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夜间无线测试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合同说明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1.2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
甲方
乙方
名称
xx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
名称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发票单位
xx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
发票单位
联系人
联系人
1.3 上表中甲乙任一方的名称、通讯地址、汇款人、收款人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变更方公章并经该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甲乙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十天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第二条 夜间测试服务及其标的物
2.1 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要求和流程,为甲方提供甲方移动通信无线信号测试的服务。
第三条 夜间测试服务标的物的数量
3.1 乙方【】年【】月至【】月无线测试(BSC)的数量为 个。
3.2 乙方【】年【】月至【】月其他测试的数量为 个。
第四条 夜间测试服务费用和支付方法
4.1 夜间测试服务费用的计算标准和总费用。
计算标准以站为单位,不单独核算每站工作量,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实际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BSC室外测试起呼、GPRS、短信测试
2
机房MSC软件升级计费验证测试
3
SCP 升级测试(计算验证测试)
4
新增号段计费验证测试
5
配合外省设备割接测试
6
彩玲割接测试
7
HLR升级测试
8
省际拨打测试(30个省市的全球通及神州行)
9
国际卡拨打测试
合计
夜间测试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4.2 付款方式
本合同采用【】方式付款。
A、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将本合同总费用一次性给乙方,计人民【】元,大写【】元整;
B、分期付款: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个月为付款周期,每个周期支付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整)在每个周期结束的次月15日之内,甲方付给乙方经甲方审定后扣除其他费用后的上一周期费用。
甲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的XX日内,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正式发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XX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应按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合格发票。不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发票不合规或不及时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不低于付款金额的3‰且不得低于1000元。
第五条 服务期限
乙方的服务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 甲方责任
6.1 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需要测试的项目数量、区域资料、测试要求及测试表格(见附件)。
6.2 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七条 乙方责任
7.1 乙方提供无线测试服务所需的低值易耗品、工具、车辆、 交通费、通信费并承担测试服务的人工费用。
7.2 乙方接受甲方对无线测试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当甲方发现乙方没有按无线测试协议服务或测试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按比例扣除乙方该无线测试项目当月的测试费用。
7.3 乙方应该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进行测试,遵守测试要求。
7.4 乙方应认真填写各项测试记录。
7.5 乙方制定切实可行的无线测试管理办法,确保无线测试工作质量。并应保证足够数量的测试人员、车辆及仪表,进入测试现场要文明工作。
7.6 乙方在无线测试工作中发现问题无法处理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7.7 遇紧急情况或临时性工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刻安排人员到达现场协助甲方进行处理。
7.8 乙方要加强测试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人身安全,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和/或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违约条款
8.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8.2 任何一方认为对方违约,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8.3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违约情况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十日内违约方没有纠正,则守约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本合同,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8.4 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五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对此产生的问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规定的争议条款解决。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0日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详情及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本合同的合理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并且应在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条 通知
10.1 按本合同约定发送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10.2 任何通知文件在下列时间被视为已经送达:
(1)若由专人送达,在送达时;
(2)若用邮递送达,在发送后5个工作日;
(3)若通过传真送达,在收到时,若发送时间不是正常工作时间,则在下一个正常工作时间开始时(不包括公众假期),被视为已经送达,但须有已送发成功的证明或接受传真机已完成令人满意的接收的确认报告。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
11.1 本合同的变更、中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但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2.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3.1 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xx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3.2 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作为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的依据。
第十四条 保密
14.1 “专有信息”指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披露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方所知的,或转移至披露方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设计方案,想法,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基站具体位置、基站设备配置、与该披露方业务有关的合作方的信息,或该披露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
14.2 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通知,任何一方将对任何专有信息及本合同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需要除外。
14.3如合同双方另行签署保密协议的,本条款内容不适用,以保密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予以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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