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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专业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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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镇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依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印发《湖南省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通知》(湘卫疾控发[]16号文件)和张家界市卫生局相关印发《张家界市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张定政办函[]255号精神安排,为做好我镇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时间和工作目标 (一)目标人群:全区全部8月龄~4岁(公历10月1日~2月1日出生)儿童。不管其既往免疫史及麻疹类患病史怎样(除明确有3剂次麻疹类疫苗免疫史外),凡无麻疹类疫苗接种禁忌症,均接种1剂麻风疫苗;18月龄-4岁儿童,如为0剂次,分别补种1剂次麻风疫苗和1剂次麻腮风疫苗(时间间隔1个月以上,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如接种过1剂次麻风疫苗,补种1剂次麻腮风疫苗(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 (二)接种时间:10月15~25日。 (三)工作目标: 以镇为单位,目标人群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组织 XX镇成立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分管卫生工作副镇长任组长,卫生院、中心学校、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责任人为组员。 卫生院职责是: (1)制订当地域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2)做好强化免疫活动宣传工作; (3)协调当地教育部门做好托幼机构目标儿童摸底工作和临时接种点组织和秩序维护工作; (4)协调各村做好流动儿童、未入学(入托)儿童摸底登记工作; (5)组建临时接种工作小组,负责临时接种点接种任务(临时接种工作小组组员由从医疗、妇幼机构抽调含有执业资格护士、医生,经接种前相关岗位培训后担任); (6)组织开展宣传发动、现场接种、督导检验、快速评定和补种、资料搜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2、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 成立新桥镇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确保本工作方案正确实施。 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疗教授组为基础成立永定区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异常反应诊疗暨处理领导小组,依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开展麻疹类强化免疫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疗处理工作,做好沟通工作,确保人员随时出发参与调查处理工作。 (二)人员培训、社会动员和宣传 于10月10日前,完成对本级全部参与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人员及村级人员培训。 充足利用口号口号、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通知等多个渠道,采取群众易于接收方法,大力开展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专题宣传,使儿童家长立即获取科学正确信息,提升公众对强化免疫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 (三)目标人群摸底调查 于10月10日前做好辖区内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工作,全方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和边远地域儿童,对发觉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儿童应约定补种疫苗时间,无接种卡、接种证应补建卡、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摸底动员应由政府组织多部门联合完成,卫生部门做好技术指导。 (1)城市摸底调查人员由街道、居委会人员、小区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和地段医疗保健机构防保科医生组成。 (2)农村摸底调查人员由乡村干部、村民委员会及其它组员和乡村医生组成。 (3)托幼机构摸底调查工作可由班主任老师完成。 2、摸底登记时间:摸底登记和宣传动职员作尽可能在10月10日以前完成。 3、摸底登记方法: (1)入户摸底:农村和小区散居目标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拉网式摸底调查。 l将目标人群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小区、楼群)、分年纪组登记在《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和接种情况记录表》(附件2)。 l同时给家长发放家长通知书(通知单)(附件1),通知接种时间和地点、签署后由接种单位搜集、整理并保留2年。 l应通知家长接种时携带预防接种证。 (2)幼稚园摸底:托幼机构目标儿童由老师分年级、班级单独造册。 l登记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和接种情况记录表》(附件2)。 l遵照属地化管理标准,记录表填写完整后交所属接种单位负责接种医生。 l老师应将家长通知书(通知单)(附件1)统一发放给学生,请交家长签署,搜集后交接种单位,整理并保留2年。 l通知学生接种时间、地点、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在10月10日之前组织对目标人群进行摸底登记,不仅能全方面掌握目标人群具体名单,同时还起到面对面沟通宣传作用。强化免疫最关键目标人群应是既往未种人群,所以在摸底、督导、考评评定各阶段应将常规免疫中麻疹疫苗接种难以覆盖地域和人群作为工作关键。 (四)保障方法 1、人员保障 卫生院安排足够人员完成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在接种工作开展之前就确定参与人员、责任人,并建立联络手册,对确保工作落实和顺利实施是很必需。 每个接种点最少应有些人员负责现场组织、登记、接种和异常反应处理工作,并依据目标人群多少合适增加工作人员数量。 2、后勤保障 (1)疫苗、注射器材和冷链 ①疫苗使用计划制订 依据自己辖区接种对象制订强化免疫用麻疹类疫苗使用计划,并遵照“确保需要、避免浪费”基础标准。 麻疹类疫苗用时遵照“先短效期、后长久使用期”,和“先产先出、优异先出、近效期先出”标准,有计划地分发。 建立真实、完整分发、供给统计,分发、供给统计应该包含以下内容:麻疹疫苗数量、批号、规格、同意文号、生产单位、使用期、运输方法(温度)、分发日期等,领、发人签字。 ③疫苗储存和运输 强化免疫活动前提前做好可行冷链运转计划和安排,严格根据《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操作,确保疫苗储存运输温度要求。 各类冷链设备应保持机械和制冷系统良好状态,以确保麻疹疫苗在2~8℃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疫苗稀释液储存在2~8℃或室温下,不得零下冻结,若室温储存,使用前应冷却至2~8℃再使用。 疾控中心应在强化免疫前立即将疫苗、注射器等物资下发至乡级,乡镇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开展接种前1日做好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资准备工作,并对天天接种情况进行统计:累计接种数、完成数等。 (2)宣传材料及多种表格 全部宣传材料、表格应尽早分发,强化免疫用表格由省级统一格式,区疾控印制,在10月10日前分发至各接种单位。 (3)其它 ①接种器械、体检器械、抢救药品和器械等由各接种单在10月15日以前准备齐全,并随时补充。 接种器械包含 75%乙醇、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体检器械包含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等;抢救药品包含 1:1000 肾上腺素针剂、地塞米松、5%葡萄糖液体、抗过敏药品、常规抢救药品和其它过敏性休克药品等,抢救器械包含诊疗盘、氧气、输液器、注射器等。 ②确定区中医院为疑似异常反应处理定点医院,确保异常反应紧抢救治。 ③在开展强化免疫活动之前应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后勤保障工作。  (五)现场接种实施 1、接种方法及要求 为确保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质量和较高接种率,接种方法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法。在常规免疫工作基础上,合适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服务时间。 对于在要求接种时间内未到接种点接种儿童,要进行再通知、再动员,尽可能让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区直单位直管村、林场,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对于边远山区等特殊地域无法到定点接种地点散在目标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法开展接种。 2、接种点设置 全镇设置一个固定接种点--新桥镇预防接种门诊部,设置三个临时接种点即群星幼稚园临时接种点、XX幼稚园临时接种点和XX中心校幼稚园临时接种点。 对于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域或家长因特殊原因不便带小孩前往接种点接种目标儿童,应提供巡回上门接种服务。 3、现场接种人员配置及分工 依据接种点预期目标人群数量,确定接种服务时间、配置人员。每个接种点最少应有些人员负责现场组织、登记、接种和异常反应处理工作。 4、现场接种 现场接种工作标准上应在10月25日以前完成。 (1)接种前准备 ①接种器械:75%乙醇、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体温表、诊疗盘、氧气、输液器、听诊器、血压计、注射器(1ml一次性注射器用于疫苗稀释,0.5 ml自毁型注射器用于注射)、压舌板等。 ②抢救药品:1:1000肾上腺素针剂、地塞米松、5%葡萄糖液体、抗过敏药品、常规抢救药品和其它过敏性休克药品等。 ③疫苗和冷藏设备领用。 ④相关记录表格。 (2)核实接种对象 预检登记人员在接种前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免疫史进行核实、确定是否为此次受种对象。 对不属于此次强化免疫对象(非目标年纪组人群、禁忌证或缓种对象)儿童应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对可疑发烧儿童测量体温。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提议,通知预防麻疹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统计。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地点和时间。 如发觉未摸底登记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符合此次强化免疫目标人群年纪组,要请家长或监护人在“通知单”或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对于儿童监护人拒绝接种,也应请监护人在“通知单”对应部分署名。 (3)接种前通知和问询健康情况 对查对无误目标儿童,应问询其健康情况、既往病史及过敏史,并通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类疫苗作用、禁忌证、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通知可采取口头或文字方法,如实统计通知和问询情况。 (4)接种实施 ①疫苗 强化免疫统一采取麻疹类疫苗(对于达成初种或复种月龄,符合无偿接种麻风疫苗或麻腮风疫苗适龄儿童,根据常规免疫程序选择疫苗),接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为确保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实施,接种门诊不得在强化免疫期间提供自费含麻疹成份疫苗接种服务而收取费用。 ②接种方法 接种部位为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注射剂量为 0.5ml/人份。接种操作过程严格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接种要求进行,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 ③接种注意事项 l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用75%酒精消毒皮肤,待晾干后再注射,接种后不得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l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l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严禁冻结),并于30分钟内用完,30分钟内未用完应废弃,不得提前大量将疫苗溶解成液体等候接种。 l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品,以供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抢救用。接收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最少30分钟。 (5)接种登记 受种目标儿童完成预检、通知、登记后,由接种人员为其接种麻疹类疫苗。接种完成后,应将接种情况登记到接种记录表和接种证上,供未来入托入课时查验;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统计,强化免疫结束后立即给和补证或补登。 对于麻疹类疫苗常规免疫漏种儿童,如此次强化免疫接种麻疹类疫苗符合常规接种对应程序,可作为麻疹疫苗第 1 剂次或复种剂次,登记入常规接种。比如:18月龄以下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接种可记为第1剂次;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仍需接种,并在18月龄后常规接种第2剂次(复种)。18月龄及以上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1剂次,30天后可安排第2剂次常规接种(复种);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2剂次(复种),以确保每个儿童得到2剂次以上接种。 5、接种后工作 (1)清理接种器材 ①使用后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应严格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处理;实施入户接种时,应将全部医疗废物带回集中处理。 ②清洁冰箱、冷藏包等冷藏容器。 ③镊子、诊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或消毒后备用。 (2)处理剩下麻疹类疫苗 统计麻疹类疫苗使用及废弃数量,剩下疫苗按以下要求处理: ①废弃已开启疫苗瓶麻疹类疫苗。 ②冷藏容器内未开启疫苗做好标识,放冰箱保留,于使用期内在下次接种时首先使用。 ③接种单位在完成强化免疫后剩下麻疹类疫苗,应该向区疾控中心汇报剩下疫苗数量,并说明理由。 ④做好疫苗、注射器出入库登记。废弃疫苗需做好登记。 (3)接种资料登记和上报 清理查对接种通知单、接种统计和预防接种卡(簿),立即上卡,确定未接种人数和名单,由巡回搜索组再次入户通知。各乡(镇)卫生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保留此次强化免疫儿童名册原始统计。 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疹类疫苗接种禁忌证及缓种标准,强化免疫接种和最终一剂注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 1 个月以上。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和处理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应根据《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汇报和处理工作。 (一)规范接种,降低不良反应发生 l接种工作坚持“知情同意”标准。 l接种前做好疫苗接种安全性宣传,消除家长和受种者恐惧心理。 l严格掌握禁忌证、缓种症。 l接种前,接种者应通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等,问询受种者健康情况和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时应通知家长和受种者接种注意事项,避免空腹接种。 l在接种完成后,要求受种者在现场留观 30 分钟,并通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接种后注意事项、不良反应汇报程序及方法等。 l对心理素质较差,恐惧心理严重儿童,不得强行接种,在做好抚慰工作后,再单独进行接种。 l托幼机构接种疫苗应设置固定临时接种点,不得以班级为单位在教室内巡回接种,学生接种疫苗后留观 30 分钟,尽可能地让学生放假回家,待下午或第二天再返校上课。 l全部接种点必需配置抢救药品。 (二)加强监测,立即处理 制订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理方案,立即发觉、汇报和妥善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疗”标准,做到早期、正规、系统诊疗,可考虑指定医院救治、组建诊治教授组。麻疹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治标准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三)加强沟通,消除误解 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媒体沟通机制,根据立即、公开、透明标准,统一公布信息或接收采访,引导媒体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作出客观报导,澄清事实真相,消除公众对预防接种安全性担忧。 区疾控中心加强和媒体沟通,普及预防接种知识。亲密关注舆情信息,立即对不实报道和谣言给予澄清,预防事态扩大。 接种单位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沟通解释工作。如发生 AEFI,在对受种者进行主动救治同时,应立即就事件可能发生原因等问题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进行耐心解释,对事件处理相关政策进行说明,并对受种者或其监护人进行心理疏导。 四、评定 接种率快速评定 1、评定时间(11月1-5日) 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卫生院组织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定。 2、评定关键地域 流感人口聚居地、镇直单位、边远地域和因为多种原因造成常规免疫管理微弱区域。 3、评定方法及要求 抽取调查30名接种对象。 对调查全部儿童,填写《湖南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率快速评定调查表》(附件5),评定中发觉未按要求免疫接种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老师送其到指定地点进行补种。 4、结果判定 (1)如遇有儿童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镇,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 (2)接种结果判定以儿童或儿童家长回想,并核查接种统计为准。 5、汇总分析 调查完成后,要立即汇总分析,将快速评定表(附件5)评定结果进行汇总,填写快速调查汇总表(附件6)。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要求不低于95%,在麻疹发病高危地域或集贸市场、车站或城镇结合部每类地域在30名应种对象中: (1)如未发觉漏种儿童,则可能接种率≥90%; (2)如发觉1例漏种,提醒被调查单位该类地域或该年纪组接种率95%可信限下限为83%,应考虑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3)如发觉2例漏种,应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和接种。 (三)强化免疫接种率系统评定 为科学评定强化免疫接种率,为消除麻疹证实阶段提供科学依据,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工作全部完成后一月内,国家将依据WHO推荐按容量百分比概率抽样方法,组织对全国强化免疫接种情况进行系统评定。 完成快速评定后,要立即汇总分析资料,强化免疫接种率低于95%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立即进行查漏补种,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成95%以上。 接种率评定时,以下儿童可不计入应种对象:(1)接种禁忌证儿童;(2)明确有 2 剂次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而且家长书面不一样意接种儿童。 六、资料搜集、总结和汇报 立即掌握强化免疫准备、接种实施进展。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将此次活动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并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宣传动员情况汇总表》。进行全方面总结,包含组织动员、经费保障、宣传发动、业务培训、疫苗供给、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数据汇总等各个方面,并于11月15日前各接种单位将总结汇报提交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XX镇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Power by YOZOSO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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