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协议书范本【篇一:共同投资协议范本】 共同投资合作协议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丙 方: 身份证号: 经和谐协商,甲、乙、丙三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协议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共同投资经营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将在珠海市投资 品牌服装店5间(具体选址三方协商后作为本协议补充条款)。 第二条、三方各出资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合计出资一百零五万元。该出资用于5间服装店的经营,涉及但不限于:商铺租金、商铺装修、品牌使用、服装进货、商铺设施购买、员工工资、水电费、管理费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三方出资各占5间服装店股份三分之一,
2、以后如因经营需要由三方以同等比例出资。 第四条、三方合作期限为年,即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 合作期间未经三方书面批准,任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作协议、转让经营商铺。合作期满后,如需继续合作,另行协商。 第五条、经三方一致批准,指定为共同投资事务执行人,管理平常经营活动。 三方可以指派营业人员负责管理、经营服装店,具体安排需三方共同协商及任命。三指派的营业人员的职务行为对三方均发生效力。经营期间,所获收益和所负债务由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任一方或其指派的人员对外签订协议、费用的支出,应例行诚实守信,厉行节约,维护三方的共同利益为原则和宗旨。任一方或其指派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因故意、有明显
3、过错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七条、自签订本协议时,三方共同指派出纳人员,全权负责投资资金的管理,出纳人员接受三方的领导。所有费用支付需经三方批准或签字后,经出纳人员处支出。 第八条、三方指派的业务员和出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列入经营成本费用。 第九条、在合作经营期间,所需原材料统一由 方负责配送,方按原材料进价加收10%的配送费进行配送。所需费用列入经营成本费用。 第十条、甲、乙、丙三方合作经营期间产生的利润每年分派一次,经三方协商可以另行拟定分派时间。三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利润,分担投资亏损。 三方的共同出资、形成的财产以及利润为三方共同
4、财产,任一方不得擅自处置,未经出资三方一致批准不得抵押或质押。 第十一条、任一方向三方以外的人转让其投资中的所有或部分投资须经另两方书面批准,在同等条件下,另两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二条、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的,三方有义务按同等比例追加出资。三方合作经营满一年的,如发生亏损,一方不愿追加出资继续经营的,经协商可解除本合作协议并进行清算。 第十三条、甲、乙、丙三方应遵守本协议,不得擅自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任一方不准时出资,应承担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元 /日的经营损失。 任一方出资延期超过1个月致使无法经营,或任一方明确表达不再出资或以自己的行为
5、表白不再出资的,违约方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第十四条、本协议合作期限内除出现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解除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因政策调整、政府行为等三方订立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三方均可解除协议。 三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可解除协议。 第十五条、本协议履行地为本协议第一条所明确的双方共同投资的店铺所在地。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当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甲、乙、丙三方的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
6、附件,以证明三方的合法身份。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丙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篇二:普通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2023】 合作经营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作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作经营协议如 下: 一、合作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合。 第1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 。 第2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场合:
7、_。 二、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_ 。 三、合作人的姓名、身份证。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_身份证号码: 四、合作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甲方:_(姓名)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 乙方:_(姓名)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 缴付出资日期为本协议签订日。 五、合作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 本合作公司为普通合作公司,由合作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所有合作人对合作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4条 合作人在合作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作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作人个人承担。 第5条 在执行合作业务过程中,因合作人的过错致使别人遭受人身伤害
8、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 合作期间合作双方不得动用合作资产对第三方进行再投资/合作。 第7条 合作存续期间,合作公司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作财产,为合作经营使用。 第8条 合作财产在普通合作清算前不得分割。六、利润分派、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派;比例不明,平均分派;不得约定所有利润归部分合作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作人承担)。 第9条 本合作公司从年终所有开资后纯利润中提取2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作人增长投资、填补亏损),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 公司亏损,按合作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作公
9、司事务的执行。 第11条 经全体合作人一致批准,委托_为执行合作公司事务的合作人,对外代表合作公司,其他合作人不再执行合作公司事务人; 第12条 执行事务的合作人依照合作章程或合作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作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作人应当向不参与执行事务的合作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作人为了了解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 不参与合作公司执行事务的合作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作人,检查其执行合作事务的情况;第14条 合作人对合作公司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
10、且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作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作人批准,约定无效); 第15条 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作人不按照合作协议或者全体合作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作人可以决定撤消该委托; 第17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作人批准,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作公司名称; (2)改变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重要经营场合的地点; (3)处分合作公司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6)以合作公司名义为别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作人与本合作公司进行交易; (9)合作人向合作
11、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作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作人转让,应书面告知其他合作人,约定其他合作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 新合作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批准(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作人应当向新合作人告知原合作人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 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 下列情形之一,合作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作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作期限,以不妨碍合作事务为前提,可提前半年告知其他合作人决定退伙):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
12、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作人一致【篇三:共同投资协议书(范本)】 共同投资协议书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 住所:_ 乙方:_ 住所: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和谐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乙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 各方一致批准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
13、溢价受让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年_月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
14、资的平常事务,涉及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平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导致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补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
15、行。假如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批准: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所有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批准;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所有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告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
16、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导致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 乙方(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