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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1 关键内容和适用范围 3
2 引用标准 3
3 职责 3
总 则 4
第一章 液氨理化特征 5
第二章 氨站日常监督管理 6
第三章 接卸管理 8
第四章 设备管理 9
第五章 消防、防雷和防静电 11
第六章 应急防护 11
第七章 应急处理方法 12
第八章 应急抢救 12
1 关键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范要求了我厂相关液氨管理、接卸、储存和使用相关要求、要求、实施条件、应急方法和抢救方案。
本规范适适用于中我厂从事液氨储存和使用等相关单位。
2 引用标准
《中国国电企业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要求(试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规范》
3 职责
3.1 液氨监督领导小组由生产厂长、安监部主任等人组成,负责组织落实上级相关液氨监督各项方针政策,审核液氨在储存、接卸、使用中是否安全规范。
3.2 液氨使用由发电部设专员管理,安全监督由安监部负责,技术监督由生技部化学专责负责,液氨接卸、储存、使用由发电部化学主管统一负责。
总 则
1.为加强液氨储存、装卸步骤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深入规范液氨储存、装卸和氨站运行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行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电集团企业相关印发《中国国电企业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要求(试行)》通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等,制订本规范。
2.本规范适适用于国我厂从事液氨储存和使用等相关单位。
3.凡包含液氨储存、装卸、使用部门,应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范,根据国电集团企业相关印发《中国国电企业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要求(试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 液氨储存、装卸装置和设施,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优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严禁或淘汰工艺、设备和设施。
5.氨站周围要做对应隔离带,避免无关人员和无关车辆靠近。
第一章 液氨理化特征
1.1理化特征:
分子式:NH3 分子量:17.03
无色有刺激性恶臭气体;蒸汽压506.62Kpa(4.7℃);熔点-77.7℃;沸点-33.5℃;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醚,乙醇等有机溶剂;密度:相对密度(水=1)0.82(-79℃时);相对密度(空气=1)0.6。
1.2危险性:
爆炸极限(体积分数%)16~25;燃点630℃;因为氨气含有还原性所以严禁和: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强氧化剂接触,而发生猛烈化学反应;和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高温易引发燃烧爆炸。因为液氨(无水氨)是液体,1m3液氨气化后可形成849.8m3气体(液氨密度0.603 g/ml 25℃),所以要确保储罐气密性和耐高压性。
1.3对人体危害:
关键是吸入式伤害:低浓度氨对粘膜有攻击作用,高浓度则可造成细胞组织溶解坏死,当空气中氨浓度达成5000ppm时就会使人失去知觉,造成窒息死亡。液氨温度很低(可达-33℃)在这个温度下和人体接触很轻易造成冻伤,使衣服冻结在皮肤上。且因为其无水性造成液氨极易吸水生成氢氧化铵,对人体有极强脱水性和强烈腐蚀性,造成细胞和组织永久性坏死。
液氨比空气重,泄露后会进入周围低地中;氨气比空气轻,含有流动性。所以当发生液氨泄露时,应尽可能向地势较高上风向位置逃离。
1.4液氨应急监测方法:
(1)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器:氨气敏电极检测仪。
(2)快速化学分析法:溴酚蓝监测管法,百里溴酚蓝监测管法《突发性环境事故监测和出路处理技术》万本太主编。
1.5试验室监测方法:
(1)纳氏试剂比色法(GB/T14668-93,空气)
(2)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14679-93,空气)
第二章 氨站日常监督管理
2.1对氨区做对应隔离防护网,严禁车辆和无关人员靠近。在氨站周围10M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人员进出氨站应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
2.2在氨站对应管道和设备上悬挂显著警示标志。
2.3储量超出10吨液氨罐进出口管线,设置含有远程控制能力紧急切断阀。
2.4液氨罐储氨量应严格控制在储罐最大容积85%以内,避免因环境和温度等改变而引发爆罐。
2.5配置最少1名液氨专职安全员,负责氨站安全管理。运行期间氨站设置取得资格证专职值班员,负责整个氨站日常管理和运行。
2.6检修等其它人员在氨站作业时,严禁使用铁质或铝制等工具,应使用铜质工具,预防火花产生。
2.7液氨接卸应采取金属万向管道冲装系统,严禁使用软管接卸。且金属万向管道应设置在储罐围栏内部,严禁单独置于围栏外、通道旁。
2.8全部液氨输送管道法兰垫片应参考《石油化工常使用方法兰垫片选择导则》(SHB-SO1)选择耐用、安全性能高垫片,严禁使用石棉橡胶垫片。
2.9液氨储罐区关键参数,包含罐内介质液位、温度、压力等,应含有实时远方监视和高限、低限报警功效。
2.10液氨储罐区和液氨蒸发区域,设置固定式氨气浓度报警仪和视屏监控系统,信号传输至对应值班室。
2.11在氨区设置对应事故报警装置。
2.12氨区围栏设置应满足在紧急事故下人员快速、安全撤离,并设置不少于3个逃生出口。
2.13液氨储区和蒸发区设置洗眼器,淋浴器等安全卫生防护设施。洗眼器和淋浴器水源应为饮用水水质,并定时放水冲洗管道。
2.14在氨区醒目处设置显著警示标志,注明液氨特征、危害、现场泄露后应急方法、报警电话等,同时设置管理制度牌,对氨站出入、液氨接卸、维护作业等进行要求。
接卸制度应单独设置在接卸区,制度中明确企业和运输单位双方负责事项和操作步骤步骤,内容介绍明确。
2.15在氨区显眼高处设置风向标,便于周围300M范围内人员能够显著看到。
2.16包含液氨使用工艺等操作过程和液氨自动化仪器安装、运行等作业人员应严格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工作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17在氨站现场施工或动火应严格实施动火工作制度,办理动火工作票。且要有运行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18氨区应采取预防环境污染方法,泄露或含氨废水必需经过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
2.19氨站全部设备、管道要标出显著颜色,对管道内介质流向做出显著指示,便于操作和事故处理。
2.20氨站对应责任人员,要对氨站进行定时巡检,检验液氨罐液位,液氨输送管道是否通畅,阀门开度,液氨蒸发罐温度和压力,缓冲罐液位和对应压力,并立即统计汇报相关责任人。巡检时间间隔最好为2个小时一次,相关人员出入也要建立对应出入记录表,立即统计在册。
2.21氨站投运后,做好日常监督检验,做到每个月一次安全检验,每十二个月一第二年度检验,压力容器使用满3年做安全质量检验。液氨压力管道要进行定时维护保养,每十二个月最少进行一次在线检验。
2.22液氨输送管道安装或维修后焊接缝应进行100%无损检测,并进行泄漏试验,泄漏试验时,应关键检验阀门,法兰或螺纹连接处、放空阀、排气阀、排污阀等。验收移交时,还应对安装焊缝进行不少于20%无损检测复查。
2.23压力表和压力变送器、安全阀、液位计、液位变送器、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附件,应按要求进行定时维护和定时校检。安全阀入口处应安装切断阀,正常运行时,该阀必需确保全开并加铅封,切断阀直径大于安全阀入口直径;压力表刻盘上应该划出指示最高压力工作压力红线;液位计上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应该做出显著标志。
2.24氨区设备,液氨输送管道在检修处理后或重新投运前,要对管道或罐体进行氮气置换,每次冲氮至系统压力达0.4MPa左右时排空,反复数次,且每次检测时间间隔为15分钟,直到系统中空气含氧量低于1%为止。
第三章 接卸管理
3.1供货厂家选择性能优良,设备安全可靠,含有对应资质厂家作为液氨供货商和承运商。供货厂家对液氨运输应做到专员专车押送。
3.2当液氨罐车进入厂区时,应该有专员引导,根据要求路线行车,并在指定地点停车和等候。等候过程中则要避免阳光照射,而且远离热源和火源,和其它车辆也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3.3液氨卸车入罐也要有专员专题负责,避免其它人员违规操作,而且要有安保人员全程监督和维护,避免其它无关人员靠近。
3.4卸车前操作人员要持有对应液氨接卸安全交底单,液氨接卸严格按规程进行接卸。并对运输单位所在单位和驾驶员和押运员资质,车辆情况进行检验和确定。
3.5检验储氨罐车是否超压,氨同液化石油气一样属于低压液化气体,含有较高气体膨胀系数,在拆装状态下温度每升高1摄氏度,升压速度为正常状态数十倍和百倍,很轻易超出罐体承受压力而爆炸。
3.6液氨车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不得卸车:
(1)提供文件和资料和事实不符;
(2)罐车未按要求进行定时检验;
(3)安全附件包含紧急切断装置不全,损坏或有异常;
(4)罐体外观有严重变形,腐蚀和凹凸不平现象;
(5)其它有安全隐患情况。
3.7在卸车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穿戴防护用具,严格实施接卸安全操作规程。开关阀门过程中速度要缓,罐车停放位置要固定,发动机处于灭火状态,且要对车辆采取防滑方法,规范接好接地引线。
3.8卸车时,要对金属管道充装系统,密封件快速切断阀门等进行检验,有问题时立即处理,避免重大隐患。卸车过程中随时观察罐体有没有变形、泄露、压力、温度急剧改变及其它异常情况。
3.9卸车过程中驾驶员,押运员要和卸车操作人和安全监督维护人员同时在场。且驾驶员要离开驾驶室。
3.10卸车过程中当槽车压力和液氨储罐压力一致时,液氨停止自流,此时需要开启卸氨压缩机直到槽车压力小于0.3MPa为止。
3.11卸车完成后,应静置10分钟以后再拆卸除静电地线。
3.12液氨接卸应避免在夜间进行。
第四章 设备管理
4.1液氨储罐、管道、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验等必需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要求。
4.2压力表和安全阀、截止阀等和氨接触部件应该和氨介质相适应,宜选择氨专用压力表和氨专用阀门。不应采取灰口铸铁材料阀门和使用含铜材质和镀锌镀锡零部件。
4.3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压力容器登记卡;
(3)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技术文件和资料;
(4)压力容器安全检验、年度检验、定时检验汇报,和相关检验技术文件和资料;
(5)压力容器维修和技术改造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实书、施工质量证实文件等技术资料;
(6)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统计;
(7)相关事故统计资料和处理汇报。
4.4压力管道技术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管道元件产品质量证实、管道设计文件、管道安装质量证实、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
(2)管道定时检验和定时自行检验统计;
(3)管道日常使用情况统计;
(4)管道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相关隶属仪器仪表日常维护保养和校验统计;
(5)管道运行故障和事故统计。
4.5液氨储罐使用前或检修后应做气密性能试验,做气密性能试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气密性试验应在液压试验合格后进行;
(2)气密性试验应采取洁净干燥空气、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气体温度不低于5℃;
(3)罐体气密性试验应将安全附件装配齐全;
(4)罐体检修完成,应作抽真空或充氮置换处理,严禁直接充装。真空度应不低于650mmHg(86.7kPa),或罐内氧含量小于1%。
4.6液氨储罐、液氨槽罐车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灵敏可靠。
4.7氨气体浓度报警仪应含有生产厂家测试汇报;报警仪复检周期不应超出十二个月,检测汇报存档备查
4.8贮量1t以上储罐基础,每十二个月应测定基础下沉情况。
4.9生产操作要求储罐内需要保持一定压力时,应设置稳压设施。
4.10严格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修规程,确保安全运行,确保作业环境和排放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相关要求。
4.11液氨储存、装卸区域所需消防水泵用电设备电源,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和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所要求二级负荷供电要求。
4.12用电设备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需要。
4.13电力电缆不应和液氨管道、热力管道铺设在同一管沟内。
4.14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4.15液氨储存、液氨蒸发区域照明灯具和控制开关应采取防爆、密闭型。
4.16电气线路在液氨储存、装卸区域内通常不应有中间接头,在特殊情况下,线路需设中间接头时,必需在对应防爆接线盒(分线盒)内连接和分路。
4.17液氨储罐和蒸发区域顶部应安装喷淋系统,并和压力、温度、氨气泄漏检测装置连锁.
4.18液氨储罐要求其储氨量小于罐体最大致积85%,罐体连接压力变送器和温度变送器,当罐内压力超出1.8MPa或温度超出42℃时喷淋自动投运,冷却罐体、降低压力或在罐体发生泄漏时吸收氨气。
第五章 消防、防雷和防静电
5.1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设消火栓,消防用水和厂用工业水连接。
5.2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设置防雷装置和设施。安装避雷针或包裹避雷网。
5.3液氨储存、装卸场所全部金属装置、设备、管道、储罐等全部必需进行静电连接并接地。
5.4液氨汽车罐车、储氨罐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5.5为消除人体静电,在扶梯进口处,应设置接地金属棒,或在已接地金属栏杆上留出一米长裸露金属面。
第六章 应急防护
6.1针对液氨储存,接卸步骤可能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成立专业应抢救援小组,设组长1名、小组组员2名、和安全监督人员1名,设置专题应急电话。
6.2现场和值班室配置对应应急防护器材:
(1) 过滤式防毒面具(配置氨气专用过滤罐)、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防护服、橡胶防冻手套、胶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便携式氨浓度检测仪、应急通讯器材、救援绳索、堵漏器材、工具等;
(2) 防护器材应放在安全、便于取用地方,并由专员负责保管,建立台账,定时校验和维护,并注明领取日期、生产日期及更换日期;
(3)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氨浓度超出50PPM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需佩戴空气呼吸器;
(4) 眼镜防护:佩戴化学防护眼镜;
(5)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6)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用水。工作完成,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生活习惯。
6.3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液氨事故专题应急员演练,并对结果进行评审,立即完善相关应急方法,补充应抢救援物资。
6.4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该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开启应抢救援预案。当泄漏影响周围居民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通告,并帮助、组织人员向上风向转移。
第七章 应急处理方法
7.1发生泄露时,快速撤离泄露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急人员戴上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高浓度泄漏区,喷含盐酸雾状水中和、稀释、溶解。废气可用大量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大量废水
第八章 应急抢救
8.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衣物,用2%硼酸或大量流动着清水根本冲洗。就医。
8.2眼镜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最少15分钟。就医。
8.3吸入:快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输入氧;呼吸停止时,立即做人工呼吸,并紧急送往就近医院就医。
8.4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需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不然不许可熄灭正在燃烧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到空旷产地。灭火剂采取:雾状水,抗溶性泡沫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剂,沙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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