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珠海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20**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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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珠海*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有关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 甲乙各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资质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关于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关于证明材料;
7、代办支付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有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二、 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关于规定,协助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珠府[*]15号文第十条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元/月。需一次性支付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支付费用的,甲方有权停止所有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协议期满第七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 此协议失效。
4、支付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支付费用协议书》。
5、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
三、 非珠海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四、 本协议签署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五、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可续签。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乙方(签名):
代表:(签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计划生育协议书 (略)
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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