电所或室内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和试验;
82.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 (夹有金属丝者) 进行测量工作;
83.新参与电气工作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与劳感人员(干部、临时工等),未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就下现场随同参与工作,或单独工作者;
84.巡视高压设备时,私自移开或越过遮栏;
85.全部投运闭锁装置(包含机械锁)、保护、联锁、报警装置不经值班调度员或值长同意就退出或解锁;
86.倒闸操作由单人实施,监护人兼做其它工作或参与工作;
87.和停电设备相关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未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造成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者;
88.带电作业未设专员监护或监护人直接操作;
89.在转动着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进行工作时,未先提起碳刷或将电阻完全切除;
90.高压试验工作少于两人,电气高压设备上单人工作;
91.不按程序操作,跳项操作,随意解除防误闭锁装置;
92.不按要求填写保护申请投退单,私自退出主、辅设备保护运行;
93.在转动着高压电动机及其隶属装置回路上进行工作;
94.各企业要求和政府相关文件、集团企业、河南企业规章制度相抵触,各部门要求安全条款和安规相关条款相抵触;
95.各级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96.检修期间,将盖板取下,没有设临时围栏,临时打孔、洞在施工结束后没有恢复原状;
97.检修期间,因需要将栏杆拆除后,没有装设临时遮栏和警示标志,检修结束时未将栏杆立即恢复;
98.喷灯点火时,把喷嘴正对着人或易燃物品;
99.不检验安全方法就开工;
100.外包工程不签署安全协议或协议,人员未接收安全教育即进入生产现场开工;
101.清理煤粉仓积粉时,未使用可预防产生火花铜质或铝质工具;
102.转动机械检修后,检修工作人员自己进行试运行操作;
103.吸风机、送风机、回转式空气预热器等检修后,检修工作责任人和运行值班人员不认真检验燃烧室、烟道、空气预热器等处是否有些人工作,就开始试运行;
104.将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等易燃物品或其它可燃气体气瓶一起运输;
105.将装有氧气气瓶和乙炔气瓶或其它可燃气体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106.将装有气体气瓶和电线相接触;
107.工作人员采取火烤方法对减压器进行解冻;
108.工作人员把乙炔及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或热物体压在软管上;
109.工作人员在不坚固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高处作业;
110.移动上面有些人工作脚手架或梯子;
111.不经通行桥跨越皮带;
112.特殊工作场所作业前,不进行有害、易燃气体测试,盲目作业(如氢、粉尘、一氧化碳、油气浓度等);
113.未经同意直接用万用钥匙操作;
114.生产现场不服从安监人员监察,有抵制行为;
115.从事电气工作过程中不按要求正确使用合格安全工器具;操作中使用超期安全工器具;
116.厂内铁道有机车驶近时,仍然抢过铁道;
117.工作时使用有缺点焊接工具和设备;
118.工作人员在风力超出5级时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工作;
119.焊工在起吊部件过程中边吊边焊;
120.在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米距离以内堆置可燃物品或进行铸造、焊接等明火工作;
121.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物品;
122.除雾器冲洗水不备用时,在吸收塔动火作业;
123.除雾器上站人或堆放物料;
124.电动锁气器运行中,将手伸进检验叶轮转动情况,或手清除杂物;
125.仓泵运行中,拆卸和仓泵连接管道、阀门或手孔,打开人孔门
126.储灰库运行中,打开人孔门;
127.输灰管道运行中,对漏灰处进行补漏;
128.大锤敲击仓泵泵体;
129.进入袋式除尘器检修作业,带入火种;
130.氨泄漏时,使用铁质、钢制工具进行操作
131.在储存氨管道或容器外壁,进行焊接、气割作业;
132.运行中检修输送提斗机;
133.热解炉制备氨气过程中,停止稀释风供给。
134.汽鼓检修时在内部放置电压超出24伏电动机;
135.在汽鼓内用电动洗管器清洗排管时,指定操作电动机开关工作人员同时担任其它工作;
136.焊接用减压器低压室没有压力表或压力表失效仍然使用;
137.在脚手架上乱拉电线,木竹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未加绝缘子或安装在金属管脚手架上;
138.工作后地面留有灰浆泥污不立即清除;
139.工作人员上下爬梯时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
140.工作时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
141.用砂轮侧面研磨;
142.工作时戴手套使用钻床;
143.使用钻床时,不停止钻头转动就直接用手清除铁屑;
144.使用电气工具和用具时不接漏电保护器和地线;
145.工作人员在金属容器(如汽鼓、凝汽器、槽箱等)内工作时,没有专员在外不间断地监护;
146.从煤堆里取煤时,私自从上部或下部走近陡坡;
147.在氢站、油区进行动火工作时,未设监护人或消防人员不在现场;
148.工作人员在锅炉吹灰时打开检验孔观察燃烧情况;
149.检验液态除渣出渣口时,工作人员不戴有色防护眼镜或站在通渣孔正面;
150.不经相关领导同意、不采取必需安全方法私自在运行中制粉设备周围进行焊接工作;
151.工作人员在轴瓦就位时用手拿轴瓦边缘;
152.用吊车转动转子时,工作人员站立在拉紧钢丝绳对面;
153.校验转子动平衡工作场所周围没有用绳子或栅栏进行围护;
154.化学药品不进行分类存放或使用没有标签药品;
155.在潮湿地方进行电焊工作,焊工不站在干燥木板上或不穿橡胶绝缘鞋;
156.不切断电源进行电焊设备装设、检验和修理工作;
157.电焊工不戴电焊手套更换焊条;
158.工作人员将带电绝缘电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进行工作;
159.电焊设备正在通电时触摸导电部分;
160.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没有切断电源;
161.使用有鼓包、裂缝或漏气橡胶软管;
162.焊工将正在燃烧中焊枪放到地上;
163.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不穿绝缘靴;
164.工作票签发人员、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许可人名单未书面公布;
165.工作责任人(监护人)离开工作现场,造成对工作班人员安全失去监护;
166.接地线无编号;接地线号码和存放地号码不一致;
167.部署检修方法不完善,不按要求挂标示牌,不按要求上锁、加堵板;
168.从事机械加工时,戴手套作业,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清拭运转中机器固定部分;
169.工作中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不戴防护眼镜;
170.工作中使用锤击部分有伤痕不平整、沾有油污凿子;
171.工作时使用没有手柄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
172.使用钻床时,钻眼物体没有安设牢靠就开始工作或工件未夹牢就开始工作;
173.在煤中发觉雷管时,不按要求上交相关部门私自进行处理;
174.和运煤无关人员随意上下运煤机车或车辆;
175.卸煤沟或卸煤孔上没有盖箅子或盖箅子不坚固;
176.翻车机在运行中,未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内;
177.运行人员使用套管套在扳手上帮助开启锅炉排污门;
178.厂内小型机动车辆和小型起重机械,无证驾驶和随意操作,随意带人;
179.工作人员在燃烧室上部或排管处有些人进行工作时在下部同时进行清扫工作;
180.燃烧室清扫工作完成后,清扫工作责任人不对工作人员和工具进行清点;
181.燃烧室和第一段烟道内灰和焦渣还未清扫洁净,工作人员就进入燃烧室开始工作;
182.在地下维护室及沟道出入口堆积任何物品;
183.联氨在搬运和使用时,未放在密封容器内;
184.氢冷发电机冷却介质置换过程中不按要求取样;
185.从事检修、运行工作时穿化纤衣服、穿露脚趾、露脚跟凉鞋。女同志长发超出肩部不盘在帽内在转动机械处作业或进行巡回检验;
186.在特殊环境下工作,不按规程要求使用保安照明;
187.其它严重违章行为;
188.本企业补充严重违章行为。
二、比较严重违章
1.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井、坑、孔、洞或沟道,没有覆以和地面齐平坚固盖板;
2.不经过本企业相关技术部门审核许可,私自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要求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
3.生产现场楼梯、平台、通道铁板铺设不牢靠、铁板表面没有防滑纹路;在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放置杂物;
4.敷设在油管法兰盘和阀门周围热管道或其它热体没有在保温层外面包上铁皮;
5.在热体周围法兰盘,未装金属罩壳或使用塑料垫或胶皮垫;
6.生产厂房内外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电缆孔洞,未使用防火材料进行严密封闭;
7.使用安全闭锁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有缺点电梯或在电梯安全闭锁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有缺点时,未采取必需安全方法;
8.工作责任人在开工前不进行“三讲一落实”、不推行开工手续或在工作过程中私自离开工作现场;
9.安排未经指导和学习人员单独进行除焦工作;
10.工作人员做接触高温物体工作时,不戴手套或不穿专用防护工作服;
11.工作人员私自进入温度在60℃以上燃烧室及烟道内进行检修及清扫工作;
12.揭开汽轮机汽缸大盖时,多人进行指挥;
13.装卸汽机转子时不使用专用直型或弓型铁梁和专用钢丝绳;
14.工作责任人不检验确定进出口阀门是否关严就进行给水泵解体拆卸螺丝工作;
15.在地下维护室和沟道内工作时使用煤油灯照明;
16.在可能引发火灾场所周围进行焊接工作时,不配置必需消防器材;
17.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没有搭设严密牢靠防护隔板、罩棚或其它隔离设施;
18.低压带电作业未设专员监护;
19.低压带电作业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毛刷、毛掸等工具;
20.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试验电源;
21.敷设电缆,当电缆走动时,用手搬动滑轮;
22.操作票未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23.装有SF6设备配电装置室和SF6气体试验室,未装设强力通风装置;
24.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不通风,不用检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
25.生产现场楼梯、平台、通道、栏杆不完整;
26.生产厂房装设电梯,未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没有取得合格证就进行使用;
27.生产厂房装设电梯,未制订安全使用要求和定时检验维护制度;
28.工作人员患有不适于担任热力和机械生产工作病症仍然在岗,没有调换作其它工作;
29.工作人员工作服存在有可能被转动机器绞住部分;
30.工作人员将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对运转中机器固定部分进行清拭;
31.工作人员未采取安全方法,长时间靠近或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地方,比如:汽、水、燃油管道法兰盘、阀门,煤粉系统和锅炉烟道人孔及检验孔和防爆门、安全门、除氧器、热交换器、汽鼓水位计等处;
32.当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仍然不停运设备坚持运行;
33.厂房外墙和烟囱等处固定爬梯没有进行定时检验和维护;
34.工作人员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不实施预防感电坠落安全方法;
35.工作人员不将梯子固定牢靠就在移动梯子上使用风动工具;
36.工作时使用电压超出36V行灯;
37.使用喷灯时工作地点靠近易燃物品和带电体;
38.在喷灯喷火嘴还未冷却和泄压就进行加油、放油和拆卸喷火嘴或其它零件等工作;
39.对已部署好安全方法,作业人员私自改变或移动安全设施和标示牌;
40.作业中应设而未设安全遮栏,或随意跨越安全遮栏;
41.抄假表、做假化验、记假统计;
42.上班打瞌睡(坐姿较正坐在椅子上闭着眼睛者视为打瞌睡)、脱岗、下棋、打牌等;
43.司机离开机车时,不将汽门关闭、压火下闸,车门不上锁;
44.调车人员不检验车底下或各节车辆中间是否有些人,就发出煤车摘钩、挂钩或起动操作命令;
45.不熟悉运煤火车车门开闭方法人开闭车门或开闭车门前不通知煤车上及周围相关人员;
46.使用运煤机(如龙门抓煤机、坦克抓煤机、扒煤机、推煤机、斗链运煤机等)不按要求进行定时检修和试验;
47.运煤机司机离开运煤机时未断开电源或未停止发动机运行,较长时间离开时,不将运煤机驾驶室门上锁;
48.在煤堆上工作时,推煤机在煤堆边缘行驶;
49.进行更换扒煤机、卷扬机等设备钢丝绳工作时,不戴手套;
50.推土机配合斗轮机作业时,距离小于3m;
51.值班人员不对煤车是否符合翻车机要求进行检验就对煤车进行翻卸;
52.运煤皮带及多种相关设备旁边人行通道不通畅,全部转动部分及拉紧皮带重锤未设遮栏;
53.运煤皮带两侧人行道未装设防护栏杆、事故停机未使用“拉线开关”;
54.沿运煤皮带各关键工作地点,没有皮带起动预警告电铃或对起动预警告电铃声响时间长短、间隔和次数没有明确要求;
55.工作人员在不停止皮带运行或不切断电源情况下就清理磁铁分离器铁块;
56.清理磁铁分离器铁块时,工作人员不戴手套或不使用工具(如铁铲);
57.人工清理运行中皮带滚筒上粘煤;
58.事先不和运行班长取得联络、煤斗内原煤未用完就私自进入煤斗内进行检修工作;
59.不采取安全方法私自进入有煤煤斗内捅堵煤;
60.在油区、氢站内储存其它易燃物品和堆放杂物或塔建临时建筑;
61.油区、氢站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按要求进行定时检验试验和更换;
62.油区、氢站内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不按要求进行定时检验和测量;
63.整个卸油过程中,值班人员不在现场;
64.在卸油中如油区上空遇雷击或周围发生火警仍继续进行卸油作业;
65.对制氢、燃油设备进行检修时,不将被检修设备和运行系统可靠地隔离就私自开工作业;
66.在氢站、油区检修时不采取预防产生火花安全方法直接使用铁制或其它能够产生火花工具;
67.工作人员用身体顶着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着工具捅下煤管堵煤;
68.工作人员站在楼梯上、管子上、栏杆上进行除焦工作;
69.工作人员站在除焦口正面或用身体顶着工具进行除焦;
70.工作人员正对灰渣门进行捣碎灰渣斗内较大渣块工作;
71.在生产厂房构架上未经同意乱打孔洞,在楼板、构架穿挂钢丝绳起吊重物,不校对承载;
72.安措计划和反措计划、安全性评价整改计划没有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
73.在燃烧室内部工作时,工作人员少于两人或燃烧室外无人监护;
74.工作人员在省煤器内有压力或未开空气门情况下对省煤器进行清扫工作;
75.工作人员还未离开烟道就开动吸风机;
76.进行清扫烟道工作,工作人员在下风烟道停留;
77.在关闭多种设备人孔门或砌堵人孔以前,检修工作责任人没有认真对人员和工具进行清点,或清点完成后没有立即关闭人孔门;
78.清扫煤粉仓工作人员未戴防毒面罩、防护眼镜、手套,袖口、裤脚未用带子扎紧或未穿专用防尘服;
79.进入煤粉仓内工作人员未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绳子缚在仓内,在外监护工作人员少于二人;
80.工作人员在凝汽器内工作时,没有专员在外面监护;
81.不将热交换器和联接管道、设备、疏水管和旁路管等进行可靠地隔断或全部被隔断阀门未上锁就对热交换器进行检修;
82.工作人员单独进行清除水塔进风口和水池积冰工作;
83.不停止进水口旋转滤网运行私自进入防护罩里进行人工清理;
84.未将管道堵板另一侧积存汽、水放尽就拆除堵板;
85.拆下油管未冲洗洁净就进行焊接工作;
86.在地下维护室和沟道内使用汽油机或柴油机时,没有把汽油机或柴油机排气管接到外面;
87.工作人员不戴防毒面具、不系安全带私自进入可能产生有害气体地下维护室或沟道内进行工作;
88.工作人员进入温度超出50℃地下维护室和沟道内进行工作;
89.取样人员在移动煤车上采取煤样;
90.有毒性、易燃或有爆炸性药品没有设专员负责保管;
91.易爆物品、剧毒药品仓库没有使用两把锁,钥匙未分别由两人保管;
92.化验人员采取将水倒入酸内方法配制稀酸;
93.工作人员不按专门置换规程进行氢冷发电机冷却介质置换;
94.当发电机为氢气冷却运行时,补充空气管路没有隔断或未加严密堵板;
95.工作人员不清洗沾在手和衣服上油脂就进行制氢设备维护工作;
96.储氢库和制氢站未采取防爆型电气装置;
97.在锅炉汽鼓、凝汽器、油箱、油槽和其它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时不采取预防触电方法;
98.在储存气瓶仓库内使用取暖设备;
99.储存气瓶仓库内没有配置消防用具,未采取防爆照明;
100.工作人员不对运到现场氧气瓶进行验收检验;
101.使用凿子、锤子开启氧气阀门或不使用特殊工具开启乙炔阀门;
102.用来升降吊篮人力卷扬机没有安全制动装置;
103.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未进行安规考试或考试不合格就进行工作;
104.接地线和检修部分之间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保险);
105.接地电阻不合格;
106.高压电气设备全部未加装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少数特殊情况下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加机械锁);
107.闭锁装置解锁用具(包含钥匙)未妥善保管;
108.在绝缘子串未脱离导线前,拆、装靠近横担第一片绝缘子时,未采取专用短接线或穿屏蔽服就直接进行操作;
109.等电位作业人员在衣服外面未穿合格全套屏蔽服(包含帽、衣、裤、手套、袜和鞋),屏蔽服内未穿阻燃内衣;
110.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未确定线路终端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确已断开,未确定接入线路侧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确已退出运行;
111.高压试验工作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精力不集中,和她人闲谈,操作人未站在绝缘垫上;
112.在测量绝缘前后,未将被试设备对地放电;
113.锯电缆以前,未和电缆图纸查对是否相符,未证实电缆有没有电,未用接地带木柄铁钎先钉入电缆芯就方可工作行为之一者;扶木柄人未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114.在屋外变电所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未采取两人放倒搬运,和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不够;
115.应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未检验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位置,未检验接地线是否拆除,未检验负荷分配;
116.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在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处工作、停留或行走;
117.高压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不做标识,接后不检验;
118.在没有装设高栏杆平台和脚手架上工作,无防护方法;
119.用不合格钢丝绳、麻绳起吊重物;
120.进入生产区域吸烟;
121.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安排;
122.值班员发觉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情况,不阻止、不汇报;
123.因设备、系统变更,规程、图纸和实际严重不符,六个月内未对规程、图纸进行修订或下发临时更改通知;
124.新设备投运时,没有简易操作规程,新系统投运时,没有简易系统图;
125.职能部门或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中其它条款,造成隐患出现、不安全事件发生、安全管理出现漏洞等;
126.管理人员未认真实施重大操作及重大检修工作监护制度。
127.厂房外墙和烟囱等处固定爬梯未设护圈;
128.工作人员湿手去摸触灯开关和其它非安全电压电气设备;
129.工作中使用没有防护罩砂轮机;
130.提着电气工具导线或转动部分进行工作;
131. 工作人员在发觉积粉自燃时,用压力水管直接浇注着火煤粉;
132.变更或增设安全方法者,未填用新工作票,未重新推行工作许可手续;
133.操作前未查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
134.高空作业不按要求传输工具,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
135.工作人员在6级及以上大风和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时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136.搬运和使用浓酸或强碱性药品工作人员不使用专用防护用具和防护设备;
137.储氢罐上安全门未进行定时校验;
138.生产厂房及仓库缺乏必需消防设备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它消防工具等;
139.消防设备没有进行定时检验和试验;
140.生产厂房内擦拭材料乱放,没有配置放置擦拭材料带盖铁箱;
141.高温管道、容器等设备上没有进行保温或保温层不完整;
142.在检修或运行中,未立即更换沾有漏油保温层;
143.电气设备、电动工具金属外壳没有良好接地装置或接地线;
144.工作中使用砂轮研磨时,不戴防护眼镜或不装设防护玻璃;
145.操作人员使用无齿锯时站在锯片正面或随意用力;
146.电气工具和用具未设专员保管;电气工具和用具不按要求进行定时检验;
147.在金属容器(如汽鼓、凝汽器、槽箱等)内工作时,将漏电保护器、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内部;
148.不熟悉喷灯使用方法工作人员私自使用喷灯;
149.储煤场照明、排水沟和消防设备不足,消防车辆通路堵塞;
150.工作人员砸煤时不戴防护眼镜;
151.在氢站、油区检修工作结束后,未立即拆除检修用临时动力和照明电线;
152.锅炉吹灰时工作人员不戴手套和防护眼镜;
153.工作人员不切断给粉机电动机电源进行给粉机清理或掏粉工作;
154.未将相关设备内部积粉完全清除就进行制粉设备检修工作;
155.检修人员在汽鼓内清洗汽鼓和排管时,外面无人监护;
156.转动机械检修完成后,转动部分防护装置未装复就起动运行;
157.在锅炉水压试验升压过程中,在锅炉本体内外进行检修工作;
158.汽轮机各疏水出口处缺乏必需保护遮盖装置;
159.工作人员使用加热棒拆装汽缸螺丝时不测绝缘;
160.工作人员不戴手套清理端部轴封、隔板轴封或其它带有尖锐边缘零件;
161.在下汽缸中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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