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劳动合同书编号 施工企业(总承包、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建筑工人姓名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和招用的建筑工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完成 (任务)止。二、施工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1.施工内容(岗位、工种) 。
2、2.工作地点 。3.工作时间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施工企业应当在建筑工人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2.施工企业根据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有关规定为建筑工人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3.施工企业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建筑工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四、劳动报酬和有关待遇1.实行计时工资:建筑工人提供正常劳动,月基本工资(或日基本工资)为 元。双方约定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期间,施工企业根据工程进度和建筑工人业绩考核情况发放进度奖金、竣工奖金、年度奖金等。实行计件工资:计价方式为 。2.每月工资支付日期为 。3.建筑工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五、劳动纪律和违约责任建筑工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约责任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发生工资报酬争议,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处理。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1.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施工企业(签章): 建筑工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