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坊子区经管局 今年以来,区经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总体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一条主线、一个中心、五项重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开展工作(以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为主线,以服务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中心,突出农村“三资”管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涉农监管“五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大胆创新,开拓进取,确保全区农村经济管理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一、重点工作情况(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逐步规范。一是加强农村财务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区委党建开展的“两清理、两规范”活动,严格
2、农村财务审接程序,指导街道(发展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认真做好账务设置、村级会计实务处理、“三资”数据录入、村级代管资金账户管理、村级财务公开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议事制度, 加强农村财务公开的“五规范”管理措施,规范公开内容,采取“8+N”模式,统一了19项财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在村内显要位置、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置醒目耐用、全封闭的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开;规范公开时间,统一确定每月10日为财务公开日;规范公开程序,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联村会计在审接完成后,填写公开榜,由联村会计在村固定的公开栏内张榜公开;规范档案管理,对财务公开事项,留存视频
3、、图片、文字等资料,专人保管,以备查阅。到目前全区1-5月份财务审接公开及记账工作已经完成,农经统计半年报基本结束。二是强化农村财会队伍建设。今年4月,集中组织全区农村财会人员350余人,在警官培训基地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全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培训班,印发了农村经济管理相关政策汇编,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改制、农村土地流转、三权分置、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政策、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相关政策、农村产权交易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培训中邀请区纪委、山东润德会计师事务所讲解政策规定,通过培训,从业人员熟悉掌握了新时期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提高了农村财会队伍掌握新知识、把握新政策
4、水平和整体战斗力。三是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今年计划对7个村实施集体资产改制。目前,九龙街道1个村评估已基本完善,坊安街道、工业发展区6个村尚未开始;在基本完成主体改制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改制村建立政经分离、具有企业法人性质的集体股份公司或社区股份合作社。四是加强代管资金监管。指导黄旗堡街道按规定开设村级代管资金银行账户,每季度对代管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确保代管资金安全。五是强化监督职能,严格按照程序做好相关审批工作,做好土地使用费的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区土地补偿费的管理。(二)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一是分解落实责任。年初,召开全区农村“三资”管理委托
5、代理服务中心主任会议,对全区土地确权扫尾工作进行专门安排,要求未确权街道落实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方案、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确权工作顺利完成。二强化调度查漏补缺。对照省级数据库的规范要求,认真查漏补缺,针对家庭成员身份证以及地块连接不规范等问题,明确分工,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同时,通过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督促工作进展。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检测、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校验入库,率先在全市完成数据库汇交工作,汇交面积比例99.3%,名列全市第二名。三是组织开展证书发放情况检查。5月份,组成专门检查组,采取进村入户查看资料、
6、询问座谈、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全区7个街道(发展区)36个村、216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合同书的发放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街道(发展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将管用的证书、合同书发放到农户手中。四是强化督导破解难题 。针对全区16个未确权的难点村,组成由局长带队,分管副局长与相关科室同志参加的扫尾工作小组,多次到相关街道、发展区就开展土地确权扫尾工作进行协调督导,现场办公,对未确权村逐村进行剖析,提出具体确权工作方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时限。目前,全区未确权村最多、困难最多的黄旗堡街道的8个未确权村,都已制定确权计划,所需表格材料已准备完毕,各村均在入户
7、摸底调查中。五是加强对未进馆的土地确权档案资料管理,指导有关街道采取措施防护,确保档案完整安全。(三)农村产权权能进一步释放。一是严格规范流转行为,指导签订流转合同,建立完整的土地流转档案,及时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和流转信息,有效指导土地流转。二是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支持和指导农民以转包、互换、出租、托管、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今年上半年到目前我区土地流转面积12.29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比例达到43.92%;比去年底新增土地流转面积0.35万亩;土地规模经营18.26万亩,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化率达到65.12%。三是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统计。按照农业部、省、市要求,就全面
8、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有关数据调查统计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规范统计口径,指导各街道发展区做好数据填报、汇总和审核等各环节的组织实施。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242006亩,托管率55.72%。其中:耕21389亩、种44174亩、防80163亩、收288519亩。四是按照潍坊市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有需求的土地经营主体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步伐。五是做好1-2季度的土地流转的现状分析与每季度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四)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全区农民合作社新增37家,达到686家,其中种植278家、养殖106家、农机53家、土地股份55家、农业
9、服务6家、经济合作社188家;家庭农场新增13家,达到101家,其中种植92家、养殖3家、种养结合6家。工作中:一是细化责任分解,明确目标任务。3月初,组织召开了全区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任会议,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时间要求和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二是调整充实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名录。根据潍坊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年提升计划要求,按照农民合作社名录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从4月份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2016年建立的农民合作社优先扶持名录进行监测调整,并对新成立的农民合作社择优进行名录充实。经过监测申报等程序,择
10、优确定了42家农民合作社作为政府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并将名录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了公示。三是开展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摸排活动。根据市农经处和区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从5月份开始,在全区农民合作社范围内开展了3次非法金融活动摸底排查活动,每月进行信息监测情况,做到有苗头及时汇报及早处理,确保群众利益免受损失。四是积极开展产业扶贫。今年我局继续把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扶贫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切实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我区8个省定贫困村,成立了10家农民合作社,完成比例为100%,并吸纳28户53口人入社,成为社员。五是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指
11、导潍坊玉泉洼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潍坊市卫种植专业合作社、潍坊茂训养殖专业合作社顺利完成网上监测工作。六是继续抓好季度统计分析。每季度对全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全面掌握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情况。(五)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召开各街道(发展区)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任会议,分解落实责任,安排部署2017年任务目标。二是加强指导调度,下发2017年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进展情况表,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督促各街道(发展区)积极推进工作开展,目前已发通报4期,有力促进了工作进展。三是加强工作指导,提高信息上报质量。与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人员一起,到我区7个
12、街道(发展区)现场指导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随时对个别信息员进行培训。四是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登录系统审核各街道(发展区)提报的信息资料,随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扎实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截至目前,通过积极组织推介、对接活动、网络信息收集、上门走访等多种途径上报发布信息3111 条,其中:土地流转信息 82条、农产供求信息等3021条、资产资源招投标信息 8条。完成产权交易金额 828万元,其中土地流转金额 828万元、流转面积 2440 亩,办理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业务2笔,380万元。(六)涉农信访积极稳妥。坚持涉农信访“接访、登记、查处、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信访程
13、序,健全信访档案,对来信来访案件及时转办、督办,协调街道(发展区)及时妥善处理,坚决查处和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加重农民负担行为,维护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接到7起信访,已全部转发到各街道(发展区)调处。同时,认真做好包村联户、重点工作包靠、招商引资等工作。一是包村联户工作。深入工业发展区北眉一村调查了解情况,积极开展走访、座谈,详细了解包靠村情况,建立党员包靠贫困户台账。二是重点项目包靠。我局包靠凤凰街道辛冬三村家庭农场项目,工作中,明确了包靠领导和具体包靠人员,加强协调调度和服务,及时帮助项目方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到目前,吉农公司项目完善现有的食用菌生产,食用菌现已采摘销售
14、,正在进行网络推广和新产品研发,农场绿化和配套设施建设;慧福家庭农场原2个西红柿大棚采摘销售基本结束,计划建设3个蔬菜大棚,大约8月份完成,约完成40%。三是招商引资工作。认真按照区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积极与有关客商进行洽谈,宣传推介我区优势资源,力争完成年度招商目标任务。二、下半年工作计划(一)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一是下半年组织对街道(发展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加强代管资金监管,每季度对代管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开展代管资金审计,确保代管资金的安全。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考核办法,使考核更具有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四是继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改制,推进改制
15、村建立政经分离、具有企业法人性质的集体股份公司或社区股份合作社;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搞好资产运营,积极引导街道(发展区)培育物业租赁、资源开发、资本运营、联合经营等形式的资产运营方式,总结提炼典型案例,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搞好收益分配分红工作,让广大老百姓享受资产改制的红利。五是做好农经统计预报及年报的统计上报工作。(二)继续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扫尾工作。一是到未确权村现场督促指导工作开展,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继续采取一周一调度督查机制,及时将情况汇总上报。三是督促相关街道、发展区将未发放到户的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四是做好未入馆档案的管理,建
16、议区档案局尽快加大档案馆库容,尽快将未入馆的土地确权档案移交区档案局。(三)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一是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支持和指导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成年度新增土地流转面积5000亩以上、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66%以上任务目标。二是严格规范流转行为,指导街道(发展区)、村(居)及时让土地流转流出方和受让方签订流转合同,有效指导土地流转。三是加大力度做好示范引导、典型引路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四是做好土地流转季度运行分析。(三)规范完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管理。一是做好日常指导规范工作,下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区范围内的农民
17、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训班。二是做好市级示范社和示范场的创建工作以及区级示范社、示范场的评审和监测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合作社、家庭农场季度分析。四是健全工作台账,继续做好产业扶贫工作。五是继续开展非法集资排查处理工作,不断净化金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确保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六是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四)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建设。及时指导、审核各街道(发展区)上报的信息,采取周调度、月通报措施,指导各街道发展区积极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提高交易率,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进展,完成农村产权交易额2000万元。(五)进一步强化涉农监管。一是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下半年组织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坚持农民负担监测制度,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发放及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率达到100%。二是严格执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各街道(发展区)和村级组织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做好审批、指导及监督管理。三是积极调处群众信访。对来信来访案件及时转办、督办,协调街道(发展区)及时妥善处理。另外,我局将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安排,扎实做好包村联户、招商引资及重点工作包靠等各项工作,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