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整能控制系统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SDTASJ-0761-00
采购人: 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泰安分企业(公章)
日期:6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
2.1 总则 5
2.2 谈判文件 10
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和投标确保金 14
2.4 供给商应该提交资格、资信证实文件 19
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和地点 19
2.6 唱价、谈判、确定成交供给商和废标 20
2.7 纪律和监督 30
2.8 质疑和投诉 31
第三章 评审措施(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33
3.1 评审过程 33
3.2 价格扣除 35
第四章 协议条款和格式 37
4.1 签署协议 37
4.2 追加协议金额 37
4.3 质量和验收 37
4.4 协议关键条款 38
第五章 交货、完工、提供服务时间 42
5.1 交货期 42
5.2 交货地点 42
5.3 验收 42
5.4 质量确保期 42
5.5 售后服务 42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3
6.1 项目说明 43
6.2 采购产品具体技术标准和要求 43
6.3 合格样品标准 44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5
7.1 报价部分 46
7.2 商务部分 51
7.3 技术部分 70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东阳光招标泰安分企业受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委托,对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整能控制系统工程及其相关服务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法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给商参与谈判。
1、项目编号:SDTASJ-0761-00
2、项目名称: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整能控制系统工程
3、项目内容:此次采购内容是电源进线柜1台,冷冻水循环泵能效控制柜3台,冷却水循环泵能效控制柜3台,冷却塔见机馈电柜1台,系统能效控制总柜1台,管理端能效控制管理系统1套,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温/湿度变送器等仪表元件,流量计电动阀,控制线缆及管线若干。
供货安装期为10日历日。
4、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7.479843万元。
5、供给商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相关条件;
5.2供给商须含有对应经营范围,并含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
5.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价;
6、评审措施: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谈判文件获取
7.1时间:自7月3日起至7月7日,天天早晨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泰安分企业;
7.3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五楼;
7.4方法:来人获取。购置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7月13日13时30分起至14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7月13日14时3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厅;
8.4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9、联络方法
9.1 采购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
地址:泰安市青年路117-3号
电话/传真:
联络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
9.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泰安分企业
项目经理:陈锋
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五楼
E-mail:
电话/传真:
10、公告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11、附件:谈判文件电子版
第二章 供给商须知
2.1 总则
供给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包含答疑、补充、澄清和修改等),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确保其真实性,不然一切后果自负。
此次政府采购方法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指谈判小组和符合资格条件供给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给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给商采购方法。
本谈判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多种形态和种类物品,包含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阳光招标泰安分企业
3
项目名称
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整能控制系统工程
4
标段名称
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整能控制系统工程
5
项目内容
此次采购内容是电源进线柜1台,冷冻水循环泵能效控制柜3台,冷却水循环泵能效控制柜3台,冷却塔见机馈电柜1台,系统能效控制总柜1台,管理端能效控制管理系统1套,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温/湿度变送器等仪表元件,流量计电动阀,控制线缆及管线若干。
6
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7.479843万元。供给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报价,且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预算控制价,不然其报价无效。
7
供给商资格要求
7.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相关条件;
7.2供给商须含有对应经营范围,并含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
7.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价。
8
供给商资质资格要求证实材料和情况说明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证实材料;(3月-5月)
5、近十二个月度财务情况报表;()
6、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材料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供给商认为认为需要提交其它证实材料。
以上证实材料须提供原件,不然视为投标无效。
注:1、依法缴纳税收证实材料指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3月-5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投标人若按季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一个季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
2、社会保障资金证实材料关键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3月-5月)内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它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应提供对应文件证实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供给商必需自行踏勘现场,不然后果自负。
10
提出谈判文件答疑时间
7月7日16时30分前。
11
谈判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7月7日17 时00分。
12
供给商确定收到谈判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时间
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公布时间起48小时内。
13
投标使用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4
投标确保金
1、确保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
2、确保金缴纳形式:采取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法:投标确保金必需以供给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给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给商须将确保金从其企业基础账户划转到谈判文件指定投标确保金收取账户,不然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确保金。
4、收取人:山东阳光招标泰安分企业
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岱岳支行
6、账号:1604 0401 0902 0122 814
7、确保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络电话:
15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总价包死,不做调整。
16
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许可。
17
响应文件电子 版
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份数:1份;
格式:PDF、DOC或XLS等;
介质:U盘或光盘;
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8
是否接收联合体报价
不接收。
19
样品要求
不需提交样品。
20
响应文件装订
1、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
2、响应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不然其报价无效。
2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2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7月13日13时30分起至14时30分止。
截止时间:7月13日14时30分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厅。
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
23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4
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7月13日14时30分;
谈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5
响应文件密封性检验
由供给商或其推选代表检验全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26
唱价次序
根据供给商递交响应文件逆次序进行。
27
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教授2人。
28
评审措施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29
报价轮次
此次谈判共2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
30
技术部分是否采取“暗标”
否
31
成交供给商确定
确定成交供给商
32
付款方法
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协议价款80%,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两年无质量问题30日内一次性付清。
33
信用统计
依据《财政部相关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统计相关问题通知》(财库【】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给商在报价截止日之前信用统计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实施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统计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条件供给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需方法做好信用信息查询统计和证据留存,在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信用信息查询统计及相关证据应该和其它采购文件一并保留。
34
监督
本项目标采购活动和相关当事人应该接收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37
质保期
两年
38
其它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给商所投设备必需和现场设备兼容并确保调试运行成功,达成甲方使用设计要求,投标供给商必需自行踏勘现场,不然后果自负。
2.1.2 当事人
2.1.2.1采购人:系指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
2.1.2.2供给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资格条件和参与报价竞争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1.2.3谈判小组:系指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法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教授组成以确定成交供给商临时组织。
2.1.2.4成交供给商:系指经谈判确定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取得和采购人签署协议资格供给商。
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阳光招标泰安分企业 。
2.1.3 谈判依据及标准
2.1.3.1《中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非招标方法管理措施》;
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措施》;
2.1.3.5《中国协议法》;
2.1.3.6《政府采购供给商投诉处理措施》;
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给商质疑处理措施》;
2.1.3.8 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2.1.4供给商相关要求
2.1.4.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条件;
2.1.4.2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资格要求,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实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两个和两个以上法人,母企业、全资子企业和其控股企业或存在管理关系不一样单位,全部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同一采购项目同时报价;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谈判文件提供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应该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要求条件;
(3)联合体各方中最少应该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要求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供给商组成联合体,应该根据资质等级较低供给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报价。
(5)联合体各方应该共同和采购人签署采购协议,就协议约定事项对采购人负担连带责任;
(6)激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要求。
2.1.4.5谈判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给商必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2.1.4.6谈判文件中带“▲”标注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给商提供产品必需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产品。
2.1.4.7谈判文件中带“※”标注产品,供给商必需提供样品。
2.1.4.8除谈判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供给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委托进口产品(包含已进入中国境内进口产品)。
2.1.4.9供给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和为此次采购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咨询企业或其隶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1.4.10供给商提供证实材料内容必需真实、完整、有效。
2.1.5 保密
参与谈判活动当事人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和度量衡单位
2.1.6.1全部文件使用语言文字为汉字。专用术语使用外文,应附有汉字注释;
2.1.6.2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2.1.6.3全部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谈判文件要求组织踏勘现场,采购人必需根据要求时间、地点组织供给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相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协议所包含现场资料。供给商负担踏勘现场所发生本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采购人向供给商提供相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能被供给商利用资料,采购人不对供给商由此而做出推论、了解和结论负责。
2.1.7.3供给商经采购人许可,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所以使采购人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给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由此引发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 答疑
2.1.8.1供给商对谈判文件、踏勘现场有问询或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答疑时,应于供给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加盖供给商单位公章书面文件提出,采取信函、传真或直接送达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采购人将对供给商提出全部问询或疑问进行综合回复,统一发给全部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解答或答疑内容应在谈判文件要求范围内,不得对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
2.1.8.2供给商未在要求时间内提出问询或疑问,视为认同谈判文件和答疑文件内全部要求,供给商未根据谈判文件、解答或答疑要求报价,后果自负。
2.1.9 偏离
采购人许可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一些非实质性要求,偏离应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
2.1.10 其它条款
2.1.10.1供给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成交供给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和其解除协议,由此引发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给商负担。
2.1.10.2不管谈判过程和结果怎样,供给商响应文件及成交供给商提供样品均不退还;废标或未成交供给商提供样品给予退还。
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给商被视为熟悉上述和推行协议相关一切情况。
2.2 谈判文件
2.2.1 谈判文件组成
谈判文件关键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竞争性谈判公告;
2.2.1.2供给商须知;
(1)总则;
(2)谈判文件;
(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和投标确保金;
(4)供给商应该提交相关资格和资信证实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和谈判地点;
(6)唱价、谈判、确定成交供给商和废标;
(7)纪律和监督;
(8)质疑和投诉;
2.2.1.3评审措施;
2.2.1.4协议条款和格式;
2.2.1.5交货、完工、提供服务时间;
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2.1.7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所作答疑、澄清或修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
2.2.2 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
2.2.2.1供给商取得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验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不清楚,应在取得谈判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供给商单位公章书面文件提出,采取信函、传真或直接送达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供给商自负。供给商有义务对谈判文件正确性进行复核,如发觉有任何错误或前后矛盾,应在要求提交答疑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然,供给商应无条件接收谈判文件全部条款。
2.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谈判文件进行必需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该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澄清或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谈判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修改问题起源。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是在谈判文件要求范围内对谈判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深入叙述或描述,不得对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改动。若澄清、修改内容已组成对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改动,采购人应该重新组织谈判或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不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2.2.2.3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告后,方可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并含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回复、通知无效。谈判文件澄清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并经公告为准。
2.2.2.4供给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修改,应在要求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2.5供给商自澄清或修改公告公布时间起48小时内,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打印澄清或修改公告,并经过信函、传真或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不然,即视为同意和接收该澄清或修改内容。
2.2.3 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
2.2.3.1采购人能够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但最少应该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公布变更或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全部收受谈判文件供给商,不足三日,应该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2.3.2谈判文件答疑、澄清或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谈判或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和谈判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谈判时间,最少应该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公布变更或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全部收受谈判文件供给商,以给供给商充足时间编制响应文件。
2.2.4 谈判文件盖章要求
谈判文件必需加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在谈判文件要求盖章处和骑缝处加盖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致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协议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印章,不然为不合格谈判文件。
2.2.5 谈判文件编制、装订要求
2.2.5.1纸张和打印要求:A4复印纸双面打印;
2.2.5.2页面、字体字号和页码要求:页边距:上2.4厘米、下2.4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字体字号:一级标题为黑体小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四号;正文为仿宋_GB2312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每页30行。
页眉、页脚为宋体小五号字,页眉内容为项目名称,页脚内容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络电话;页码从目录编起,使用小五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页码不在30行内。
2.2.5.3谈判文件装订要求:谈判文件为A4幅面,并编制目录,胶装成册。
谈判文件答疑、澄清、修改内容根据生成时间逆次序装订后,盖章留存,并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
2.2.6 不合格谈判文件
2.2.6.1未根据要求要求编制、制作、装订和盖章谈判文件为不合格谈判文件。
2.2.6.2不合格谈判文件不得发售。已经发售,采购代理机构必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给予作废,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谈判文件收受人,并负责收回已发售谈判文件且退还已收取费用;
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重新补发合格谈判文件,重新补发合格谈判文件不得收费;重新补发合格谈判文件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工作日,采购人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必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更正公告给予明确,不然给予废标,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由此产生法律责任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担。
2.2.6.3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发售谈判文件或发售不合格谈判文件,供给商有权依法质疑和投诉,给供给商造成损失由采购代理机构负担。
2.2.6.4发售谈判文件(包含答疑、澄清和修改)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一致,以网上公布为准,由此给供给商造成经济损失由采购代理机构负担。
2.2.7 样品检测、测试和费用
2.2.7.1谈判文件要求评审中对供给商提供样品进行检测或测试,应在谈判文件中载明,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根据以下要求支付相关费用:
国家要求或特殊行业有明确要求必需经检测或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供给商必需提供全新、还未使用且有产品合格证样品,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测试,供给商须同时提供相同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用于检测或测试,另一份样品用于封样,不管检测或测试是否合格其全部费用由供给商负担。
2.2.7.2谈判文件要求唱价前检测或测试样品:
(1)采购人应在谈判文件中明确检测或测试具体方案、技术指标、日期、检测机构、公证机构和是否是破坏性检测或测试(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测试,供给商应同时提供相同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用于检测或测试,另一份样品用于封样)等内容。
(2)在现场检测或测试前,采购人、供给商、采购代理机构和公证机构应同时到场,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出具证实材料或授权书原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和供给商签署同意检测或测试协议并对样品统一编号,公证机构负责现场公证。
(3)现场检测或测试需要教授论证,应在现场检测或测试前四小时内由采购人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置教授库内随机抽取教授组成论证组,论证组组员应为三人以上单数,论证组组员名单在论证结果确定前要严格保密。论证结束后,论证组组员应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并对检测或测试样品技术性能优劣进行排序。
(4)样品需要送检,采购人、供给商、采购代理机构和公证机构应共同送至检测机构,并签字确定后同时移交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测试,以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汇报为依据确定合格样品。
(5)供给商提供样品经检测或测试合格,合格样品供给商不得少于三家,不然应该重新采购。
(6)供给商提供样品经检测或测试合格,采购人负担检测机构检测或测试和公证等费用,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测试,采购人还应负担样品费用;样品经检测或测试不合格,供给商负担全部费用;具体费用负担由采购人和供给商在检测或测试协议中约定。
2.2.7.3除谈判文件另有约定外,样品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给商负担。
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和投标确保金
2.3.1报价
2.3.1.1报价范围:为含税全包价。
2.3.1.2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报价,且不得等于或高于预算控制价。
2.3.1.3供给商不得以任何方法或方法提供报价内容以外任何附赠条款。
2.3.1.4供给商应根据谈判文件中报价部分要求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2.3.1.5供给商须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
2.3.1.6唱价时,报价部分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一览表》中内容和响应文件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以《首轮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和根据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一样文字文本响应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根据以上标准对错误报价修正,供给商应签字确定。
2.3.1.9供给商成交价格在协议实施中是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变更。
2.3.2 响应文件签署要求
谈判文件要求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不得由她人代签。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3 响应文件盖章要求
供给商在响应文件和相关书面文件中单位盖章均指和供给商名称全称相一致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协议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印章。
2.3.4 响应文件时间单位、使用期和费用
2.3.4.1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要求外,响应文件所使用“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2.3.4.2投标使用期为90日历天,即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和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谈判文件要求投标使用期满之前,假如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使用期内要求供给商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和回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供给商能够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确保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使用期,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其修改响应文件,相关退还和没收投标确保金要求在投标使用期延长久内继续有效。
2.3.4.3供给商应自行负担其准备和参与谈判活动发生全部费用。不管谈判结果怎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负担任何费用。
2.3.5 响应文件格式和编制要求
依据相关要求,响应文件根据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
2.3.5.1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含: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给商全称和日期、标段。
2.3.5.2响应文件内容。供给商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尽可能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定。
2.3.5.3响应文件装订。纸质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胶装成册;响应文件为A4幅面,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供给商同时对多个标段报价,响应文件应按所报标段分别编制;不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3.5.4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按标段分别密封。
2.3.5.5供给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资信和商务响应表或技术偏离表中注明。
2.3.5.6响应文件数量和要求。包含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和5份纸质响应文件,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每份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按要求装订。
2.3.6 响应文件组成
2.3.6.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2.3.6.2报价部分
(1)首轮报价一览表;
(2)首轮报价明细表;
(3)供给商针对报价需说明其它文件。
2.3.6.3商务部分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总报价外长久优惠供给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
(5)项目关键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6)供给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7)资信和商务响应表;
(8)联合体报价协议书;
(9)联合报价授权委托书;
(10)中小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证实材料);
(11)供给商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确保金缴纳凭证;
(12)财务情况;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1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申明;
(15)商务部分要求其它资料。
注:谈判文件要求不接收联合体报价,或供给商没有组成联合体,响应文件不包含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报价授权委托书。
2.3.6.4技术部分
2.3.6.4.1供给商应提交证实其拟提供货物合格性,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有效技术支持资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1)证实货物及其相关服务和谈判文件要求相一致文件资料,关键包含:
①技术方案;
②货物关键技术指标和性能具体说明(若是环境保护、节能产品须具体描述并提交相关证实材料);
③确保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需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和其货源地和价格;
④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根据谈判文件中技术偏离表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具体参数。采购人只接收相同或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要求技术要求和制造标准。
(2)供给商在具体叙述货物关键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谈判文件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和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供给商可选择替换标准或文字叙述,但这些替换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3)供给商必需对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发法律纠纷和费用由供给商全部负担。
2.3.6.4.2技术部分组成
(1)货物清单(包含产品彩页);
(2)技术偏离表;
(3)技术部分要求其它资料;
①项目总体架构和技术处理方案;
②确保供货周期组织方案和人力资源安排;
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和方法;
④供给商需要说明其它文件。
2.3.6.5电子版响应文件
(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和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2)电子版介质为U盘,文件格式须为PDF、DOC或XLS等。
(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一部分,不管谈判结果怎样,均不退回。
(4)电子版响应文件应和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2.3.6.6样品
谈判文件要求供给商提交样品,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组成部分。谈判文件中带“※”标注货物,供给商须提供样品。样品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给商自理。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给商应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样品摆放位置,供给商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需要现场演示,供给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到时未能演示,后果自负。
样品送达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样品送达地点:响应文件指定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给商送达样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供给商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撤离展示区;碰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移动样品,供给商必需书面提出申请并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
谈判小组已经确定供给商报价无效或废标,经供给商签字确定后可对样品整理、装箱或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损害其它供给商样品,不然将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3)谈判结束后,成交供给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验和密封样品,由成交供给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
2.3.7 投标确保金缴纳和退还
2.3.7.1确保金缴纳金额及方法:同谈判文件供给商须知前附表。
2.3.7.2投标确保金退还
(1)供给商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给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投标确保金。
(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给商投标确保金,在采购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给商投标确保金;
(3)未按要求退还投标确保金,退还投标确保金时,应退还所收取投标确保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3.7.3投标确保金没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1)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给商撤回全部或部分响应文件;
(3)损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正当权益;
(4)供给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教授提供不正当利益;
(5)经谈判小组认定有有意哄抬报价、串标或其它违法行为;
(6)谈判结束前私自将样品撤离展示区;
(7)成交供给商未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协议;
(8)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要求其它情形。
2.3.7.4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没收投标确保金后十个工作日内上缴同级国库。
2.3.7.5在谈判过程中,因为供给商原因给采购代理机结组成损失,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应给予赔偿。
2.4 供给商应该提交资格、资信证实文件
2.4.1 供给商根据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提供对应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实材料。供给商资格证实材料必需真实、有效、完整,其中字体、印章要清楚。
2.4.2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相关证实资料原件必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装箱(袋)密封,和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2.4.3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无法提供,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实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件。
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和地点
2.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5.1.1供给商应该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含样品、证实材料等)。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样品、证实材料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1.2供给商可对现场工作人员资格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保留相关证据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应。
2.5.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谈判文件供给商须知前附表。
2.5.2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识
2.5.2.1供给商递交响应文件包含报价、商务、技术和样品(若有)四部分,根据标段分别装箱(袋)加以密封(样品除外)。
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标段、供给商名称等,在封签处标注“请勿在7月13日14时30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给商公章,未密封或无公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2.2证实材料原件部分单独密封,和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2.5.3 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
2.5.3.1供给商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能够补充、修改、替换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给商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应根据本谈判文件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内容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2.5.3.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谈判文件要求投标使用期终止之前,供给商不得补充、修改、替换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供给商要求补充、修改、替换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给商撤回全部或部分响应文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2.5.4 唱价时间
唱价时间:同谈判文件供给商须知前附表谈判时间。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唱价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需提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