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纪检监察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企业科学发展,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股份党办*45 号)及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党201431 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分工方案(*党*18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坚持把纪律规
2、矩挺在前面,坚持违纪必究、“一案双查”,保证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第三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委负主体责任, 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领导人员“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454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的领导班子、领导人员,适用于本部机关各部门。第二章责任内容第五条集团公司党委责任集团公司党委班子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总责,(一)全面领导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二)制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措施
3、;(三)建设集团公司党政纪工团组织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四)及时研究、部署和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五)加强对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督和管理;(六)不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七)扎实推进集团公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八)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九)加强对集团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考核。第六条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责任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455任人,(一)主持、研究、部署和督促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整体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
4、案件亲自督办;(二)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主持党委中心组及时学习传达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要求;(三)主动了解重大案件、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四)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情况的督导,每季度定期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谈话。第七条集团公司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担负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的重 要责任,(一)坚持“一岗双责”,参与研究和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推动分管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四)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定期与联系
5、企业和分管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谈 话;456(五)带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第八条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织责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织承担着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监 督责任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责任,(一)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办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三)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四)加强对集团公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防止履职不力、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五)落实新任职领导人员廉政谈话制度;(六)加
6、强案件管理,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七)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八)集团公司重要管理制度、重大决策事项的效能监察, 落实督查督办考核管理工作;(九)对各子分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457核,对各级党组织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十)开展对子公司及涉外业务部门和项目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十一)开展企检共建、区域联建等活动。第九条集团公司纪委书记责任纪委书记是监督“两个责任”落实的主要责任人和落实党委 主体责任的重要责任人,(一)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协助
7、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加强对同级党委成员的监督;(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五)领导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开展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工作;(六)督导各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七)每年与子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就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约谈一次,每季度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廉洁从业情况谈话沟通一次。第十条 集团公司本部机关各部门责任本部机关各部门特别是党委各部门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458体责任的具体工作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全面体现到分管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各项工作。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职责
8、包括:党委工作部:负责组织安排党委会、党委办公会、工作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支部书记例会等重要会议, 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全公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子分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及时下达、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月度督查督办通知单和专项督查督办通知单,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督查督办;督导各子分公司党委按规定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安排党委中心组学习,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
9、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对各子分公司党委中心组的督学督查;收集汇总上级督导巡视组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情况,并及时向党委报告。负责加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加强党的领导、党内生活、组织设臵、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制度;完善党内决策机制,推动党内民主和党务公开,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促进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做好领导班子成员报告职责范围内459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性教育实践活动和专项活动,分析查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督促整改相关工作;督导各子分公司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10、、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严格发展党员的标准和 程序,严把党员的入口关;加强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党委干部部:负责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加强对拟提拔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考核考查;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对领导干部持续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培训;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完善领导人员日常履职巡察制度,做到对各子分公司领导干部日常巡察全覆盖;完善领导人员问责淘汰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企业文化部:负责牵头构建企
11、业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 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党性观念、组织意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及时学习中央有关重要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权力观; 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推进全公司“道德讲堂”建设,培育选树和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及时宣传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指导企业报刊、网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460腐倡廉工作的宣传;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课题研究;加强企业对外正面宣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舆情监测,做好舆情处臵工作。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舆论宣传工作,宣传报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和先进典
12、型。机关党总支部:负责领导和推动机关各部门、各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召开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督促机关各部门落实“一岗双责”责任, 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并向公司党委和纪委进行专题报告;加强机关员工教育,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按照公司党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机关集中性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和专项活动;按职能职责查处机关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工会: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群众监督工作,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职代会建设,组织开展企业领导人员向职代会述职述廉并接受职工代表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组织
13、开展各基层单位及子分公司领导班子向基层职代会述职述廉并接受职工代表民 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团委:负责在青年干部、青年技术人员、青年员工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其他各部门按照业务职责范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461责”责任,具体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所管业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其中: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促进企业董事会科学决策,组织召开专兼职产权代表联席会,了解汇总有关派驻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企业规划部:负责推动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企业内控管理体系和子分公司及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清理整顿领导干部违规发放和领取年 薪外收
14、入,整治领导干部与协作队伍有“利益瓜葛”的不正之风。 财务会计部:负责督导财经纪律的落实,定期清理整顿有关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堵塞企业资金和财务管理漏洞。法律事务处:负责推动依法治企,定期开展普法教育,对公司决策进行法律把关。审计部:负责推进企审共建活动,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审计、投资项目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安监环保部:负责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施工生产和安全管控工作,通报违章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安全事故。技术中心:负责技术板块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和科研立项评估审核。生产与项目管理部:负责市场经营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62规范经营行为,反对商业贿赂,推进共建规
15、范廉洁铁路建设市场。物资保障部:负责物资物贸板块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行物资集中采购、阳光采购,严控物资贸易风险。资产管理部:负责设备采购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行设备阳光采购。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外创收做到廉洁自律。经营中心:负责国内、海外市场经营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规范经营行为,反对商业贿赂,推进共建规范廉洁铁路建设市场。负责售后服务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服务人员严格管理,严控服务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等不廉洁行为。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各基层党支部责任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按照集
16、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健全相关制度,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落实新任职管理人员廉政谈话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发现的违纪问题,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定期向集团公司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党委、纪委责任463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示、决定及要求,领导本单位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指导所属单位和部门制订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和监督所属党支部和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领导人员思想作风
17、建设;领导本单位和所属单位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效能监察工作,及时总结、选树、宣传和表彰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先进典型。第三章各级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对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集团公司党委成员、副总以上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公司纪委副书记兼监察部部长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兼监察部长协助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作,并负相应的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重要
18、领导责任。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三总师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正职和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工会主席、三总师对其副职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464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和各基层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单位副职领导和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副职领导协助正职领导工作,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车间正职领导对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副职领导和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
19、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副职领导协助正职领导工作,对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对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群众组织的领导人员应协助同级党政组织抓好本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并负重要领导责任;正职对副职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正、副职对分管范围内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十九条 各级领导人员对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对他们的党风建设情况负重要责任。第四章检查和考核第二十条 各级党组织定期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每年年
20、底进行一次全面检查。465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党委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工作由纪委监察部牵头,按*集团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及相关党风廉政制度规定进行。第二十二条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作为对各级领导人员的考核评议、提拔使用、奖惩评先的重要内容和条件。第五章责任追究和处罚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纪检监察组织和部门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上级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
21、办理的;(三)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臵之不理、隐瞒不报, 干扰处理,或处理不坚决的;(四)疏于监督管理,对责任范围内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法律制裁,负有领导责任的;(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六)责任范围内出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其他严重问题的, 需要追究责任的。第二十四条 各级领导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有本制度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免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或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
22、可以合并使用。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具有本制度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况,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二)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具有本制度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况,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二)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党委、纪委是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主体,负责对所辖范围内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领导人
23、员、纪检监察组织和部门实施责任追究。第二十八条 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厘清责任、权责一致467的原则。第二十九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其他参与决策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追究个人责任,应区分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属直接分管的,应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属应管的,应追究重要领导责任。第三十条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人员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可参照本制度,结合实际,修订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