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徽天泰贵金属交易所
白银投资基础知识概述
天泰银是安徽天泰贵金属交易所推出实物白银投资白银,面向投资者开展条银“卖出+ 回购”业务。银条成色为99.9%,规格为1千克/条。银条皆是由交易所指定中国著名生产厂商生产。投资者能够现货全额交易和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两种方法参与实物白银投资白银买卖业务。
现货全额交易,指现货商以现价、全款向投资者卖出或由投资者买入白银交易品种。投资者可经过网络交易系统参与该业务,也能够在交易所营业网点直接购置或回售银条。
延期交收交易是指交易商在交易所按现价买卖白银,实物交收延迟至第二个工作以后任何工作日实施交易方法。交易时支付投资者一定百分比交易预付款,实物交收时结清剩下货款。投资者可经过网络交易系统参与该业务。
天泰银采取全天不间断报价交易买卖,白银价格参考国际白银价格。
天泰银交易过程中资金完全采取建设银行投资者个人账户三方存管,保障您资金安全,让您在交易中无后顾之忧。
白银买卖明细
交易时间
每七天一至周五天天早晨7:00到第二天零晨04:30(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中天天4:30—7:00为银行结算时间 不能交易。(注:04:30-7:00也不能交易)
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为白银5千克、10千克、50千克、80千克、铜100千克五个品种。
交易方法
天泰银报价方法是以人民币/千克进行报价
交易市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宗旨,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标准,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统一配送交易方法,同时提供询价交易等作为辅助交易方法。
交易商可自行选择经过现场或远程方法进行交易。
远程交易是指交易商在自行选定场所经过通讯网络进行交易。
行情下单
下单方法分为两种:买入白银和卖出白银。买入白银就是看涨白银后市行情,先以低价格买进,等价格涨上去有利润可图时再卖出平仓。反之,卖出白银就是看跌白银后市行情,先以高价格卖出,等价格跌下去有利润可图时再买入平仓。
(注:天泰银没有点差)
交易定金及手续费
天泰银手续费是中国市面上投资白银手续费最低交易品种,交易手续费按每个交易品种成交金额征收(交易市场保留依据市场实际情况对以上费率进行调整权利)
定金及手续费以下表:
交易品种
交易定金
单位:( RMB)
手续费
(双边)/单位:(RMB)
备注
白银5千克
8000
60
1:5
白银10千克
120
1:10
白银50千克
600
1:50
白银80千克
800
1:80
铜100千克
800
1:100
确保金百分比(杠杆百分比)
(确保金:只要有一笔现金存款或初始确保金你就控制一个比你确保金大很多倍投资)
5千克白银确保金为8000人民币,实施5倍杠杆,
10千克白银在五倍基础上配两倍资(即放大10倍),
50千克在五倍基础上配十倍资(即放大50倍),
80千克在五倍基础上配十六倍资(即放大80倍).
100千克铜即放大100倍
延迟交割费(隔夜仓息费/仓息/过夜费)
用户在参与延期交收交易过程中,需支付手续费、递延确保金,延期交收交易采取确保金形式进行,交割费、仓储费、运保费由交易市场代收代付。用户交易确保金不得低于成交金额30%。用户托管交易确保金不享受任何利息。
具体延迟交割费以下:
交易品种
延迟交割费
单位:(RMB)
备注
白银5千克
2
多单和空单全部需缴纳延迟交割费,收取时间以4:30~6:00结算时间为准。
白银10千克
4
白银50千克
20
白银80千克
30
铜100千克
20
利润计算
利润=买卖差价*合约单位+/-利息-手续费=亏/赢
例:以7663人民币/千克买入1手80千克多单
1.当日(18:00之前)以7963人民币/盎司平仓,中间价差300元,手续费为800元,
则净利润=1(手)*80(千克)*300(每千克赚取差价)-800=23200元,
2.若第二天(18:00以后)以7963人民币/盎司平仓,中间赚差价为300元/盎司,80千克就是24000元。
净利润=24000-800(手续费)-30(延迟交割费)=23170元。
一、白银投资优势
白银投资有着和其它投资品种区分本身特点。首先是安全性:白银价值是本身所固有和内在,而且有千年不朽稳定性,所以不管天灾人祸,白银价值永恒。其次是变现性:白银是和货币亲密相关金融资产,所以很轻易变现。更因为白银市场是二十四小时交易市场,所以随时能够变现金。第三:逆向性。白银价值是本身固有,当纸币因为信用危机而出现波动贬值时,白银就会依据货币贬值比率自动向上调整;而当纸币升值时,因白银价格恒定,其价格表现为下降。这种逆向性便成为大家投资规避风险一个手段,也是白银投资又一关键价值所在。
二、白银投资特点
1、银价波动大:依据国际白银市场行情,根据国际通例进行报价。因受国际上多种政治、经济原因,和多种突发事件影响,银价常常处于猛烈波动之中,能够利用这差价进行实盘白银买卖。白银天天波动起码在100~300元以上,大行情甚至能够达成500元左右。所以依据白银价格波动,用户利用这差价进行交易,是很有空间。
2、国际白银市场交易时间是连续二十四小时进行交易。涵盖亚洲盘、欧洲盘、美洲盘和电子盘。交易时间自由,适合上班族,而且白银交易最活跃也是在晚上8点以后美洲盘时间。
3、资金结算时间短:当日可进行数次反向交易,做一单算一单。随时多、空操作,即时操作。提供更多投资机遇。
4、 操作简单:有没有基础均可,即看即会;比炒股更简单,不用选股那么麻烦,全世界用全部是统一行情报价,交易量天天超出20万亿绝对没有庄家控制。
5、盈利机会多:银价涨,做多,盈利;银价跌,做空,盈利。(股票只能单边操作)。不会存在没有行情操作情况。
6趋势好:个人白银投资在中国才刚刚兴起,未来将成为第四大投资市场,从技术面看白银现在正处于牛市行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天泰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正常交易程序,保障交易各方正当权益,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交易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宗旨,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标准,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统一配送交易方法,同时提供询价交易等作为辅助交易方法。
第二章 交易时间
第三条 冬令时间:周一早上7点至周六凌晨4点30分,天天4点30分至7点为结算时间不能交易。
夏令时间:周一早上6点至周六凌晨4点30分,天天4点30分至6点为结算时间不能交易。
第四条 天天用户出入金时间为9:00——22:00,用户每次入金不能超出50万,出金不能超出5万。
第三章 交易品种、质量和报价方法
第五条 交易品种为白银5千克、白银10千克、白银50千克,白银80千克,铜100千克。
第六条 白银交易品种为标准千足银银锭。
第七条 白银交易品种标准重量为 5千克、10千克、50千克,交割标准重量为80千克、铜100千克。
第八条 交易白银为经交易所认证千足银标准银锭。
第九条 报价方法为人民币元/千克,人民币元以后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条 交易最小单位为一千克,最小提货量为50千克。
第十一条 交易价格为即时成交价。
第十二条 交易手续费按成交合约单向征收,交割费、仓储费、运保费由交易所代收代付。
交易所保留依据市场实际情况对以上费率进行调整权利。
第四章 交易方法
第十三条 交易商可自行选择经过现场或远程方法进行交易。现场交易是指交易商在交易所指定场所进行交易。远程交易是指交易商在自行选定场所经过通讯网络进行交易。
第十四条 交易所对现货交易实施T+0清算速度办理资金清算,申报成功后,货物由市场统一调配。
第十五条 现货交收前,买方必需在交易所指定账户全额存入对应金额人民币资金;卖方必需将需售出货物全部存放在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第十六条 对于交易所非标准白银银锭,交易商可经过交易系统进行询价交易。
第十七条 为预防非正常原因对交易价格干扰,交易全部权依据交易实际情况,确定价格涨跌最大幅度及实施措施,必需时将决定暂停该品种交易。
第五章 报价成交
第十八条 交易商在交易系统中经过报价窗口方法进行报价。
第十九条 交易商报价按交易方向可分为买报价、卖报价、双向报价。
买报价是指交易商买入银锭报价。
卖报价是指交易商卖出银锭报价。
双向报价是指交易商同时报出买入价和卖出价,其中买入价不得高于卖出价。
交易商所报价格在当日交易时间内一直有效,直到该报价全部成交或被交易商撤销。
第二十条 交易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标准进行排序。
第二十一条 每场交易开盘价为开盘后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为最终五笔成交价加权平均价。
交易价格涨跌幅度以上一交易日结算价(整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为基准。
当日加权平均价是指某一交易品种当日成交总额除以当日交易总量加权平均价。
第二十二条 交易商报价后,该笔报价所对应资金账户对应金额即被冻结。
第二十三条 报价还未成交前,交易商能够撤销原报价。交易商撤单指令只对原报价未成交部分有效,若该笔报价已全部成交,则该指令无效。交易商撤单后,该笔撤单所对应报价冻结资金或白银银锭库存即被解冻。
第二十四条 若交易商白银银锭库存账户中可用库存余额为正,则可经过交易系统打印提货单。
第六章 清算和交割
第二十五条 交易所实施集中、直接、净额资金清算标准。
第二十六条 申报交割前,买方必需在交易所指定账户全额存入对应金额人民币资金(交易所对对应资金进行冻结);卖方必需将需卖出货物全部存放在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交易所对对应货物进行冻结)。
第二十七条 交易所对现货交割实施当日清算,即在交易日清算结束后将资金从买方确保金账户上扣除,将资金划入卖方确保金账户。
第二十八条 买卖双方成交当日收市后,由交易所为买卖双方进行货权转移。
第二十九条 买方成交当日,交易结束30分钟后即可在交易端填写白银银锭提货申请单,亦可依据需要择期提货(7个工作日内有效)或次以后进行卖出交易。择期提货申请时间为交易所工作时间任一时间段(交易结束30分钟内暂停)。
第三十条 交易商提货申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市场统一调配、发货。
第三十一条 交易商缴纳仓储、运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第七章 信息统计
第三十二条 交易所立即、正确地公布当日市场行情及市场相关信息。
第三十三条 交易所公布信息包含:
1、公共市场实时行情:包含指定交易品种最新价、开盘价、最高价、最低价、买量、卖量前收盘价、涨跌、涨跌幅、成交量等。
2、最优报价分布图:显示每一交易品种买卖各3个最优价位。
3、实时行情走势图:显示市场最新成交价走势。
5、白银市场历史行情:显示白银市场历史行情统计信息
6、会员基础信息查询:显示全部会员基础信息。
7、市场公告及其它信息。
第三十四条 交易商能够经过交易系统对本身交易信息进行统计,包含:
1、历史行情统计:统计本交易商历史成交行情。
2、历史成交量统计:按交易品种、买卖方向等统计本交易商历史成交量。
3、当日报价统计:统计本交易商全部当日报价。
4、交易商成交统计,包含:
(1)即时成交:统计本交易商即时成交统计。
(2)历史成交:统计本交易商历史成交统计。
5、交易商资金查询:查询交易商在交易所指定账户资金余额及所交递延费等相关信息。
6、交易商白银库存查询:查询交易商在交易所指定仓库白银库存等相关信息。
第八章 代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代理业务是会员接收用户委托代理用户进行交易活动,其程序是:
(1)用户委托会员单位办理开户手续,双方签署代理交易协议书。
(2)交易所实施用户编码登记立案制度,用户开户时应由会员单位按交易所统一编码规则进行编号,一户一码,专码专用,不得混码交易。
(3)每笔交易完成后,市场将实施指令结果立即通知用户。
第三十六条 会员业务全部必需经过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完成,代理业务相互之间和会员之间业务均不能相互私下对冲。
第三十七条 会员有责任如实向委托方提供本会员资信和业务情况,并需向用户充足揭示交易风险性,介绍交易行情及其它信息。
第三十八条 会员及出市代表应按用户要求在授权范围内代理交易,不得私自变更指令,并为用户保守秘密。
第三十九条 会员对用户代理交易负全部责任,用户有向交易所反应代理业务中问题和纠纷权利。
第四十条 交易所对会员开展各项代理业务有检验和监督权,并另行制订相关管理措施。
第九章 异常情况处理
第四十一条 异常情况是指在交易中发生操纵市场并严重扭曲价格行为或不可抗力突发事件。
第四十二条 在交易过程中,假如出现以下情形,交易所能够宣告进入异常情况,采取紧急方法化解风险:
(1)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计算机故障等不可归责于交易所原因造成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2)交易商出现清算、交割危机;
(3)交易所业务规则中要求其它情况。
出现前第(1)项异常情况时,交易所总经理能够采取调整开市收市时间、暂停交易紧急方法;出现前款第(2)、(3)项异常情况时,交易所能够决定采取调整开市收市时间、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定货等紧急方法。
第四十三条 交易所宣告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采取紧急方法前必需公告通告。
第十章 罚则
第四十四条 对违规会员和违规行为,交易全部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市场交易规则等相关法规和政策采取对应处罚方法。
第四十五条 本规则认定会员违规行为包含:
1、违反市场管理相关要求;
2、有意破坏交易秩序、操纵市场行情;
3、违反资金清算和交货相关要求,造成资金清算逾期到帐、逾期交货;
4、未根据交易所要求缴纳会员费或交易手续费等费用;
5、恶意破坏交易系统;
6、交易所认定其它违规行为。
第四十六条 会员有第四十五条所述行为,交易所将视其情
节轻重给警告、通告处理及对应经济处罚;情节尤其严重
给其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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