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服装合伙经营协议甲方: 乙方: *年*月4 / 4服装合伙经营协议合伙人(甲): 电话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投资经营店铺,就关于服装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各方合伙经营店,总投资为元,甲方出资元,各占总额的。依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各方家属不参加经济。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建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守法经营支付有关税费,担任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名称为,并以此名义支付有关费用;对外行使所有经营行为,经营管理过程中若出现需法人承担责任等
2、情形或因此造成或产生有关费用等问题,由甲、乙各方按共同分担。 第三条、本合人经营期限为叁年,如需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各方协商,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经营核算:由各方协商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核算报表,各方签字认可并留存,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资金,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做账,每天经营费用及时打甲方账户,由甲方保管,统一分配。 2、企业盈余:依照各自投资比例,对每个月营业所取得的纯利润经核算无误认可后进行均分,如需将其中部份利润作再投资,由各方商定。 3、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开支以及税收、装修费(以年为计算准则,作装修及硬件设备
3、更新之用)是当月纯利润。 第五条、甲方提供房屋租赁,协议作为协议的附件。 乙方提供品牌女装的本地区授权代理协议作 本协议附件。 1、合作区域:合作各方不得隐瞒另一方在此范围内另开设经营此品牌的店面或柜台,一经发现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人民币万元。2、合作场所:,(甲方不可单方面收回房屋的使用权,乙方不可单方面收回该品牌的经营权,否则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拾万元,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不限于)本地点,可与本合作区域内以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方式另开分店。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后的事项 (一)出现下列事项之一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合伙各方协商同意,合伙各方不得自行解除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付违约金万元给对方。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合作终止时,以终止时的资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形成文字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