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资产管理协议(不保底)甲方: 乙方: 20*年*月4 / 4资产管理协议(不保底)甲方:_ 乙方:_经甲、乙各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管理资产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同意将其_元(大写)现金委托甲方进行合法的*场挂牌证券买卖。委托期限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二、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设乙方个人所属的合法证券帐户,并将上述委托资金全数转入该帐户。 (资金帐号:_,股东帐号:_) 三、 在委托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帐户的资金进行买卖,但资金存取权仍属于乙方。 四、 甲方在每次买卖完毕后,应于_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情形告知乙方,买卖理由可以不作说明。 五、 利润分配: .所得利
2、润为委托资金_以下的,该部分全属乙方所有。 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_%以上的,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_。 3.资产管理期满后结算利润,如造成或产生可分配利润,乙方应以结算后一周内将该利润费用划拨至甲方指定银行帐号。(帐号:_;开户银行:_) 4.若乙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不履行本协议所作承诺,并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个交易日内将委托帐户的证券完全沽出后,进行结算工作。届时,如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则乙方最高只能按利润的_%提取利润,剩余利润归甲方享有。 5若甲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即使乙方同意,甲方亦应向乙方支付委托资金和利润。届时,如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所有归乙方享有。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未尽事宜以各方协商达成的补充资料文件为准。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代表(签字):_ 代表(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